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资讯 > 正文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文科类)

2023-03-27 16:29:27 | 博考网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各环节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最后以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

  第二章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第五条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专科层次的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第六条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第三章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第七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五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第八条“平行志愿”实行高考考生成绩公布后填报。报考本科院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按第七条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会。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D、E顺序排列的五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第四章考生投档排序原则

  第十条统考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只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五章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每个院校志愿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D、E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意见;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预投档时,只向高校提供生源总人数及预投档分数线,不提供考生具体名单。预投档时,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未按时上报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第十二、十三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优先按其院校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院校排序并列的考生全部投档。

  第十八条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审阅,择优录取。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高校必须妥善解决、处理。

  第二十五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再次审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六条符合相关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下同)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相关院校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高校自主招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为第一次预投档的最低分数线。高校应在预投档期间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八条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

  第二十九条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三十一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三十二条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实施办法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博考网

江苏省2013年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文科类)

江苏省2013年文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
代号 院校及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其它建议选测科目
政治 地理 化学 生物
                 
1110 南京工业大学 20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英语 8 4600
02 日语 3 4600
08 市场营销 9 4600
                 
1115 南京林业大学 2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8 英语(只招英语考生) 2 4600
                 
1119 南京审计学院 95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5 人力资源管理 6 4600
11 保险学 1 4600
14 法学 12 4600
15 法学(法务会计) 17 4600
16 工商管理(金融企业管理) 28 4600
18 法学(法务金融) 31 4600
                 
1222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徐州) 36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2 汉语国际教育 2 4600
05 英语(商贸英语)(只招英语考生)(口) 17 4600
07 日语 9 4600
08 英语(营销英语)(只招英语考生)(口) 8 4600
                 
1301 南通大学 7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2 英语(只招英语考生) 7 4600
                 
1401 江苏大学(镇江) 17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8 汉语国际教育 6 4600
13 日语(只招英语考生)(口) 4 4600
15 英语(只招英语考生)(口) 7 4600
                 
1402 江苏科技大学(镇江) 12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5 英语 12 4600
                 
1616 南京财经大学 10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环境商务))(第四学年起赴加拿大学习,费用按加方标准收取) 10 16000
                 
1648 江苏科技大学(镇江) 89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合作) 89 19200
                 
2114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17 旅游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口) 1 15000
                 
2203 浙江理工大学(杭州) 3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8 社会工作 3 4400
                 
2204 浙江工业大学(杭州) 6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以下各专业均在屏峰校区学习:              
01 法学类(法学、知识产权) 2 4400
02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英语))(只招英语考生) 4 4400
                 
2207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 2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12 哲学 2 4400
                 
2213 浙江财经大学(原浙江财经学院)(杭州) 14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2 广告学 14 4400
                 
2302 合肥工业大学 2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2 法学 1 5000
03 思想政治教育 1 5000
                 
2401 福州大学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以下专业在福州市旗山校区学习:              
04 日语(只招英语考生)(口) 1 5460
                 
2411 厦门大学 3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A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10 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翔安校区)(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3 45000
                 
2621 中国海洋大学(青岛)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B1合格              
07 政治学与行政学 1 4000
                 
3108 北京科技大学 3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历史A,另一门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5 社会工作(社会管理) 1 5000
07 日语(只招英语考生) 2 5000
                 
3109 北京化工大学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3 英语(只招英语考生)(口) 1 5000
                 
3116 北京外国语大学 6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历史A,另一门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13 新闻学(口) 1 5000
16 金融学(口) 1 5000
18 工商管理(口) 1 5000
19 电子商务(口) 1 5000
2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口) 1 5000
21 汉语言文学(口) 1 5000
                 
3117 北京语言大学 2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7 汉语言文学 1 5000
08 国际政治(口) 1 5000
                 
3121 北京中医药大学 3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以下各专业均在西校区学习:              
03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 1 5000
04 工商管理(医药企业) 1 5000
05 英语(医学)(只招英语考生)(口) 1 5800
                 
3122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2 行政管理 1 5000
                 
3127 北京体育大学 6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3 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 2 5000
04 体育经济与管理 2 5000
05 广告学(体育营销传播) 2 5000
                 
3128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A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2 英语(只招英语考生) 1 6000
                 
3142 北京工商大学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以下专业在良乡校区学习:              
01 英语(商务)(只招英语考生)(口) 1 5000
                 
3301 石家庄铁道大学 2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英语(只招英语考生) 2 3500
                 
3311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A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2 英语(只招英语考生) 1 5000
                 
3321 燕山大学(秦皇岛) 4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法学 2 5000
04 旅游管理 2 5000
                 
