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7:10:57 | 博考网
2023年专科大学排名中,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排名第344名,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江门西江之滨,是一所综合性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年份 | 院校名称 | 全国排名 |
2023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 344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排名是346;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排名是326;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的排名是32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往年的排名,大家可以参考。
年份 | 院校名称 | 排名 |
2021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 346 |
2020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 326 |
2019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 324 |
2018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 336 |
2017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 364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在广州排名第26,广州排名第1的专科学校是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排名 | 学校名称 | 等级 | 地区 | 类型 |
1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5★+ | 广东 | 综合 |
2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5★+ | 广东 | 理工 |
3 |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5★+ | 广东 | 综合 |
4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 5★+ | 广东 | 综合 |
5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5★ | 广东 | 综合 |
11 |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 5★- | 广东 | 理工 |
12 |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4★ | 广东 | 综合 |
13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4★ | 广东 | 理工 |
14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 4★ | 广东 | 综合 |
15 |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4★ | 广东 | 理工 |
16 |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 4★ | 广东 | 理工 |
17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 4★ | 广东 | 理工 |
21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 4★ | 广东 | 综合 |
22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3★ | 广东 | 综合 |
23 |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 3★ | 广东 | 理工 |
24 |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3★ | 广东 | 理工 |
25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3★ | 广东 | 医药 |
26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 3★ | 广东 | 综合 |
27 |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 3★ | 广东 | 财经 |
28 |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3★ | 广东 | 艺术 |
29 |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 | 广东 | 理工 |
30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3★ | 广东 | 综合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1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邮政编码:529090
新宁学院校区:台山市台城南区沙岗湖科教文化区,邮政编码:5292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博考网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与岭南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学校旅游管理专业与肇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与韩山师范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学校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校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对应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对应本科高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备注:学校根据在其他投放计划的省份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录取原则。)
第二十三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1.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仍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2.省外计划
外省计划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学校在其他省份投放招生计划的按照当地省份实际情况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因专业特点及工作岗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艺术类美术相关专业不招聘色弱色盲毕业生,请相关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史类(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除外)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学前教育专业、早期教育专业以及艺术类(美术、音乐)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300元-1800元/生·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当年审定的标准为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0-3725908、3725289
传 真:0750-3725908
电子邮箱:jmpt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jmp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jmpt.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jmptzsb/招生微信小程序: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室
联系人:何老师
监督电话:0750-3725073
电子邮箱:jmptjcsjc@126.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博考网:www.380856.com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在河北招生人数、录取分数线、位次2022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在河北录取分数线是多少?2022年河北考生最低考多少分能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以下数据包括了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在河北近三年(2019-2021)的招生计划:含最低录取分、招生人数、录取位次等,本文内容将做为同学们2022志愿填报参考使用:一:2022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在河北录取分数线(预测)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报考我院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全国高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979(国标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兴溪路879-889号(邮编36102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院简介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创始于1983年,于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福建省相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5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邮编36102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统计(附专业招生人数) 高考志愿填报前,家长和考生必须要提前了解意向学校的招生计划和专业,2023年的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和人数暂未公布,下面是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统计,可供2023级考生参考。一、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在福建的招生计划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软件技术专业在福建2022年高考物理招生计划人数为37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全国高考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份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含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
2024-05-26 17:21:13
2023-03-16 01:48:37
2024-06-22 20:17:02
2024-01-30 11:40:27
2024-06-28 03:32:27
2024-02-02 12: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