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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排名情况如何

2023-05-06 09:55:24 | 博考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3012036隶属于: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好不好(口碑_全国排名)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真的好吗?口碑呢?值得一读吗?高考志愿填报时,这些都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比较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校友评价,学校排名,学校简介等。由新高考网编撰,能客观反映学校真实情况。请参考他们!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好吗

口碑1:

学校印象是一所非常好的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环境优美。周围没有嘈杂的环境,离市区也不远。是一所理想的大学。

口碑二:

学校面积大,现代化设施完善,男女比例相对协调,交通便利,教学水平不明确。希望大家都能充实自己,不断前进。

口碑三:

环境优越,师资雄厚。周边景色宜人,公交车半小时到市中心,学校氛围好,同学老师相处融洽,学费合适,学杂费按各专业缴纳。丰富的课外生活,更多的校内实践活动。毕业实习机会多。

口碑4:

学校很好,建筑风格独特,食物美味,品种多样,价格实惠。宿舍干净舒适,校园环境优美!上课用的设备也很齐全,网络也不错。总体来说真的很好!

口碑5:

专科都是比较好的学校,环境也很好,宿舍也很好。这对我来说是个好地方,学校的绿化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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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祝大家都能考上自己喜欢的大学!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隶属于浙江省交通厅,被誉为浙江交通人才的摇篮。1999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浙江省首批高职院校之一。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单位。也是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骨干建设优秀院校、国家优质院校、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国家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教育信息化首批试点建设单位、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四年制职业院校。

学校位于杭州,以西湖西溪之美、现代化、专业化为办学特色,享有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浙江高校“美丽校园”等称号。校园占地面积46.0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57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0.4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600.49万元。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76.6万册,电子图书22.5万册。现有注册学生10380余人,教职工650人,其中高级职称167人。目前,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校长奖”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省部级人才60余名。学校拥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路桥、汽车、船舶、航海空、轨道交通、智能交通、交通管理、人文等8个二级学院,拥有路桥工程技术、汽车运行与维护技术、航海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通信技术物流管理等40个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与浙江科技学院联合开设土木工程(路桥工程技术)四年制高职本科专业,在校生197人;与宁波工程学院联合开办本科,其中汽车服务工程专业34人,网络工程专业39人。

学校精准对接交通行业人才需求,集聚优质交通资源,实施“细分化、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共建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率先成立浙江省唯一的“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业创新基地”浙江交通职业教育集团,联手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浙江山太行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办学,形成学校、行业、企业命运共同体。学校运维(含智能新能源汽车)、物流管理、传感器应用开发、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入选第一、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资源库2个(12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级生产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学校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浙江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近年来,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成绩突出,获省部级奖项600余项,国家级奖项200余项。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以上,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

围绕学校行业发展需求,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打造品牌专业。围绕教育交通服务强国战略,学校锚定全国首个“现代交通示范区”建设和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率先实现交通现代化”要求,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建设七大优势特色专业群,打造交通特色优势专业群,形成了海、陆、空和铁路各领域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专业体系。学校拥有4个国家示范专业、9个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4个国家骨干职业院校重点专业、12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4个国家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示范专业。学校是全国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全国汽车服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路桥职业教育集团、航海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中国-东盟交通职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秘书长单位。学校拥有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和中国古桥研究与保护委员会授予的古桥研究中心。

学校坚持“产学研用”一体化技术技能创新服务,重视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两个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三个中小企业产品研发中心。学校所属的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所是唯一一所专门从事交通科学研究、交通科技开发、交通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工程技术咨询、交通新材料研发等的科研机构。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智能公路工程研发中心,拥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综合检测等13项资质。是全省交通系统唯一进入浙江省高院公路工程检测鉴定外部委托机构名单的机构。五年来,学校承担了桥梁检测、通航评估、决策咨询等研究和技术服务项目700余项。,获得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75项,制定行业标准10余项,获得科研技术服务总金额4.54亿元。先后获得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三等奖等16项奖励,服务交通行业中小企业成效显著。学校拥有国家海事局授权的海员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浙江海事局考试中心、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鉴定站、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评价机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站、交通运输部民航局CCAR-147飞机空维修技能培训基地等五年来,服务了3000多家交通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技能培训12.5万人次,培训量超过70万人次,各类培训累计金额达1.5亿元,成为浙江交通行业职业培训的主要基地。社会服务品牌享誉全国,连续四年入选“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学校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牵头成立“中国-东盟交通职业教育联盟”,输出10项留学生培养标准,建成4所海外鲁班学校和2所丝路交通学院,开展海外员工培训2800余人次,招收全日制留学生25名。汽车专业率先引进国际校企合作项目T-TEP,与国际十大汽车品牌开展国际合作。是中德SGAVE项目全国首批五所试点院校之一,2018年被教育部授予职业教育中德汽车机电合作项目示范校称号。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援疆援藏”战略,开展精准教育扶贫。学校对口帮扶重庆交通职业学院、陕西省西乡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中西部高校,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技术培训,重点培训骨干教师32名、专业技术人员35名,上门和网络授课2125场;连续三年在贫困地区和西部地区招收1800多名大学生,帮助贫困地区和西部地区学生成长成才;连续6年赴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开展支教活动,授课24800余人次,技能培训500余人次,结对帮扶贫困学生1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村民和学生的技术技能,增加了当地村民的经济收入。积极开展省内贫困地区结对帮扶活动,通过挂职、实物捐赠、技术培训、建立帮扶基地等方式,促进清远、松阳、兰溪等地经济转型升级;开展农村公路线形设计、运营维护培训,助推四好农村公路高水平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在精准扶贫中,学校要发挥自身优势,把社会服务职能直接延伸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智慧和力量。

