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1 22:19:53 | 博考网
一、报考类别与本科专业
(一)艺术类报考类别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分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其他艺术类,包含的报考类别分别为:
美术类:汉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
音乐类: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
编导类: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
其他艺术类:汉授其他艺术(文)、汉授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
(二)艺术类包含的本科专业
美术类包括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等。
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和音乐学等。
编导类包括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和戏剧影视导演等。
其他艺术类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音乐、音乐治疗、流行舞蹈、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摄影、书法学、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和包装设计等。
以上仅列出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若招生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学科设置、培养目标要求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招生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之一,考生应据此选择报考类别。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上述报考类别中选择其一,不得跨类别报名。考生可参照艺术类报考类别包含的本科专业,结合报考高校对考生拟报专业的统考等要求,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二、统考
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统考只有笔试,音乐类专业统考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统考笔试和面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笔试全区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按高考的考务管理规定施考,实行网上阅卷。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面试考场全程实时视频监控, 对每位考生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实施“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面试时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分为色彩、素描、速写,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统考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写17:10—17:40。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或根据考场提供的图片按试题要求作画,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的考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本盟市(阿拉善盟考生在乌海市)参加美术类统考。美术类统考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音乐类专业统考
音乐类专业统考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30分,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9:00-11:00。其中:基本乐理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20分,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
面试满分270分,其中演唱(声乐)或演奏(器乐)240分、视唱30分,考试于2021年1月14日开始,预计23日结束。声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唱曲目,现场演唱,演唱时间限定在3分钟内;器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奏曲目,现场演奏,演奏时间限定在5分钟内。
面试考场只提供钢琴,除钢琴考生外,其他器乐考生一律自带乐器。考生可选择有伴奏或无伴奏表演。考场不提供伴奏服务,考生可自带伴奏(钢琴和手风琴演奏的器乐考生除外)。声乐和器乐考试均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表演,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不提示、不更换评委。
演唱(或演奏)与视唱不分别单独计时,由考生自行掌握考试时间。声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唱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3分40秒,考场内大屏幕上倒计时开始即为考试开始;器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奏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5分40秒,考场内大屏幕上倒计时开始即为考试开始。超出规定时间,终止考试。
1月12日开始,进行伴奏人员注册、信息采集和发放《专业统考通知单》。有关伴奏人员的注册、相关信息采集等事项按届时发布的有关文件执行。考生须按要求从已注册的伴奏人员库中选择自己的伴奏人员并保存到音乐面试管理系统。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名伴奏人员。凡未选择伴奏人员的考生,表演时不允许有伴奏人员伴奏。考试时,伴奏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入场,并服从考点的相关管理。评委在给考生打分时还须给伴奏人员打分,分数不合格或违反考场纪律的伴奏人员将被取消伴奏资格,并列入伴奏人员黑名单,之后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伴奏工作。
