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4 00:44:10 | 博考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以及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体科字〔1989〕20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报考。
2.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二、考试组织
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领导,南昌航空大学具体承办。
(一)考试地点
考点: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丰和南大道696号
(二)时间安排
批次 设区市 考试时间
第一批 宜春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奉新县、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仅足球考生)、萍乡市 3月21-22日
第二批 上饶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靖安县,仅足球考生)、鹰潭市 3月23-24日
第三批 九江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袁州区,仅足球考生)、新余市、景德镇市 3月25-26日
第四批 赣州市(仅篮球考生)、抚州市 3月27-28日
第五批 吉安市 3月29-30日
第六批 九江市(瑞昌市、共青城市、庐山市、彭泽县、湖口县、永修县,仅足球考生)、南昌市 4月1-2日
第七批 九江市(濂溪区、浔阳区、柴桑区、武宁县、修水县、德安县、都昌县)、上饶市(德兴市、余干县、鄱阳县、万年县、婺源县) 4月3-4日
第八批 上饶市(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玉山县) 4月5-6日
第九批 上饶市(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经开区、蓉江新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 4月7-8日
第十批 赣州市(瑞金市、龙南市、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定南县、崇义县) 4月9-10日
第十一批 赣州市(安远县、全南县、宁都县、于都县) 4月12-13日
备注:所有篮球考生缓考均安排在第六批次进行,所有足球考生缓考均安排在第十一批次进行;自第七批次起全部为足球考生。
(三)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4)原地推铅球。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在专业测试场地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二选一)
(1)篮球
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2)足球
足球考试在室内足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计分原则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项目考试成绩占80%,专项技术项目考试成绩占20%。
三、专业合格线的划定
按照当年教育部下达我省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专业本科合格考生人数,以此确定体育类本科专业合格线。
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确定为60分。
四、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在各县(市、区)集中进行。单报本科的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的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的体育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五、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体育类本科院校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按当年江西省确定的普通本科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体育类高职(专科)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六、投档及录取办法
普通考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工作按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均设平行志愿。在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仅作为投档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的先后顺序,录取时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按照各高校招生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理工、文史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参照理工类考生平行投档排序规则,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
七、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规定
(一)参加我省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普通考生中,凡报考2023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进行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选报文史、理工类,再做好相关专业考试的选报工作。
(二)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报名申请参加相关项目专业测试。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对象不限年龄。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联考和高校校考等多种组织方式。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及《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须报名参加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及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文化考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2024年起,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允许高校探索建立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机制。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三)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以下简称体育单招)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所设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并根据相关高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体育单招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年版)。具体报名和考试要求按《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执行,考生可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政策。
(四)2023年体育单招文化考试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有关院校具体承办,考试时间:4月15-16日,考试地点:南昌航空大学。
八、违规处理
对在体育统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及体育单招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或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工作人员违纪、违规事实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九、其他
