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5 21:10:19 | 博考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以及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体科字〔1989〕20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报考。
2.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二、考试组织
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领导,南昌航空大学具体承办。
(一)考试地点
考点: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丰和南大道696号
(二)时间安排
批次 设区市 考试时间
第一批 宜春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奉新县、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仅足球考生)、萍乡市 3月21-22日
第二批 上饶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靖安县,仅足球考生)、鹰潭市 3月23-24日
第三批 九江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袁州区,仅足球考生)、新余市、景德镇市 3月25-26日
第四批 赣州市(仅篮球考生)、抚州市 3月27-28日
第五批 吉安市 3月29-30日
第六批 九江市(瑞昌市、共青城市、庐山市、彭泽县、湖口县、永修县,仅足球考生)、南昌市 4月1-2日
第七批 九江市(濂溪区、浔阳区、柴桑区、武宁县、修水县、德安县、都昌县)、上饶市(德兴市、余干县、鄱阳县、万年县、婺源县) 4月3-4日
第八批 上饶市(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玉山县) 4月5-6日
第九批 上饶市(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经开区、蓉江新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 4月7-8日
第十批 赣州市(瑞金市、龙南市、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定南县、崇义县) 4月9-10日
第十一批 赣州市(安远县、全南县、宁都县、于都县) 4月12-13日
备注:所有篮球考生缓考均安排在第六批次进行,所有足球考生缓考均安排在第十一批次进行;自第七批次起全部为足球考生。
(三)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4)原地推铅球。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在专业测试场地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二选一)
(1)篮球
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2)足球
足球考试在室内足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计分原则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项目考试成绩占80%,专项技术项目考试成绩占20%。
三、专业合格线的划定
按照当年教育部下达我省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专业本科合格考生人数,以此确定体育类本科专业合格线。
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确定为60分。
四、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在各县(市、区)集中进行。单报本科的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的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的体育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五、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体育类本科院校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按当年江西省确定的普通本科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体育类高职(专科)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六、投档及录取办法
普通考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工作按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均设平行志愿。在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仅作为投档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的先后顺序,录取时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按照各高校招生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理工、文史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参照理工类考生平行投档排序规则,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
七、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规定
(一)参加我省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普通考生中,凡报考2023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进行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选报文史、理工类,再做好相关专业考试的选报工作。
(二)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报名申请参加相关项目专业测试。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对象不限年龄。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联考和高校校考等多种组织方式。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及《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须报名参加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及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文化考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2024年起,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允许高校探索建立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机制。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三)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以下简称体育单招)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所设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并根据相关高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体育单招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年版)。具体报名和考试要求按《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执行,考生可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政策。
(四)2023年体育单招文化考试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有关院校具体承办,考试时间:4月15-16日,考试地点:南昌航空大学。
八、违规处理
对在体育统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及体育单招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或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工作人员违纪、违规事实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九、其他
