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0 01:29:22 | 博考网
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首先感谢多年来对我省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山东省是全国艺术生源大省,欢迎继续来山东招生。现将专业考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全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其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领导小组批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鲁招生的美术类专科 (高职)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没取得《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
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院校自主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
三、2010年我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考试工作由我院统一领导,市招生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进行,凡未经我院批准同意的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的考试,我省一律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四、拟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应派人(来人要携带学校的介绍信、身份证及我院发给的密钥)到选定的承办市招办进行登记注册并签定协议。为了减轻考生负担,保证考试安全,我院将对各承办市招办承接院校的数量进行控制,请有关院校给予理解和支持。
五、对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网络管理。我院发给各院校的密钥文件作为招生院校的身份认定。各院校要注意保密,更不得外借,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没有我院发给的密钥,不能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
六、2009年12月30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向承办市招办提供2010年在鲁招生的专业类别、考试内容、预计招生数、考试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考试信息。每个院校只能在我省选择一个考点进行一次专业考试。
七、2010年1月31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向我院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文本和电子邮件方式)。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
八、专科(高职)专业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必须经我院批准后,方可安排考试。未经批准安排考试的专业,招生院校不得发放专业合格证。
九、我省艺术类考生于2009年11月20日—30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各校要在2010年2月24日—3月10日来我省组织专业考试,不得提前或延后进行。
山东籍考生无论参加省内还是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必须出示《报考证》(美术类考生用《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替代)和身份证,考点或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为强化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取消其2010年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十、考生的报名序号是我省为考生指定的参加专业考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在阅卷、登分和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都要求准确使用。
十一、 2010年4月10日前各高校按我省提供的《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我院信息管理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库结构》(见附件)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系统将无法接收。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十二、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和教育部艺术类专业目录中未包涵的专业,不得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和招生。
十三、《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公布,请各校上网查阅。
十四、我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1-86162748
传 真:0531-86162748
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e37_pzek2@sdzs.gov.cn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
为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条件
1、符合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
2、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二、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26日至2010年1月10日(不含元月1日至3日国家规定的公休假)。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
(二)仅报考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也必须办理上述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贵州省2010年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持此表、身份证参加省外院校艺术专业考试。
四、报名收费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须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高考报名考试费130元(高考文化考试报名时不再缴纳)。
(二)考生参加专业考试要缴纳专业考试费,省内院校专业考试费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150元收取,省外院校专业考试收费按院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五、有关事项
(一)省内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及实施办法另文下发,请考生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信息平台(www.gzszk.com)查询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信息。
(二)报考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登陆所报考院校招生网站查询相关院校报考事宜。
六、报名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招生监察办要认真做好艺术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核查考生户籍、身份证、报考条件及考生特征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
(二)各市(州、地)招生办要认真汇总、校验本地区考生的报名信息,会同本地区招生监察办刻制、密封光盘,于2010年1月13日前报省招生考试中心信息处和保密监察室。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
2009年12月15日
山西: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晋招考高字[2010]18号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等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
关于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 为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条件 1、符合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 2、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二、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26日至2010年1月10日(不含元月1日至3日国家规定的公休假)。 三、报名办法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美术、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等八类专业省统考和专业校考)仍实行单独提前网上报名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1.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志愿报考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办理
关于做好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
河南: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各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 为了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现就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均须参加全省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省统考报名时间为201
河南: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各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 为了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现就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均须参加全省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省统考报名时间为201
山西: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晋招考高字[2010]18号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等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
云南:2011年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同等学力; 3.本人户口和父母亲常住户口在我省;由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须户籍在我省满三年和本人具备我省高中三年学籍; 4.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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