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的考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本盟市(阿拉善盟考生在乌海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音乐类专业统考面试考点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类考生均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面试评委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派出。
(三)编导类专业统考
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分为笔试一和笔试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笔试一包括文学艺术常识、命题写作、创意策划,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笔试二包括影视作品分析、影视作品评论,考试形式为播放影视作品(或作品片段),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其中:笔试一9:00-11:30,笔试二14:30-17:00。
编导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内蒙古大学,考试的组织管理由内蒙古大学负责。
(四)统考成绩公布
我区不发放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统考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门户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公布的成绩为准,考生登录该网站可查询本人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本专科合格分数线与统考成绩一并公布。
三、校考
各高校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或对我区考生在我区以外设点组织的校考,均须符合教育部年度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规定。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考。
(一)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
1.美术类。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直接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我区美术类统考合格的考生组织专业校考;其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
2.音乐类和编导类。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区外普通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的区外高校等,可直接使用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合格考生组织专业校考。
其他高校的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一律不得面向我区考生在我区及我区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点组织校考,统一使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录取。
3.参加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亦不得录取。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
在我区招生的其他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全部由招生高校实施校考,各招生高校可联合或独立组织校考。若相关高校实施校考确有困难的,可以使用我区一所高校的其他艺术类相同或相近专业校考成绩。
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相应院校组织的校考。
(三)按时上传相关艺术类考试招生信息
各艺术类校考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及时登录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传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按照我区上传的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子科类对照表,准确上传拟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和科类、子科类对应关系,上传并匹配校考报名考生信息、考生成绩信息等。
(四)校考时间及地点
拟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须在2020年12月25日前将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等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附表),经批准后方可在我区指定的考点组织校考,否则,不得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我区一律不予认可考生的校考成绩。校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拟使用我区高校校考成绩的高校须提前与我区相关高校联系取得同意,并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联系人:云宇,电话0471-3261904,传真0471-3261714转1113。
区外高校校考统一安排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若考生人数较多,将由内蒙古艺术学院协调安排在校外其他地点考试。
不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考生须按相关高校对外发布的艺术类报名、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参加校考。
各高校校考原则上应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进行;凡因相应类别考生未参加统考、统考不合格、报考类别不符或相关高校把关不严,造成考生校考成绩在我区不予认可的,责任由相关高校和考生自负。
(五)校考合格人数确定
在我区分列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确定的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上一年度相应专业在我区录取人数的4倍。对于应试人数不足上一年度相应专业在我区录取人数4倍的专业,同样要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科学确定合格考生,淘汰成绩差的考生,不得将全部应试考生均视为合格。区内高校不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考试成绩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区外高校是否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学校自定。专业考试成绩及是否合格以高校上报并经“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