3401 山西大学(太原) 1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历史B+,另一门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汉语言文学 1 5000
02 广告学 1 5000
04 汉语国际教育 1 5000
06 考古学 1 5000
07 旅游管理 1 5000
08 哲学 1 5000
09 社会工作 1 5000
10 行政管理 1 5000
12 国际政治 1 5000
13 教育学 1 5000
16 中国语言文学类 1 5000
                 
3403 山西财经大学(太原)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以下专业在坞城校区学习:              
01 经济学 1 5000
                 
3501 内蒙古大学(呼和浩特) 7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以下各专业均在南校区学习:              
01 哲学 1 3500
02 历史学 1 3500
03 旅游管理 1 3500
04 汉语言文学 1 3500
05 编辑出版学(数字出版) 1 3500
06 法学 1 3500
07 公共事业管理 1 3500
                 
4102 辽宁大学(沈阳)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以下专业在蒲河校区学习:              
11 档案学 1 3800
                 
416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 8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经济学 2 4200
02 金融学 2 4200
03 英语(只招英语考生) 2 4800
04 广播电视学 2 4200
                 
4208 长春理工大学 2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英语(只招英语考生) 2 5050
02 俄语(只招英语考生) 2 5050
03 朝鲜语(只招英语考生) 2 4800
04 日语(只招英语考生) 2 5050
05 汉语言文学 2 3850
06 汉语国际教育 5 3850
07 广告学 3 5000
08 法学 2 4600
09 社会工作 1 4600
                 
4302 哈尔滨工程大学 3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4 思想政治教育 3 5000
                 
4303 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 8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3500
02 工商管理 1 3500
03 旅游管理 1 3500
05 日语 1 4000
06 法学 1 4000
07 政治学与行政学 1 3300
08 社会工作 1 4000
09 广告学 1 8000
                 
4304 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 4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会计学 2 3500
02 市场营销 2 3500
                 
4309 哈尔滨医科大学 2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2 市场营销(医药营销) 1 5000
03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1 5000
                 
4371 延边大学(延吉) 7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朝鲜语(报考该专业须查阅院校招生章程) 1 5060
02 会计学 1 4180
03 旅游管理 1 4180
04 市场营销 1 4180
05 日语(只招英语考生) 3 5060
                 
5101 郑州大学 3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历史A,另一门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8 行政管理 1 3400
10 社会工作 2 3400
                 
5321 湖南科技大学(湘潭) 4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2 4000
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4000
                 
5323 湘潭大学 13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汉语国际教育 1 5300
02 英语(只招英语考生) 1 5300
04 法语(只招英语或法语考生) 1 5300
05 西班牙语(只招英语或西班牙语考生) 1 5300
06 文化产业管理 1 4500
07 日语(只招英语或日语考生) 1 5300
08 翻译(只招英语考生) 1 5300
10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5500
11 工商管理 1 5500
12 市场营销 1 4500
16 人力资源管理 1 5500
18 汉语言文学 1 5000
                 
5331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农林经济管理 1 4000
                 
5601 海南大学(海口) 3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6 日语(只招英语考生)(口) 2 4600
12 公共关系学 1 4600
                 
6301 贵州大学(贵阳) 7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以下各专业均在北校区学习:              
01 汉语言文学 2 3800
02 新闻学 2 3800
04 金融学 1 3900
05 工商管理 2 3800
                 
710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5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以下各专业均在草堂校区学习: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3500
02 汉语国际教育 2 3500
03 文化产业管理 2 4500
                 
7402 宁夏大学(银川)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汉语言文学 1 2600

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博考网:www.380856.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文科类)”相关推荐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理科类)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理科类)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

2023-04-10 05:06:59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其他院校)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其他院校)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

2023-03-19 13:34:54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其他院校)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其他院校)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

2023-04-02 22:31:30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航海院校(专业))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航海院校(专业))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

2023-04-21 02:13:29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江苏省普通高招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

2023-04-07 00:28:55
江苏省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文科类) 河北高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江苏省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文科类) 河北高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江苏省2013年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文科类) 江苏省2013年文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 代号 院校及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其它建议选测科目 政治 地理 化学 生物 1110 南京工业大学 20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英语 8 四

2023-04-03 17:20:35
江苏省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文科类)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国防生)
江苏省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文科类)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国防生)

江苏省2013年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文科类) 江苏省2013年文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 代号 院校及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其它建议选测科目 政治 地理 化学 生物 1110 南京工业大学 20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01 英语 8 四

2023-04-21 14:42:50
江苏省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理科类)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理科类)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2013年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理科类) 江苏省2013年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 代号 院校及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其它建议选测科目 政治 地理 化学 生物 凡加“★”的院校为民办院校 1111 南京邮电大学 182 部分新增计划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必测

2023-04-16 04: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