体育统考前,考生须按要求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于考试所在批次第一天上午上交至考点入口处,拒不签订、上交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2.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1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定,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2.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将铅球、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带入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考务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自觉接受考务人员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
4.考生严禁服用体育比赛中的禁用药品参加考试。
5.考生考试全程须穿着符合要求的服饰、鞋袜,文明参考,不得赤裸上身。
6.考生进入候考区、考试区后,听从考务人员的安排和调度,主动配合考务人员做好检录、核对和登记等工作。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陪同进入候考区和考场。
7.考生进入候考区、考试区后,不得拍照摄像、不得到其它考试区域奔走观看、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吹哨、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务人员。
8.考生参加所有项目考试的准备活动均在考场外进行。
9.考生考试时须将号码牌粘贴在身体规定位置,不得用衣物遮挡号码牌,不得倒贴号码牌。
10.每组考试完毕,考生须在成绩记录表上规定位置按指模确认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者,须立即向评委或主考提出,如经评委或主考审核后仍有异议,可向考务办(督导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考点考务组将按有关程序予以核查回复。
11.考试期间,如遇恶劣天气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必须待主考宣布考试暂停后,方可离开考场,并到安全区域等候通知。
12.考生在候考区、考试区等场地内不准乱扔杂物和尖锐物品,保持考试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13.考生考试结束,应立即携带有关物品有序离场,不得在考试场地内逗留。
14.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条款作出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文,实施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为体育统考)将于3月21日至4月13日在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以下简称为考点)举行,为确保体育统考的安全顺利,共同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现将体育统考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批次和时间安排
批次 设区市 考试时间
第一批 宜春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奉新县、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仅足球考生)、萍乡市 3月21-22日
第二批 上饶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靖安县,仅足球考生)、鹰潭市 3月23-24日
第三批 九江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袁州区,仅足球考生)、新余市、景德镇市 3月25-26日
第四批 赣州市(仅篮球考生)、抚州市 3月27-28日
第五批 吉安市 3月29-30日
第六批 九江市(瑞昌市、共青城市、庐山市、彭泽县、湖口县、永修县,仅足球考生)、南昌市 4月1-2日
第七批 九江市(濂溪区、浔阳区、柴桑区、武宁县、修水县、德安县、都昌县)、上饶市(德兴市、余干县、鄱阳县、万年县、婺源县) 4月3-4日
第八批 上饶市(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玉山县) 4月5-6日
第九批 上饶市(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经开区、蓉江新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 4月7-8日
第十批 赣州市(瑞金市、龙南市、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定南县、崇义县) 4月9-10日
第十一批 赣州市(安远县、全南县、宁都县、于都县) 4月12-13日
二、考前准备
1.自行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下载打印《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考试指南》),仔细阅读相关内容,了解考场规则,熟悉相关要求。
2.依照《考试指南》中明确的考试批次,合理安排赴考时间。考点将严格按照考试批次安排考生入场,非当日当批次考试考生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试流程
3.进入考点: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
考试区域实行闭环管理,考生须步行进入考点,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点入口处为南昌航空大学北门(在前湖大道上)。考生进入考点后,须按规定线路通道进入候考区。
4.检录:考生在每个项目考试前,须先参加检录。各考试项目的检录均按照《考试指南》上考生的考试编号(由计算机随机确定)从小号到大号依次进行。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相应的检录处等候检录,接受身份验证。
5.确定考试场地:(1)100米跑、800跑两个项目按考生的考试编号顺序确定跑道或场地;(2)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足球、篮球四个项目按考试编号顺序确定考生的临场考号及考试分组,再由每组临场考号为“1”的考生代表本组抽签确定考试场地。
6.考试:考生检录完毕后,须在工作人员的调度和引导下有序上场(道)考试,每个项目考试结束后,须当场按指模确认本人考试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须立即向评委或主考提出,如经评委或主考审核后仍有异议,可向考务办(督导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考点考务组将按有关程序予以核查回复。
7.缓考:考生遇特殊情况(如受伤、交通延误造成未按时检录等)不能如期参加考试,或在100米跑或800米跑考试过程中,因外界原因造成没有完成考试(起跑后未过终点线),须由本人持准考证向考务办提出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主考批准后由考务办统一办理缓考手续,篮球考生所有项目缓考均安排在第六批次进行,足球考生所有项目缓考均安排在第十一批次进行。
所有考生缓考只可办理一次。
四、考试安全
8.考生不得服用兴奋剂等在体育比赛中的禁用药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服用的食品、药品、营养品等应注意健康、均衡、合理,带队老师须做好有关监督及安全引导工作,考生如因上述原因在考试中出现任何情况,后果由考生或带队老师负责。
9.在每个项目考试前考生应自行做好准备活动,考试前30分钟之内避免进食。100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应做好全身肌肉的拉伸,防止肌肉拉伤。800米跑考试应充分做好心肺系统的准备活动,并把握好准备活动的时间。
10.考生严禁将铅球、刀具、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带入考点。考试时应注意自我保护,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11.每个项目考试结束后应进行肌肉放松,800米跑考试后不要立刻坐下或躺下,应慢走直至心率恢复至正常水平。
12.考生如患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相关疾病,应主动向设区市招考机构派驻考点的工作人员报告,是否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谨慎决定,如因自身身体原因在考试中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3.考生考试期间如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领队老师、考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五、其它事项博考网
2023年体育统考成绩将于4月底公布,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查询本人成绩。
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县(区)招考办递交书面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结果由所属县(区)招考办通知考生。成绩复核仅限是否存在漏评、漏统、错登、错统情况,评分宽严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
考试期间,有关咨询服务电话:
考务组:李老师13698001696
保卫组:0791-83863110(保卫处)
信访组:冯老师157976798930791-83863976
邮箱:tygk2022@126.com
其他时间,可拨打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791-86765366.