体育统考前,考生须按要求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于考试所在批次第一天上午上交至考点入口处,拒不签订、上交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2.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1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定,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2.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将铅球、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带入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考务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自觉接受考务人员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
4.考生严禁服用体育比赛中的禁用药品参加考试。
5.考生考试全程须穿着符合要求的服饰、鞋袜,文明参考,不得赤裸上身。
6.考生进入候考区、考试区后,听从考务人员的安排和调度,主动配合考务人员做好检录、核对和登记等工作。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陪同进入候考区和考场。
7.考生进入候考区、考试区后,不得拍照摄像、不得到其它考试区域奔走观看、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吹哨、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务人员。
8.考生参加所有项目考试的准备活动均在考场外进行。
9.考生考试时须将号码牌粘贴在身体规定位置,不得用衣物遮挡号码牌,不得倒贴号码牌。
10.每组考试完毕,考生须在成绩记录表上规定位置按指模确认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者,须立即向评委或主考提出,如经评委或主考审核后仍有异议,可向考务办(督导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考点考务组将按有关程序予以核查回复。
11.考试期间,如遇恶劣天气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必须待主考宣布考试暂停后,方可离开考场,并到安全区域等候通知。
12.考生在候考区、考试区等场地内不准乱扔杂物和尖锐物品,保持考试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13.考生考试结束,应立即携带有关物品有序离场,不得在考试场地内逗留。
14.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条款作出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文,实施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为体育统考)将于3月21日至4月13日在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以下简称为考点)举行,为确保体育统考的安全顺利,共同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现将体育统考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批次和时间安排
批次 设区市 考试时间
第一批 宜春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奉新县、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仅足球考生)、萍乡市 3月21-22日
第二批 上饶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靖安县,仅足球考生)、鹰潭市 3月23-24日
第三批 九江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袁州区,仅足球考生)、新余市、景德镇市 3月25-26日
第四批 赣州市(仅篮球考生)、抚州市 3月27-28日
第五批 吉安市 3月29-30日
第六批 九江市(瑞昌市、共青城市、庐山市、彭泽县、湖口县、永修县,仅足球考生)、南昌市 4月1-2日
第七批 九江市(濂溪区、浔阳区、柴桑区、武宁县、修水县、德安县、都昌县)、上饶市(德兴市、余干县、鄱阳县、万年县、婺源县) 4月3-4日
第八批 上饶市(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玉山县) 4月5-6日
第九批 上饶市(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经开区、蓉江新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 4月7-8日
第十批 赣州市(瑞金市、龙南市、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定南县、崇义县) 4月9-10日
第十一批 赣州市(安远县、全南县、宁都县、于都县) 4月12-13日
二、考前准备
1.自行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下载打印《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考试指南》),仔细阅读相关内容,了解考场规则,熟悉相关要求。
2.依照《考试指南》中明确的考试批次,合理安排赴考时间。考点将严格按照考试批次安排考生入场,非当日当批次考试考生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试流程
3.进入考点: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
考试区域实行闭环管理,考生须步行进入考点,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点入口处为南昌航空大学北门(在前湖大道上)。考生进入考点后,须按规定线路通道进入候考区。
4.检录:考生在每个项目考试前,须先参加检录。各考试项目的检录均按照《考试指南》上考生的考试编号(由计算机随机确定)从小号到大号依次进行。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相应的检录处等候检录,接受身份验证。
5.确定考试场地:(1)100米跑、800跑两个项目按考生的考试编号顺序确定跑道或场地;(2)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足球、篮球四个项目按考试编号顺序确定考生的临场考号及考试分组,再由每组临场考号为“1”的考生代表本组抽签确定考试场地。
6.考试:考生检录完毕后,须在工作人员的调度和引导下有序上场(道)考试,每个项目考试结束后,须当场按指模确认本人考试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须立即向评委或主考提出,如经评委或主考审核后仍有异议,可向考务办(督导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考点考务组将按有关程序予以核查回复。
7.缓考:考生遇特殊情况(如受伤、交通延误造成未按时检录等)不能如期参加考试,或在100米跑或800米跑考试过程中,因外界原因造成没有完成考试(起跑后未过终点线),须由本人持准考证向考务办提出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主考批准后由考务办统一办理缓考手续,篮球考生所有项目缓考均安排在第六批次进行,足球考生所有项目缓考均安排在第十一批次进行。
所有考生缓考只可办理一次。
四、考试安全
8.考生不得服用兴奋剂等在体育比赛中的禁用药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服用的食品、药品、营养品等应注意健康、均衡、合理,带队老师须做好有关监督及安全引导工作,考生如因上述原因在考试中出现任何情况,后果由考生或带队老师负责。
9.在每个项目考试前考生应自行做好准备活动,考试前30分钟之内避免进食。100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应做好全身肌肉的拉伸,防止肌肉拉伤。800米跑考试应充分做好心肺系统的准备活动,并把握好准备活动的时间。
10.考生严禁将铅球、刀具、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带入考点。考试时应注意自我保护,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11.每个项目考试结束后应进行肌肉放松,800米跑考试后不要立刻坐下或躺下,应慢走直至心率恢复至正常水平。
12.考生如患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相关疾病,应主动向设区市招考机构派驻考点的工作人员报告,是否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谨慎决定,如因自身身体原因在考试中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3.考生考试期间如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领队老师、考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五、其它事项
2023年体育统考成绩将于4月底公布,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查询本人成绩。
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县(区)招考办递交书面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结果由所属县(区)招考办通知考生。成绩复核仅限是否存在漏评、漏统、错登、错统情况,评分宽严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
考试期间,有关咨询服务电话:
考务组:李老师13698001696
保卫组:0791-83863110(保卫处)
信访组:冯老师157976798930791-83863976
邮箱:tygk2022@126.com
其他时间,可拨打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791-86765366.