(六)校考成绩报送
已组织艺术类校考的招生高校,应于教育部分送各省招生计划后立即将上传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的招考类型、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对应关系以电子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两种形式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将本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送我中心,报送方式为高校录入,录入网址届时通知。招生高校各艺术类校考专业确定的我区校考合格考生人数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在我区录取人数4倍的,该专业上报成绩均无效,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违规高校承担。对因招生高校报送校考成绩时出现的考生报考类别与招生计划考试类型归属不符合我区兼报规定、统考成绩未达到相应合格标准、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情形,影响考生校考成绩公布、填报志愿、投档以及录取的,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
未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如果参加了高校组织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绩无效,也不允许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七)校考成绩查询
从2021年6月份开始,艺术类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应迅速与招生高校联系,由招生高校负责在2021年6月15日前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更正,之后一律不再变更考生校考成绩。
(八)校考收费
区内高校组织校考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收取费用。
四、招生简章或章程
各招生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的内容必须与本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一致,特别是录取规则的表述必须一致。《招生简章》与《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必须表明艺术类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使用原则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在录取时所占比例等,且表述必须通俗易懂、准确明了、体现公平。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艺术类《招生简章》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议区外高校应分艺术类别、分专业制定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时按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分专业进行录取。
对于使用我区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我区网报志愿系统可提供第一专业志愿的四种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填报志愿时考生根据所填报高校的录取规则选择相应的排序方法,从而了解本人在所报高校、专业的排名。建议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使用我区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并明确录取规则按以下4种排序方式之一录取:
1.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序;
2.按统考成绩排序;
3.按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排序;
4.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排序。
区内招生高校须在2020年12月30日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经高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本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我区的《招生简章》,其中录取规则部分须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拟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区外高校须将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以适当方式及时向我区考生进行宣传。
五、招生计划
(一)严格限定艺术类专业的报考类别和范围
各招生高校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包含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及要求相应的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计划,根据招生情况须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其他的艺术类专业计划须列在其他艺术类。同一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或其他艺术类之一,不可同时列在多个类别内。我区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文、理科,文、理科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专业的有关招生要求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考试报考类别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我区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专业考试准考证及通知单发放