一、报考类别与本科专业
(一)艺术类报考类别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分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其他艺术类,包含的报考类别分别为:
美术类:汉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
音乐类: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
编导类: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
其他艺术类:汉授其他艺术(文)、汉授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
(二)艺术类包含的本科专业
美术类包括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等。
其他艺术类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音乐、音乐治疗、流行舞蹈、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摄影、书法学、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和包装设计等。
以上仅列出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若招生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学科设置、培养目标要求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招生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之一,考生应据此选择报考类别。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上述报考类别中选择其一,不得跨类别报名。考生可参照艺术类报考类别包含的本科专业,结合报考高校对考生拟报专业的统考等要求,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二、统考
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统考只有笔试,音乐类专业统考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统考笔试和面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笔试全区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按高考的考务管理规定施考,实行网上阅卷。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面试考场全程实时视频监控, 对每位考生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实施“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面试时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分为色彩、素描、速写,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统考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写17:10—17:40。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或根据考场提供的图片按试题要求作画,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的考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本盟市(阿拉善盟考生在乌海市)参加美术类统考。美术类统考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音乐类专业统考
音乐类专业统考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30分,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9:00-11:00。其中:基本乐理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20分,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
面试满分270分,其中演唱(声乐)或演奏(器乐)240分、视唱30分,考试于2021年1月14日开始,预计23日结束。声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唱曲目,现场演唱,演唱时间限定在3分钟内;器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奏曲目,现场演奏,演奏时间限定在5分钟内。
面试考场只提供钢琴,除钢琴考生外,其他器乐考生一律自带乐器。考生可选择有伴奏或无伴奏表演。考场不提供伴奏服务,考生可自带伴奏(钢琴和手风琴演奏的器乐考生除外)。声乐和器乐考试均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表演,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不提示、不更换评委。
演唱(或演奏)与视唱不分别单独计时,由考生自行掌握考试时间。声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唱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3分40秒,考场内大屏幕上倒计时开始即为考试开始;器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奏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5分40秒,考场内大屏幕上倒计时开始即为考试开始。超出规定时间,终止考试。
1月12日开始,进行伴奏人员注册、信息采集和发放《专业统考通知单》。有关伴奏人员的注册、相关信息采集等事项按届时发布的有关文件执行。考生须按要求从已注册的伴奏人员库中选择自己的伴奏人员并保存到音乐面试管理系统。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名伴奏人员。凡未选择伴奏人员的考生,表演时不允许有伴奏人员伴奏。考试时,伴奏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入场,并服从考点的相关管理。评委在给考生打分时还须给伴奏人员打分,分数不合格或违反考场纪律的伴奏人员将被取消伴奏资格,并列入伴奏人员黑名单,之后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伴奏工作。
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的考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本盟市(阿拉善盟考生在乌海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音乐类专业统考面试考点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类考生均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面试评委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派出。
(三)编导类专业统考
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分为笔试一和笔试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笔试一包括文学艺术常识、命题写作、创意策划,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笔试二包括影视作品分析、影视作品评论,考试形式为播放影视作品(或作品片段),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其中:笔试一9:00-11:30,笔试二14:30-17:00。
编导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内蒙古大学,考试的组织管理由内蒙古大学负责。
(四)统考成绩公布
我区不发放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统考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门户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公布的成绩为准,考生登录该网站可查询本人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本专科合格分数线与统考成绩一并公布。
三、校考
各高校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或对我区考生在我区以外设点组织的校考,均须符合教育部年度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规定。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考。
(一)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
1.美术类。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直接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我区美术类统考合格的考生组织专业校考;其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
2.音乐类和编导类。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区外普通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的区外高校等,可直接使用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合格考生组织专业校考。
其他高校的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一律不得面向我区考生在我区及我区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点组织校考,统一使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录取。
3.参加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亦不得录取。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
在我区招生的其他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全部由招生高校实施校考,各招生高校可联合或独立组织校考。若相关高校实施校考确有困难的,可以使用我区一所高校的其他艺术类相同或相近专业校考成绩。
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相应院校组织的校考。
(三)按时上传相关艺术类考试招生信息
各艺术类校考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及时登录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传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按照我区上传的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子科类对照表,准确上传拟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和科类、子科类对应关系,上传并匹配校考报名考生信息、考生成绩信息等。
(四)校考时间及地点
拟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须在2020年12月25日前将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等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附表),经批准后方可在我区指定的考点组织校考,否则,不得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我区一律不予认可考生的校考成绩。校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拟使用我区高校校考成绩的高校须提前与我区相关高校联系取得同意,并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联系人:云宇,电话0471-3261904,传真0471-3261714转1113。
区外高校校考统一安排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若考生人数较多,将由内蒙古艺术学院协调安排在校外其他地点考试。