为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海南省教育厅琼教[2009]96号文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体育类专业考试。
(二)报名时间
与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三)报名办法
我省体育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在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登陆我局网站填报报名信息时,选报体育类(即体育理类),同时选报参加体育专业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所选报的考试项目在网上报名截止以后不得更改。体育类专业考试费在高考报名时缴交,每人160元,省考试局不再单独组织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报体育类专业或不缴交体育类专业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体育类专业考试资格,我局将不予编排准考证。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须先参加体育类的专业考试,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
二、体育类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至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三、考试项目
体育类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考试和专项技术考试两部分。
(一)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后抛铅球。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田径[包括下列单项: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考生可任选一项进行专项考试。按考试管理规定,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顺序
体育类专业考试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再进行专项技术考试。除体操、铁饼、标枪、乒乓球专项的考生以外,其他考生以市县为单位分批次进行,其中上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下午进行专项考试。
五、考试内容、办法及要求
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各个项目的考试内容、动作规格和考试方法参照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89)体科字20号文件中规定的《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为了使体育类专业考试做到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结合我省考生实际情况,对评分标准与办法做以下补充规定:
(一)素质考试项目(60分):100米(20分)、立定跳远(20分)、原地双手后抛铅球(20分)。
1.100米跑(20分)
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全能100米跑的规定进行测验,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仪进行测速。
(1)考试方法
①考试在标准的400米塑胶田径场直道内进行,采用分道跑,考生必须自始至终在各自的分道内跑进。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②起跑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姿势,并使用考场提供的起跑器。凡不按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起跑的考生将被警告或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可穿自备的钉鞋进行考试,但钉鞋必须符合规则规定(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