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已报名的艺术类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用于考生参加高校校考报名、考试等。组织实施艺术类专业统考的高校或盟市为考生发放《专业统考通知单》,具体发放时间届时咨询相关高校或盟市。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统考前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通知单》;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需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报考高校发放的考试证件等材料。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校考,均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七、兼报原则
填报志愿时,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若取得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院校其他艺术类相应专业;美术类不能兼报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音乐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
蒙授美术考生若达到汉授美术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汉授美术专业;蒙授音乐考生若达到汉授音乐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汉授音乐专业;蒙授其他艺术考生若取得院校汉授其他艺术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院校汉授其他艺术相应专业。
报考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和蒙授其他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
报考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和蒙授其他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
报考汉授美术(文)、汉授音乐(文)和汉授其他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普通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普通文科。
报考汉授美术(理)、汉授音乐(理)、和汉授其他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普通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普通理科。
附表
区外高校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申请表
招生院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招考类型包括汉授美术、蒙授美术、汉授音乐、蒙授音乐、汉授编导、汉授其他艺术和蒙授其他艺术。
为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海南省教育厅琼教[2009]96号文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体育类专业考试。
(二)报名时间
与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三)报名办法
我省体育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在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登陆我局网站填报报名信息时,选报体育类(即体育理类),同时选报参加体育专业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所选报的考试项目在网上报名截止以后不得更改。体育类专业考试费在高考报名时缴交,每人160元,省考试局不再单独组织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报体育类专业或不缴交体育类专业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体育类专业考试资格,我局将不予编排准考证。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须先参加体育类的专业考试,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
二、体育类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至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三、考试项目
体育类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考试和专项技术考试两部分。
(一)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后抛铅球。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田径[包括下列单项: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考生可任选一项进行专项考试。按考试管理规定,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顺序
体育类专业考试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再进行专项技术考试。除体操、铁饼、标枪、乒乓球专项的考生以外,其他考生以市县为单位分批次进行,其中上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下午进行专项考试。
五、考试内容、办法及要求
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各个项目的考试内容、动作规格和考试方法参照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89)体科字20号文件中规定的《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为了使体育类专业考试做到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结合我省考生实际情况,对评分标准与办法做以下补充规定:
(一)素质考试项目(60分):100米(20分)、立定跳远(20分)、原地双手后抛铅球(20分)。
1.100米跑(20分)
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全能100米跑的规定进行测验,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仪进行测速。
(1)考试方法