以学校章程为指导,以ISO9000为基础的学校内部质量体系为基础,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充分发挥理事会、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机构的作用,持续运行基于ISO 9000的学校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学校制度,有效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形成教育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学校质量文化。学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强质量文化培育和建设,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学校锚定“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彰显中国职业教育特色,打造世界一流学校”的建设目标,遵循“以德育人,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培养交通运输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质量方针,坚持“依托交通运输,服务社会”的办学特色,坚持“励志实践”的校训精神,倡导“学思并重,知行合一”。

学校地址:中国杭州莫干山路1515号。邮政编码:311112

办公室电话:88481798传真:88172538

http://zjvtit.edu.cn

电子邮件:yuanban@zjvtit.edu.cn

人事部电话:88489311传真:88172538

电子邮件:rsc@zjvtit.edu.cn

电话:88481900,88481813 e-邮件:xsc@zjvtit.edu.cn。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电话:88481880,88481758

传真:88481880

电子邮件:zhbb@zjvtit.edu.cn

继续教育学院电话:88174012(传真)

培训部电话:88481852,88481684,88481772

教育署电话:88481853(传真)电邮:xljy@zjvtit.edu.cn

24小时值班电话:13906539039


是否是985否是否是211否是否是双一流否主管单位浙江省创建时间1958年博士点数量一级:0,二级:0硕士点数量一级:0,二级:0学校类型理工类所在城市杭州市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2023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简章

2023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最新招生简章

2023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简章最新发布!2023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业有哪些?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带来2023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简章,希望大家喜欢!

2023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2036。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校址: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1516号。

第三条 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创建于1958年,素有“浙江交通人才摇篮”的美誉,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浙江省首批高职院校之一。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是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教育部首批“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示范学校、教育部国家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院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服务贡献50强”、“育人成效50强”单位。

第五条 学校占地面积46.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79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1万余人,教职员工650人,其中高级职称178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奖”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以及省部级以上人才60余名,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1个、浙江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设有路桥学院、汽车学院、海运学院、航空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智慧交通学院、运输管理学院、士官学院、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调整设置32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构建7个优势特色专业群,打造具有交通特色和优势的专业集群,形成了海、陆、空、轨道各领域协同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专业体系。学校与浙江科技学院联合开办土木工程四年制高职本科专业,与宁波工程学院联合开办汽车服务工程、网络工程专升本专业。

第六条 学校坚持“依托交通、服务社会”的办学特色,锚定“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彰显中国职教特色,创建世界水平学校”的建设目标,遵循“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培养交通事业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质量方针,秉承“励志力行”校训精神,倡导“学思并重,知行合一”优良学风,致力于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建有国家级教学资源库2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实训基地10个。学校精准对接交通行业人才需求,集聚现代综合交通优质资源,构建了与政府、行业、企业、军队、境内外高校等多方联动的紧密型合作平台,牵头组建了浙江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创建了浙江省唯一的“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主导组建了中国-东盟交通职业教育联盟,与6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稳固的就业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98%以上,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是一所具有行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下设宣传录检、考试考务、招考监督、安全保障等工作小组,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第八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2023年面向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提前招生专业14个、计划465名。分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招生对象

学制

学费标准

(元/学年)

1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50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7500

2

铁道工程技术

20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6600

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5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7500

4

航海技术

40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6600

5

轮机工程技术

30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6600

6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25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6600

7

空中乘务

120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7500

8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30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7500

9博考网

无人机应用技术

20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6600

10

现代通信技术

25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6600

11

现代物流管理

20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6000

12

人力资源管理

20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6000

13

商务英语

40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6000

14

安全技术与管理

10

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

6000

合计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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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报名办法

第十条 报考对象及条件。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高招生考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2.空中乘务专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不符合身体条件的考生慎报):女性身高163cm-172cm,男性身高174cm-185cm;双眼矫正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胎记、皮疹、体斑及色素异常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等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口齿清楚,无口臭、腋臭;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

3.考生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10门科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成绩等级,且成绩等级为E科目数须≤1门。

第十一条 考生申请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确认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3月31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6: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提前招生报名入口”,进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

第十二条 考生在网络报名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专业志愿以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得更改。每位考生仅入围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也仅可能被该专业拟录取或备录。