③起跑犯规判罚: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④考试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和人工手计时方法同时计取成绩,以全自动电子计时成绩进行评分。若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出现故障,可使用手计时成绩,加0.24秒换算评分。若电动计时和人工计时同时出现故障无法计取成绩时,重新安排该组考试。成绩计取以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计取其中较低的分值。
2.立定跳远(20分)
(1)动作规格:双脚站在起跳板上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或沙台,原地双脚起跳落入沙坑;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验场地。测验时不得穿跑、跳用钉鞋。
(2)测验方法:每人试跳三次,每次均丈量成绩。丈量受试者身体任何着地部位距起跳板最近点的后沿至起跳线或起跳线延长线的垂直距离。丈量成绩时,丈量尺要与起跳地面在一个平面上,丈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三次试跳中之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3.原地双手后抛铅球(铅球重量:男5公斤、女4公斤)(20分)
(1)动作规格:站立在投掷圈内,双脚平行立,背正对投掷区,双手握球置于体前,可做预摆;双脚蹬地,不得垫步,展腹挺胸,双手将球经头上向后抛出,不得从肩上两侧抛出,球出手前不得踏出投掷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投掷圈前半部圈外地面,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2)测验方法:每人试抛三次,丈量成绩时,丈量尺通过投掷圈圆心。丈量投掷圈或抵趾板内沿至球落地点后沿之间的距离,丈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丈量三次试抛中之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二)专项考试项目(40分):田径、体操、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
1.田径
(1)考试项目:
①跑类
男生: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106厘米);
女生:200米、4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84厘米)。
②跳类男生: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女生:跳高、跳远。
③投类
男生: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生: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2)测验方法
①考生根据个人申请的单项进行测验。
②测验方法均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进行。
(3)评分方法
田径专项总分按40分计算,考生单项成绩的评分即为该专项总分。
2.体操(40分)
(1)考试项目:
①专项素质(12分)
男生:引体向上、横叉、纵叉、体前屈、两臂上举握手向后;
女生:俯卧撑、仰卧举腿、横叉、纵叉、桥、两臂上举握手向后。
②规定动作(28分)
男生:
技巧:手倒立前滚翻、侧手翻、头手翻、前手翻、侧翻内转(小翻毽子)。
双杠:前摆上、后摆上、杠端长振屈伸上、支撑摆动肩倒立。
单杠:屈伸上(低杠)、支撑后回环(低杠)、狐形下(低杠)。
纵跳马(高1.25米)水平分腿腾越。
女生:
技巧:手倒立前滚翻、侧手翻、前手翻、侧翻内转(小翻毽子)。
低单杠:单腿蹬地摆动翻身上、骑撑前回环、支撑后回环、支撑后摆跳下。
双杠:肩倒立、分腿坐前滚翻成分腿坐、支撑前摆外侧坐越两杠挺身下、支撑后摆下。
横跳马:(高1.10米)水平分腿腾越。
平衡木:(高1.10米)斜进或木端跳上成单腿蹲立、单腿站立俯平衡、木中侧起倒立转体900挺身下、木端侧手翻跳下。
双杠或平衡木考生任选一项。
③自选动作
自选运动,有能力和技术水平较高的考生可自愿选测。测验时只注明所做的动作及其完成情况,不计考试成绩,供择优录取参考。