①考试在标准的400米塑胶田径场直道内进行,采用分道跑,考生必须自始至终在各自的分道内跑进。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②起跑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姿势,并使用考场提供的起跑器。凡不按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起跑的考生将被警告或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可穿自备的钉鞋进行考试,但钉鞋必须符合规则规定(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
③起跑犯规判罚: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④考试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和人工手计时方法同时计取成绩,以全自动电子计时成绩进行评分。若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出现故障,可使用手计时成绩,加0.24秒换算评分。若电动计时和人工计时同时出现故障无法计取成绩时,重新安排该组考试。成绩计取以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计取其中较低的分值。
2.立定跳远(20分)
(1)动作规格:双脚站在起跳板上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或沙台,原地双脚起跳落入沙坑;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验场地。测验时不得穿跑、跳用钉鞋。
(2)测验方法:每人试跳三次,每次均丈量成绩。丈量受试者身体任何着地部位距起跳板最近点的后沿至起跳线或起跳线延长线的垂直距离。丈量成绩时,丈量尺要与起跳地面在一个平面上,丈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三次试跳中之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3.原地双手后抛铅球(铅球重量:男5公斤、女4公斤)(20分)
(1)动作规格:站立在投掷圈内,双脚平行立,背正对投掷区,双手握球置于体前,可做预摆;双脚蹬地,不得垫步,展腹挺胸,双手将球经头上向后抛出,不得从肩上两侧抛出,球出手前不得踏出投掷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投掷圈前半部圈外地面,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2)测验方法:每人试抛三次,丈量成绩时,丈量尺通过投掷圈圆心。丈量投掷圈或抵趾板内沿至球落地点后沿之间的距离,丈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丈量三次试抛中之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二)专项考试项目(40分):田径、体操、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
1.田径
(1)考试项目:
①跑类
男生: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106厘米);
女生:200米、4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84厘米)。
②跳类男生: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女生:跳高、跳远。
③投类
男生: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生: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2)测验方法
①考生根据个人申请的单项进行测验。
②测验方法均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进行。
(3)评分方法
田径专项总分按40分计算,考生单项成绩的评分即为该专项总分。
2.体操(40分)
(1)考试项目:
①专项素质(12分)
男生:引体向上、横叉、纵叉、体前屈、两臂上举握手向后;
女生:俯卧撑、仰卧举腿、横叉、纵叉、桥、两臂上举握手向后。
②规定动作(28分)
男生:
技巧:手倒立前滚翻、侧手翻、头手翻、前手翻、侧翻内转(小翻毽子)。
双杠:前摆上、后摆上、杠端长振屈伸上、支撑摆动肩倒立。
单杠:屈伸上(低杠)、支撑后回环(低杠)、狐形下(低杠)。
纵跳马(高1.25米)水平分腿腾越。
女生:
技巧:手倒立前滚翻、侧手翻、前手翻、侧翻内转(小翻毽子)。
低单杠:单腿蹬地摆动翻身上、骑撑前回环、支撑后回环、支撑后摆跳下。
双杠:肩倒立、分腿坐前滚翻成分腿坐、支撑前摆外侧坐越两杠挺身下、支撑后摆下。
横跳马:(高1.10米)水平分腿腾越。
平衡木:(高1.10米)斜进或木端跳上成单腿蹲立、单腿站立俯平衡、木中侧起倒立转体900挺身下、木端侧手翻跳下。
双杠或平衡木考生任选一项。
③自选动作
自选运动,有能力和技术水平较高的考生可自愿选测。测验时只注明所做的动作及其完成情况,不计考试成绩,供择优录取参考。
(2)测验方法
①专项素质和规定动作为必测项目,考生须按评分表规定的动作规格要求,逐项逐个动作进行测验。
②自选动作为选测项目,考生可选可不选,测验的项目与动作均由考生自己定。
(3)评分方法
①专项素质评分方法:专项素质满分为12分,其中男生:引体向上5分,横叉、纵叉各1.5分,体前屈、两臂上举握手向后各2分;女生:俯卧撑3分,仰卧举腿、桥、两臂上举各2分,横叉、纵叉各1.5分。每项测验内容达到要求者可得评分表规定的满分。达不到要求者视其情况扣分。其中达标项目评分标准为:
男生引体向上:20次为满分5分,每做一次为0.25分;
女生俯卧撑:20次为满分3分,每做一次为0.15分;
女生仰卧举腿:20次为满分2分,每做一次为0.1分。
②规定动作评分方法:规定动作满分为28分,其中男生技巧、双杠、单杠满分各为8分,纵跳马满分为4分;女生技巧、低单杠、双杠、单杠满分各为8分,横跳马满分为4分。每个动作完成并达到要求者可得评分表规定满分,未完成者不予计分,完成动作但达不到要求者,按以下情况扣分:
男生:分值在2.5分以下(包括2.5分)的动作,轻微错误扣0.25分;显著错误扣0.25-0.5分;严重错误扣0.5-0.75分。分值在3分以上(包括3分)的动作,轻微错误扣0.25-0.5分;显著错误扣00.5-0.75分;严重错误扣0.75-1分(跳马扣1.5分)。
女生:轻微错误扣0.25分(跳马扣0.5分);显著错误扣0.25-0.5分(跳马扣0.8-1分);严重错误扣0.5-0.75分(跳马扣1分)。
考生做跳马、平衡木下法动作时可以允许1人保护,但保护人不得助力,凡给予助力完成动作者判为失败,不予计分。
③体操专项总分按40分计算,其中专项素质占12分,规定动作占28分,自选动作不计分。考生专项素质和规定动作得分的总和即为体操专项总分。
3.乒乓球(40分)
(1)考试项目
①专项技术(34分),其中:正手1/2台攻球(10分)、左推右攻或两面攻(12分)、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12分)。
②技术评定(6分),每项各2分。
(2)测验方法
①正手1/2台攻球(共12分,其中达标10分,技评2分)
测试方法:
A考生站于本方球台对来球采用正手攻球的方式进行回击。正手攻球考生站位要离球台在50cm以内,不得离球台过远。击球时发球机将球有规律的送至A区。考生将球回至B区,进行连续击球。使用左手持拍的考生,应进行侧身攻球。
B考试中连续击球30次,以考生所击球的成功次数为最后成绩,每位考生各有二次机会。
②左推右攻或两面攻(共14分,其中达标12分,技评2分)
测试方法:
A考生站于本方台区从反手位击球,然后利用步法的移动到正手位击球,依次类推对发球机发出的球进行回击。身体离球台不超过50cm将发至A区的球回至D区,将发至B区的球回至C区。以防止发球机对球的干扰。
B考试中发球机连续发出30组球(反手攻和正手攻为一组),以成功的组数为最后成绩,每位考生各有一次机会。