第六章 综合测评办法

第十三条 总成绩构成。所有专业的考生总成绩满分为600分,由考生高中学考六门科目换算成绩(满分300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两部分组成。

第十四条 高中学考成绩等级认定与换算。考生高中学考成绩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从外省转入浙江省参加高考的考生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我校仅认可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成绩等级;往届生高中学考科目中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以等级高者计入技术科目成绩等级。

考生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换算:由语文、数学、外语、技术、“自选科目1”、“自选科目2”六门科目组成,满分为300分。其中“自选科目1”、“自选科目2”:按照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的顺序,选取成绩等级最高的两门。换算方式如下:

成绩等级

A等

B等

C等

D等

换算分值

50

45

35

25

第十五条 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依据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以考生高中学考六门科目换算成绩的总分,按照专业计划数400%比例确定各专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分数线,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专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当某专业第一志愿入围人数不足400%比例时,则从第二专业志愿报考了该专业且其第一志愿未成功入围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补充到400%比例即止。空中乘务、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三个专业不受入围比例限制,凡报考了该专业且未入围其他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均可参加这三个专业中的其中一个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六条 在确定入围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名单时,如出现考生同分的情况,则报考该专业的同分考生同时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当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400%比例,则实际报考该专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入围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七条 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网上确认。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需进行网上确认,不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得参加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4月7日-4月12日,截止时间为4月12日15:00,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提前招生报名入口”,在“考生登录”平台进行确认。

网上确认流程:

(1)查询入围测试资格,核对并完善个人的相关信息;

(2)阅读《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同意;

(3)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人,费用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4)缴费成功后,考生选择确定参加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场次;

(5)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十八条 学校组织考生分专业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评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及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测评分值满分为300分。测试方式:面试,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16日(各专业具体测试时间安排以考生网上确认时选择的场次为准),测试地点: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测试具体的测试方式、测试流程、测评内容及分值等规定,以我校招生网发布的《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为准。

第二十条 提交《高考体检表》。参加空中乘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19日-4月28日期间,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提前招生报名入口”,在“考生登录”平台,自行上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由考生所在中学或当地体检站提供)。在确定考生录取情况前,未上传《高考体检表》电子照片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参加其他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于2023年5月7日前确定考生录取情况。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600分),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300%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含顺序号)”考生名单,其中前100%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顺延200%的考生确定为“备录(含顺序号)”。

第二十二条 同分考生排序录取规则。当某专业出现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考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录取情况。高中学考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上述情形依然相同的,则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该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全部确定为“拟录取”名单;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但不足300%比例时,则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100%比例确定为“拟录取”名单,余下的实考考生确定为“备录(含顺序号)”名单。学校对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备录。

第二十四条 空中乘务专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由考生提交的《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学校对不符合空中乘务专业所规定的身体条件(详见第十条)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备录。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考生名单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第二十七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查看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院校拟录取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招生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第二十九条 网上录取确认工作结束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录取名单。已被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第八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三十条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十二条 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对招生违规违纪人员,学校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招生进程安排(以我校招生网站公告为准)。

(1)2023年3月10日-3月31日,考生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6:00。

(2)2023年4月6日,本校招生网站公布各专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分数线,考生可在本校提前招生网页查询入围测试名单。

(3)2023年4月7日-4月12日15:00,入围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选择确定参加测试的场次,打印《准考证》。

(4)2023年4月15日-4月16日,考生到本校参加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5)2023年4月19日-4月28日期间,参加空中乘务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自行上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电子照片。对参加其他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6)2023年5月7日前,学校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7)2023年5月7日8:30-17:30,学校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8)2023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9)2023年5月10日8:30-17:30,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10)2023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11)2023年5月12日8:30-17:30,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12)2023年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13)2023年5月14日8:30-17:30,学校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14)2023年5月16日,结束网上录取。

(15)2023年5月18日-5月31日,公示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16)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航海励志奖学金、优秀交流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强势专业排名(前10强)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强势专业排名前三的分别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排名位次比专业星级
1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10.57%5★
2汽车营销与服务40.94%5★
3道路桥梁工程技术41.91%5★
4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12.13%5★
5通信技术63.31%5★
6空中乘务204.85%5★
7国际邮轮乘务管理65.13%4★
8人力资源管理126.86%4★
9市政工程技术107.19%4★
10航海技术49.76%4★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学校位于杭州市,毗邻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集“西湖”、“西溪”自然之灵秀,合现代化、职业化人文之特色,享有全国高职“魅力校园”、浙江省高校“美丽校园”称号。学校占地面积42.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在校学生8922名,教职员工588人,其中高级职称159人。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排名

全国排名院校名称地区地区序类型类型序
80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9理工类43
81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山西1财经类8
82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5综合类27
83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5理工类44
84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2农林类5
85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2理工类45
86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江苏12理工类46
87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河南6农林类6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通信技术,物流管理

浙江省特色建设专业:船舶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国际航运业务管理,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通信技术,物流管理

浙江省示范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航海技术,通信技术

浙江省高职高专重点建设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轮机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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