不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考生须按相关高校对外发布的艺术类报名、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参加校考。
各高校校考原则上应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进行;凡因相应类别考生未参加统考、统考不合格、报考类别不符或相关高校把关不严,造成考生校考成绩在我区不予认可的,责任由相关高校和考生自负。
(五)校考合格人数确定
在我区分列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确定的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上一年度相应专业在我区录取人数的4倍。对于应试人数不足上一年度相应专业在我区录取人数4倍的专业,同样要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科学确定合格考生,淘汰成绩差的考生,不得将全部应试考生均视为合格。区内高校不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考试成绩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区外高校是否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学校自定。专业考试成绩及是否合格以高校上报并经“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
(六)校考成绩报送
已组织艺术类校考的招生高校,应于教育部分送各省招生计划后立即将上传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的招考类型、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对应关系以电子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两种形式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将本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送我中心,报送方式为高校录入,录入网址届时通知。招生高校各艺术类校考专业确定的我区校考合格考生人数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在我区录取人数4倍的,该专业上报成绩均无效,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违规高校承担。对因招生高校报送校考成绩时出现的考生报考类别与招生计划考试类型归属不符合我区兼报规定、统考成绩未达到相应合格标准、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情形,影响考生校考成绩公布、填报志愿、投档以及录取的,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
未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如果参加了高校组织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绩无效,也不允许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七)校考成绩查询
从2021年6月份开始,艺术类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应迅速与招生高校联系,由招生高校负责在2021年6月15日前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更正,之后一律不再变更考生校考成绩。
(八)校考收费
区内高校组织校考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收取费用。
四、招生简章或章程
各招生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的内容必须与本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一致,特别是录取规则的表述必须一致。《招生简章》与《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必须表明艺术类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使用原则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在录取时所占比例等,且表述必须通俗易懂、准确明了、体现公平。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艺术类《招生简章》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议区外高校应分艺术类别、分专业制定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时按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分专业进行录取。
对于使用我区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我区网报志愿系统可提供第一专业志愿的四种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填报志愿时考生根据所填报高校的录取规则选择相应的排序方法,从而了解本人在所报高校、专业的排名。建议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使用我区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并明确录取规则按以下4种排序方式之一录取:
1.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序;
2.按统考成绩排序;
3.按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排序;
4.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排序。
区内招生高校须在2020年12月30日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经高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本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我区的《招生简章》,其中录取规则部分须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拟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区外高校须将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以适当方式及时向我区考生进行宣传。
五、招生计划
(一)严格限定艺术类专业的报考类别和范围
各招生高校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包含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及要求相应的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计划,根据招生情况须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其他的艺术类专业计划须列在其他艺术类。同一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或其他艺术类之一,不可同时列在多个类别内。我区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文、理科,文、理科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专业的有关招生要求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考试报考类别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我区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专业考试准考证及通知单发放
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已报名的艺术类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用于考生参加高校校考报名、考试等。组织实施艺术类专业统考的高校或盟市为考生发放《专业统考通知单》,具体发放时间届时咨询相关高校或盟市。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统考前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通知单》;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需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报考高校发放的考试证件等材料。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校考,均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七、兼报原则
填报志愿时,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若取得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院校其他艺术类相应专业;美术类不能兼报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音乐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
蒙授美术考生若达到汉授美术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汉授美术专业;蒙授音乐考生若达到汉授音乐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汉授音乐专业;蒙授其他艺术考生若取得院校汉授其他艺术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院校汉授其他艺术相应专业。
报考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和蒙授其他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
报考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和蒙授其他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
报考汉授美术(文)、汉授音乐(文)和汉授其他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普通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普通文科。
报考汉授美术(理)、汉授音乐(理)、和汉授其他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普通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普通理科。
附表
区外高校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申请表
招生院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招考类型包括汉授美术、蒙授美术、汉授音乐、蒙授音乐、汉授编导、汉授其他艺术和蒙授其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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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晋招考高字[2007]23号各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0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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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地点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内蒙古师范大学: 为了科学、安全、高效、平稳、有序做好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2022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的考试地点集中设置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请各盟市认真做好宣传、告知等工作,内蒙古师范大学提早做好相关考试准备工作,其他具体工作部署另文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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