(2)测验方法
①专项素质和规定动作为必测项目,考生须按评分表规定的动作规格要求,逐项逐个动作进行测验。
②自选动作为选测项目,考生可选可不选,测验的项目与动作均由考生自己定。
(3)评分方法
①专项素质评分方法:专项素质满分为12分,其中男生:引体向上5分,横叉、纵叉各1.5分,体前屈、两臂上举握手向后各2分;女生:俯卧撑3分,仰卧举腿、桥、两臂上举各2分,横叉、纵叉各1.5分。每项测验内容达到要求者可得评分表规定的满分。达不到要求者视其情况扣分。其中达标项目评分标准为:
男生引体向上:20次为满分5分,每做一次为0.25分;
女生俯卧撑:20次为满分3分,每做一次为0.15分;
女生仰卧举腿:20次为满分2分,每做一次为0.1分。
②规定动作评分方法:规定动作满分为28分,其中男生技巧、双杠、单杠满分各为8分,纵跳马满分为4分;女生技巧、低单杠、双杠、单杠满分各为8分,横跳马满分为4分。每个动作完成并达到要求者可得评分表规定满分,未完成者不予计分,完成动作但达不到要求者,按以下情况扣分:
男生:分值在2.5分以下(包括2.5分)的动作,轻微错误扣0.25分;显著错误扣0.25-0.5分;严重错误扣0.5-0.75分。分值在3分以上(包括3分)的动作,轻微错误扣0.25-0.5分;显著错误扣00.5-0.75分;严重错误扣0.75-1分(跳马扣1.5分)。
女生:轻微错误扣0.25分(跳马扣0.5分);显著错误扣0.25-0.5分(跳马扣0.8-1分);严重错误扣0.5-0.75分(跳马扣1分)。
考生做跳马、平衡木下法动作时可以允许1人保护,但保护人不得助力,凡给予助力完成动作者判为失败,不予计分。
③体操专项总分按40分计算,其中专项素质占12分,规定动作占28分,自选动作不计分。考生专项素质和规定动作得分的总和即为体操专项总分。
3.乒乓球(40分)
(1)考试项目
①专项技术(34分),其中:正手1/2台攻球(10分)、左推右攻或两面攻(12分)、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12分)。
②技术评定(6分),每项各2分。
(2)测验方法
①正手1/2台攻球(共12分,其中达标10分,技评2分)
测试方法:
A考生站于本方球台对来球采用正手攻球的方式进行回击。正手攻球考生站位要离球台在50cm以内,不得离球台过远。击球时发球机将球有规律的送至A区。考生将球回至B区,进行连续击球。使用左手持拍的考生,应进行侧身攻球。
B考试中连续击球30次,以考生所击球的成功次数为最后成绩,每位考生各有二次机会。
②左推右攻或两面攻(共14分,其中达标12分,技评2分)
测试方法:
A考生站于本方台区从反手位击球,然后利用步法的移动到正手位击球,依次类推对发球机发出的球进行回击。身体离球台不超过50cm将发至A区的球回至D区,将发至B区的球回至C区。以防止发球机对球的干扰。
B考试中发球机连续发出30组球(反手攻和正手攻为一组),以成功的组数为最后成绩,每位考生各有一次机会。
③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共14分,其中达标12分,技评2分)
测试方法:
A考生在反手位将发球机发过来的的下旋球回搓到B点,然后接着侧身用正手拉球将发球机发过来的下旋球提拉(或突击)到B点。
B每侧身拉或突击一板后重新搓球,再进行提拉(或突击)。
C共进行20组,以成功的组数为最后得分。每位考生各有一次机会。
(3)评分标准表
①乒乓球定量评分表(共34分)
分值 | 正手1/2台攻球 | 左推右攻 | 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 | |||
成绩(组) | 成绩(组) | 成绩(组)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12 | 30 | 30 | 20 | 20 | ||
11.5 | 28 | 27 | ||||
11 | 26 | 25 | 19 | 18 | ||
10.5 | 24 | 23 | ||||
10 | 30 | 30 | 22 | 21 | 18 | 17 |
9.5 | 28 | 27 | 20 | 19 | ||
9 | 26 | 25 | 18 | 17 | 17 | 15 |
8.5 | 24 | 23 | 17 | 16 | 16 | 14 |
8 | 22 | 21 | 16 | 15 | 15 | 13 |
7.5 | 20 | 19 | 15 | 14 | 14 | 12 |
7 | 18 | 17 | 14 | 13 | 13 | 11 |
6.5 | 16 | 15 | 13 | 12 | 12 | 10 |
6 | 14 | 13 | 12 | 11 | 11 | 9 |
5.5 | 13 | 11 | 11 | 10 | 10 | 8 |
5 | 12 | 10 | 10 | 9 | 9 | 7 |