③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共14分,其中达标12分,技评2分)
测试方法:
A考生在反手位将发球机发过来的的下旋球回搓到B点,然后接着侧身用正手拉球将发球机发过来的下旋球提拉(或突击)到B点。
B每侧身拉或突击一板后重新搓球,再进行提拉(或突击)。
C共进行20组,以成功的组数为最后得分。每位考生各有一次机会。
(3)评分标准表
①乒乓球定量评分表(共34分)
分值 | 正手1/2台攻球 | 左推右攻 | 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 | |||
成绩(组) | 成绩(组) | 成绩(组)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12 | 30 | 30 | 20 | 20 | ||
11.5 | 28 | 27 | ||||
11 | 26 | 25 | 19 | 18 | ||
10.5 | 24 | 23 | ||||
10 | 30 | 30 | 22 | 21 | 18 | 17 |
9.5 | 28 | 27 | 20 | 19 | ||
9 | 26 | 25 | 18 | 17 | 17 | 15 |
8.5 | 24 | 23 | 17 | 16 | 16 | 14 |
8 | 22 | 21 | 16 | 15 | 15 | 13 |
7.5 | 20 | 19 | 15 | 14 | 14 | 12 |
7 | 18 | 17 | 14 | 13 | 13 | 11 |
6.5 | 16 | 15 | 13 | 12 | 12 | 10 |
6 | 14 | 13 | 12 | 11 | 11 | 9 |
5.5 | 13 | 11 | 11 | 10 | 10 | 8 |
5 | 12 | 10 | 10 | 9 | 9 | 7 |
4.5 | 11 | 9 | 9 | 8 | 8 | 6 |
4 | 10 | 8 | 8 | 7 | 7 | 5 |
3.5 | 9 | 7 | 7 | 6 | 6 | 4 |
3 | 8 | 6 | 6 | 5 | 5 | 3 |
2.5 | 7 | 5 | 5 | 4 | 4 | 2 |
2 | 6 | 4 | 4 | 3 | 3 | 1 |
1.5 | 5 | 3 | 3 | 2 | 2 | |
1 | 4 | 2 | 2 | 1 | 1 |
②乒乓球定性评分表(共6分)
A正手1/2台攻球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1.8-2.0分 | 1.5-1.7分 | 1-1.4分 | 0.2-0.9分 |
标准 | 击球弧线低,速度快,落点稳定,控制球能力强。 | 动作协调,击球质量较好,控制球能力较强。 | 动作基本协调,击球质量一般,控制球能力一般。 | 动作不协调,击球质量不高,控制球能力差。 |
B左推右攻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1.8-2.0分 | 1.5-1.7分 | 1-1.4分 | 0.2-0.9分 |
标准 | 击球弧线低,速度快,落点稳定,控制球能力强。 | 动作协调,击球质量较好,控制球能力较强。 | 动作基本协调,击球质量一般,控制球能力一般。 | 动作不协调,击球质量不高,控制球能力差。 |
C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1.8-2.0分 | 1.5-1.7分 | 1-1.4分 | 0.2-0.9分 |
标准 | 攻(拉)球动作舒展大方,手感和弧度落点好,速度快力量大,质量高,移动和控球能力强。 | 攻(拉)球动作动作协调,落点相对好,击球质量较好,移动合理控制球能力较强。 | 攻(拉)球动作基本协调,击球质量和落点一般,控制球能力一般。 | 攻(拉)球动作不协调,击球质量和落点较差,移动和控制球能力差。 |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4.足球(40分)
(1)考试项目:颠球(6分)、定位球传准(10分)、20米运球过竿射门(16分)、30米跑(8分)、守门员加试(16分)。
(2)测验方法
①颠球(6分)
A测验方法
a受试者可用脚、大腿、胸、肩和头等各部位,随意连续颠球。主考者数计颠球个数。如果球落地,则为一次颠球结束。
b每人做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
B评分标准
a受试者若连续颠球50次(女生为40次),可得满分(即6分)。
b达标成绩及评分标准详见定量评分表。
②定位球传准(10分)
A场地设置
a以O为圈心,以2.5米和3.5米为半径,分别划里、外两个圆。圆心处插上一根1.5米高并系有彩色小旗的标志竿,作为传准的目标。
b以25米(女生为20米)长为半径,从圆心向任何方向划一25米(女生为20米)长弧为传球限制线。
B测验方法
a受试者将球放在限制线上,用任一脚脚背内侧向圆圈里传球,球落在圈里或圈线上均为有效。
b每人连续做5次,每次均计成绩,5次成绩之和为该项考试达标成绩。
C评分标准
该项成绩满分为(10分),其中达标成绩满分为8分,技评成绩满分为2分。
达标时,每传入半径为2.5米圈者,得1.6分;每传入半径为3.5米圈者,得0.8分。未传准者,不计成绩。5次达标成绩之和为该项达标成绩。
技评按四级评分:
优秀:传球动作方法正确,动作协调,传球方向、落点准确。
良好:传球动作方法正确,动作较协调,传球方向、落点较准确。
及格:传球动作方法较正确,动作较协调,传球方向、落点较准确。
不及格:传球动作方法不正确,动作不协调,传球方向、落点不准确。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③20米运球过竿射门(16分)
A场地设置
a在罚球区线中点处,画一条20米长的垂线,距罚球区线之远端为起点。
b距罚球区线2米处起,沿20米垂线插置标竿8根,竿间距离为2米,第8根标竿距起点4米。
c标竿固定垂直插在地面上,插入地下深度不限,以受试者碰不倒竿为宜。竿高至少1.5米。
B测验方法
a受试者从起点开始运球,脚触球则立即开表计时。运球逐个绕过标竿后射门、球越过球门线时则停表。
b每人做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
c运球漏竿或未射中球门,则无成绩。若射中球门横木或立柱,可补做一次。
C评分标准
总分为16分,其中达标成绩满分12分,技评成绩满分4分。
技评按四级评分
优秀:运球动作方法准确,动作协调、熟练,射门动作正确有力。
良好:运球动作方法正确、较协调、射门动作正确有力。
及格:运球动作方法较正确、较协调、射门动作基本正确。
不及格:运球动作方法不正确、不协调、射门动作不正确。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④30米跑(8分)
A测验方法
a受试者在起点采用站立式起跑。
b每人跑一次,采用电子计时测试。
B评分标准
满分8分
⑤守门员加试(16分)
A守门员免试20米运球过竿射门。
B守门员加试接扑球技术。
a测验方法
守门员立于球门线中间,主考人位于守门员正面6-8米处,向他前面、左右两侧用手抛球或用脚射低球、平球和高球,守门员完成接扑技术。
b评分标准
按四级评分,各级评分分值详见后面评分表。
优秀:反应能力强,弹跳力好,接扑球技术运用合理、熟练。
良好:反应能力较强,弹跳力较好,接扑球技术运用较合理、较熟练。
及格:反应能力和弹跳力一般,接扑球技术运用基本合理。
不及格:反应能力、弹跳力和接扑球技术均差。
5.篮球(40分)
(1)考试项目:助跑摸高(10分)、往返运球投篮(15分)、投篮(15分)。
(2)测验方法
①助跑摸高(10分)
助跑单脚跳起摸高,以摸高的最高度计分,每人做两次,计其中一次最佳成绩。
②往返运球投篮(15分)
A测验方法:
由球场右侧边线中点开始,面向球篮以右手运球上篮,同时开始计时;球投中篮后,还以右手运至左侧边线中点;然后折转换左手运球上篮;投中篮后,还以左手运球回到原起点;同样再重复上述运球投篮一次,再回到原起点时停表(见图1)。