4.5 | 11 | 9 | 9 | 8 | 8 | 6 |
4 | 10 | 8 | 8 | 7 | 7 | 5 |
3.5 | 9 | 7 | 7 | 6 | 6 | 4 |
3 | 8 | 6 | 6 | 5 | 5 | 3 |
2.5 | 7 | 5 | 5 | 4 | 4 | 2 |
2 | 6 | 4 | 4 | 3 | 3 | 1 |
1.5 | 5 | 3 | 3 | 2 | 2 | |
1 | 4 | 2 | 2 | 1 | 1 |
②乒乓球定性评分表(共6分)
A正手1/2台攻球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1.8-2.0分 | 1.5-1.7分 | 1-1.4分 | 0.2-0.9分 |
标准 | 击球弧线低,速度快,落点稳定,控制球能力强。 | 动作协调,击球质量较好,控制球能力较强。 | 动作基本协调,击球质量一般,控制球能力一般。 | 动作不协调,击球质量不高,控制球能力差。 |
B左推右攻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1.8-2.0分 | 1.5-1.7分 | 1-1.4分 | 0.2-0.9分 |
标准 | 击球弧线低,速度快,落点稳定,控制球能力强。 | 动作协调,击球质量较好,控制球能力较强。 | 动作基本协调,击球质量一般,控制球能力一般。 | 动作不协调,击球质量不高,控制球能力差。 |
C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1.8-2.0分 | 1.5-1.7分 | 1-1.4分 | 0.2-0.9分 |
标准 | 攻(拉)球动作舒展大方,手感和弧度落点好,速度快力量大,质量高,移动和控球能力强。 | 攻(拉)球动作动作协调,落点相对好,击球质量较好,移动合理控制球能力较强。 | 攻(拉)球动作基本协调,击球质量和落点一般,控制球能力一般。 | 攻(拉)球动作不协调,击球质量和落点较差,移动和控制球能力差。 |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4.足球(40分)
(1)考试项目:颠球(6分)、定位球传准(10分)、20米运球过竿射门(16分)、30米跑(8分)、守门员加试(16分)。
(2)测验方法
①颠球(6分)
A测验方法
a受试者可用脚、大腿、胸、肩和头等各部位,随意连续颠球。主考者数计颠球个数。如果球落地,则为一次颠球结束。
b每人做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
B评分标准
a受试者若连续颠球50次(女生为40次),可得满分(即6分)。
b达标成绩及评分标准详见定量评分表。
②定位球传准(10分)
A场地设置
a以O为圈心,以2.5米和3.5米为半径,分别划里、外两个圆。圆心处插上一根1.5米高并系有彩色小旗的标志竿,作为传准的目标。
b以25米(女生为20米)长为半径,从圆心向任何方向划一25米(女生为20米)长弧为传球限制线。
B测验方法博考网
a受试者将球放在限制线上,用任一脚脚背内侧向圆圈里传球,球落在圈里或圈线上均为有效。
b每人连续做5次,每次均计成绩,5次成绩之和为该项考试达标成绩。
C评分标准
该项成绩满分为(10分),其中达标成绩满分为8分,技评成绩满分为2分。
达标时,每传入半径为2.5米圈者,得1.6分;每传入半径为3.5米圈者,得0.8分。未传准者,不计成绩。5次达标成绩之和为该项达标成绩。
技评按四级评分:
优秀:传球动作方法正确,动作协调,传球方向、落点准确。
良好:传球动作方法正确,动作较协调,传球方向、落点较准确。
及格:传球动作方法较正确,动作较协调,传球方向、落点较准确。
不及格:传球动作方法不正确,动作不协调,传球方向、落点不准确。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③20米运球过竿射门(16分)
A场地设置
a在罚球区线中点处,画一条20米长的垂线,距罚球区线之远端为起点。
b距罚球区线2米处起,沿20米垂线插置标竿8根,竿间距离为2米,第8根标竿距起点4米。
c标竿固定垂直插在地面上,插入地下深度不限,以受试者碰不倒竿为宜。竿高至少1.5米。
B测验方法
a受试者从起点开始运球,脚触球则立即开表计时。运球逐个绕过标竿后射门、球越过球门线时则停表。
b每人做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
c运球漏竿或未射中球门,则无成绩。若射中球门横木或立柱,可补做一次。
C评分标准
总分为16分,其中达标成绩满分12分,技评成绩满分4分。
技评按四级评分
优秀:运球动作方法准确,动作协调、熟练,射门动作正确有力。
良好:运球动作方法正确、较协调、射门动作正确有力。
及格:运球动作方法较正确、较协调、射门动作基本正确。
不及格:运球动作方法不正确、不协调、射门动作不正确。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④30米跑(8分)
A测验方法
a受试者在起点采用站立式起跑。
b每人跑一次,采用电子计时测试。
B评分标准
满分8分
⑤守门员加试(16分)
A守门员免试20米运球过竿射门。
B守门员加试接扑球技术。
a测验方法
守门员立于球门线中间,主考人位于守门员正面6-8米处,向他前面、左右两侧用手抛球或用脚射低球、平球和高球,守门员完成接扑技术。
b评分标准
按四级评分,各级评分分值详见后面评分表。
优秀:反应能力强,弹跳力好,接扑球技术运用合理、熟练。
良好:反应能力较强,弹跳力较好,接扑球技术运用较合理、较熟练。
及格:反应能力和弹跳力一般,接扑球技术运用基本合理。
不及格:反应能力、弹跳力和接扑球技术均差。
5.篮球(40分)
(1)考试项目:助跑摸高(10分)、往返运球投篮(15分)、投篮(15分)。
(2)测验方法
①助跑摸高(10分)
助跑单脚跳起摸高,以摸高的最高度计分,每人做两次,计其中一次最佳成绩。
②往返运球投篮(15分)
A测验方法:
由球场右侧边线中点开始,面向球篮以右手运球上篮,同时开始计时;球投中篮后,还以右手运至左侧边线中点;然后折转换左手运球上篮;投中篮后,还以左手运球回到原起点;同样再重复上述运球投篮一次,再回到原起点时停表(见图1)。
(图1)
要求:连续运球,不得远推运球上篮;必须投中篮后,才能继续运球,投不中要继续再投,直到投中;投篮的手(左手投或右手投)不加限制。
B评分标准:
达标:按其计时成绩评分,满分为12分。
技评:满分为3分。按四级评分。
优秀:动作正确、协调、熟练,能运用左、右手投篮,投篮一次投中。
良好:动作较正确、熟练,投篮一次投中。
及格:动作基本正确、熟练,身体不够协调。
不及格:动作不正确、不熟练、不协调。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③投篮(15分)
A测验方法:
以篮球投影中心为圆心,以该点到罚球线的距离为半径,划一圆孤。开始时考生在孤线处作跳投,并开始计时;投篮后自己抢篮板球,再运至孤线外再跳投,连续做一分钟(女生投篮可做定位投,也可以做跳投)。(见图2)
(图2)
要求:必须向上起跳投篮,否则不算投篮;投篮时不得踏线或过线,不得带球跑,违者投中无效。对女生做跳投者,技评分可提高一个分数段。
B评分标准:
达标:按其1分钟内投中次数计分,满分为12分,详见表9。
技评:满分为3分,按四级评分,各级分值详见表10。
优秀:动作连贯、协调,起跳迅速,手法正确。
良好:动作较连贯、协调,起跳较迅速,手法正确。
及格:动作基本连贯、协调,起跳较缓慢,手法基本正确。
不及格:动作不连贯、不协调,起跳缓慢,手法不正确。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6.排球(40分)
(1)考试项目:助跑摸高(5分)、6米往返移动(6米×10次)(5分)、发球(10分)、垫球(10分)、扣球(10分)。
(2)测验方法
①助跑摸高(5分)
A测验方法
助跑双脚起跳,用单手摸高,每人测试3次,取其中最好成绩。(采用电子摸高器)
B评分标准
男生3.15米为满分,女生2.85米为满分,每降低1厘米递减0.2分,以此类推。
②6米往返移动(6米×10次)(5分)
A测验方法
在6米宽的场地两侧分别设置标志物,考生听到口令起跑,同时开表计时。考生在6米宽的场地内左右移动并须用手将地面标志物击倒,往返10次停表。每人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
B评分标准
男生15'5为满分,女生16'2为满分,每增加0.2.递减0.2分,以此类推。
③发球(10分)
如图所示。考生在发球区用上手、勾手或跳发球10次,要求所发出的球有一定的速度和力量,对飞行速度慢、力量小的发球,则在相应得分中扣去0.3分
a发球落点在后场A区内得1分;
b发球落点在中场B区内得0.8分;
c发球落点在前场C区内得0.6分;
d压线球按高分计算;
e发球失误为0分。
④垫球(10分)
如图所示。教师在对方场区侧手发球,考生在后场区6号位接10个发球。要求垫球弧度不低于球网,若球的飞行弧度低于球网上沿,则在相应得分中扣去0.3分。
a垫球落点在A区内得1分;
b垫球落点在B区内得0.6分;
c压线球按高分计算;
d垫球落点在B区外得0分。
⑤扣球(10分)
如图所示。由二传在3号位传球,考生在4号位自己给一传后助跑起跳扣球,连续扣球10次。要求扣球有一定力量,力量较小的轻拍扣球,则在相应得分中扣去0.3分。
a扣球落点在A区内得1分;
b扣球落点在B区内得0.8分;
c扣球落点在C区内得0.6分;
d压线球按高分计算;
e扣球失误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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