(图1)
要求:连续运球,不得远推运球上篮;必须投中篮后,才能继续运球,投不中要继续再投,直到投中;投篮的手(左手投或右手投)不加限制。
B评分标准:
达标:按其计时成绩评分,满分为12分。
技评:满分为3分。按四级评分。
优秀:动作正确、协调、熟练,能运用左、右手投篮,投篮一次投中。
良好:动作较正确、熟练,投篮一次投中。
及格:动作基本正确、熟练,身体不够协调。
不及格:动作不正确、不熟练、不协调。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③投篮(15分)
A测验方法:
以篮球投影中心为圆心,以该点到罚球线的距离为半径,划一圆孤。开始时考生在孤线处作跳投,并开始计时;投篮后自己抢篮板球,再运至孤线外再跳投,连续做一分钟(女生投篮可做定位投,也可以做跳投)。(见图2)
(图2)
要求:必须向上起跳投篮,否则不算投篮;投篮时不得踏线或过线,不得带球跑,违者投中无效。对女生做跳投者,技评分可提高一个分数段。
B评分标准:
达标:按其1分钟内投中次数计分,满分为12分,详见表9。
技评:满分为3分,按四级评分,各级分值详见表10。
优秀:动作连贯、协调,起跳迅速,手法正确。
良好:动作较连贯、协调,起跳较迅速,手法正确。
及格:动作基本连贯、协调,起跳较缓慢,手法基本正确。
不及格:动作不连贯、不协调,起跳缓慢,手法不正确。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6.排球(40分)
(1)考试项目:助跑摸高(5分)、6米往返移动(6米×10次)(5分)、发球(10分)、垫球(10分)、扣球(10分)。
(2)测验方法
①助跑摸高(5分)
A测验方法
助跑双脚起跳,用单手摸高,每人测试3次,取其中最好成绩。(采用电子摸高器)
B评分标准
男生3.15米为满分,女生2.85米为满分,每降低1厘米递减0.2分,以此类推。
②6米往返移动(6米×10次)(5分)
A测验方法
在6米宽的场地两侧分别设置标志物,考生听到口令起跑,同时开表计时。考生在6米宽的场地内左右移动并须用手将地面标志物击倒,往返10次停表。每人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
B评分标准
男生15'5为满分,女生16'2为满分,每增加0.2.递减0.2分,以此类推。
③发球(10分)
如图所示。考生在发球区用上手、勾手或跳发球10次,要求所发出的球有一定的速度和力量,对飞行速度慢、力量小的发球,则在相应得分中扣去0.3分
a发球落点在后场A区内得1分;
b发球落点在中场B区内得0.8分;
c发球落点在前场C区内得0.6分;
d压线球按高分计算;
e发球失误为0分。
④垫球(10分)
如图所示。教师在对方场区侧手发球,考生在后场区6号位接10个发球。要求垫球弧度不低于球网,若球的飞行弧度低于球网上沿,则在相应得分中扣去0.3分。
a垫球落点在A区内得1分;博考网
b垫球落点在B区内得0.6分;
c压线球按高分计算;
d垫球落点在B区外得0分。
⑤扣球(10分)
如图所示。由二传在3号位传球,考生在4号位自己给一传后助跑起跳扣球,连续扣球10次。要求扣球有一定力量,力量较小的轻拍扣球,则在相应得分中扣去0.3分。
a扣球落点在A区内得1分;
b扣球落点在B区内得0.8分;
c扣球落点在C区内得0.6分;
d压线球按高分计算;
e扣球失误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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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一、报考类别与本科专业 (一)艺术类报考类别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分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其他艺术类,包含的报考类别分别为: 美术类:汉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 音乐类: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 编导类: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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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体育特长。 (二)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持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于规定时间在网上自行打印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打印准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一、报考类别与本科专业 (一)艺术类报考类别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分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其他艺术类,包含的报考类别分别为: 美术类:汉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 音乐类: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 编导类: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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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一、报考类别与本科专业 (一)艺术类报考类别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分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其他艺术类,包含的报考类别分别为: 美术类:汉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 音乐类: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 编导类: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试内容: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大项。 一、身体素质(包括3项) 1.100米跑 (1)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考生起跑犯规两次,即取消其该项目考试资格。 (2)如考生在此项测试过程中有意妨碍、阻扰、影响他人测试,即取消其该项目成绩,被妨碍、阻扰、影响的考生可再有一次测试机会。 (3)测试采用电动计时,考生测试时必须使用起跑器,采用蹲踞
2024-02-29 0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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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6: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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