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00:09:08 | 博考网
为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海南省教育厅琼教[2009]96号文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体育类专业考试。
(二)报名时间
与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三)报名办法
我省体育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在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登陆我局网站填报报名信息时,选报体育类(即体育理类),同时选报参加体育专业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所选报的考试项目在网上报名截止以后不得更改。体育类专业考试费在高考报名时缴交,每人160元,省考试局不再单独组织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报体育类专业或不缴交体育类专业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体育类专业考试资格,我局将不予编排准考证。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须先参加体育类的专业考试,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
二、体育类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至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三、考试项目
体育类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考试和专项技术考试两部分。
(一)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后抛铅球。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田径[包括下列单项: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考生可任选一项进行专项考试。按考试管理规定,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顺序
体育类专业考试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再进行专项技术考试。除体操、铁饼、标枪、乒乓球专项的考生以外,其他考生以市县为单位分批次进行,其中上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下午进行专项考试。
五、考试内容、办法及要求
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各个项目的考试内容、动作规格和考试方法参照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89)体科字20号文件中规定的《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为了使体育类专业考试做到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结合我省考生实际情况,对评分标准与办法做以下补充规定:
(一)素质考试项目(60分):100米(20分)、立定跳远(20分)、原地双手后抛铅球(20分)。
1.100米跑(20分)
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全能100米跑的规定进行测验,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仪进行测速。
(1)考试方法
①考试在标准的400米塑胶田径场直道内进行,采用分道跑,考生必须自始至终在各自的分道内跑进。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②起跑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姿势,并使用考场提供的起跑器。凡不按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起跑的考生将被警告或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可穿自备的钉鞋进行考试,但钉鞋必须符合规则规定(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
③起跑犯规判罚: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④考试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和人工手计时方法同时计取成绩,以全自动电子计时成绩进行评分。若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出现故障,可使用手计时成绩,加0.24秒换算评分。若电动计时和人工计时同时出现故障无法计取成绩时,重新安排该组考试。成绩计取以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计取其中较低的分值。
2.立定跳远(20分)
(1)动作规格:双脚站在起跳板上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或沙台,原地双脚起跳落入沙坑;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验场地。测验时不得穿跑、跳用钉鞋。
(2)测验方法:每人试跳三次,每次均丈量成绩。丈量受试者身体任何着地部位距起跳板最近点的后沿至起跳线或起跳线延长线的垂直距离。丈量成绩时,丈量尺要与起跳地面在一个平面上,丈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三次试跳中之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3.原地双手后抛铅球(铅球重量:男5公斤、女4公斤)(20分)
(1)动作规格:站立在投掷圈内,双脚平行立,背正对投掷区,双手握球置于体前,可做预摆;双脚蹬地,不得垫步,展腹挺胸,双手将球经头上向后抛出,不得从肩上两侧抛出,球出手前不得踏出投掷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投掷圈前半部圈外地面,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2)测验方法:每人试抛三次,丈量成绩时,丈量尺通过投掷圈圆心。丈量投掷圈或抵趾板内沿至球落地点后沿之间的距离,丈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丈量三次试抛中之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二)专项考试项目(40分):田径、体操、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
1.田径
(1)考试项目:
①跑类
男生: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106厘米);
女生:200米、4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84厘米)。
②跳类男生: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女生:跳高、跳远。
③投类
男生: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生: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2)测验方法
①考生根据个人申请的单项进行测验。
②测验方法均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进行。
(3)评分方法
田径专项总分按40分计算,考生单项成绩的评分即为该专项总分。
2.体操(40分)
(1)考试项目:
①专项素质(12分)
男生:引体向上、横叉、纵叉、体前屈、两臂上举握手向后;
女生:俯卧撑、仰卧举腿、横叉、纵叉、桥、两臂上举握手向后。
②规定动作(28分)
男生:
技巧:手倒立前滚翻、侧手翻、头手翻、前手翻、侧翻内转(小翻毽子)。
双杠:前摆上、后摆上、杠端长振屈伸上、支撑摆动肩倒立。
单杠:屈伸上(低杠)、支撑后回环(低杠)、狐形下(低杠)。
纵跳马(高1.25米)水平分腿腾越。
女生:
技巧:手倒立前滚翻、侧手翻、前手翻、侧翻内转(小翻毽子)。
低单杠:单腿蹬地摆动翻身上、骑撑前回环、支撑后回环、支撑后摆跳下。
双杠:肩倒立、分腿坐前滚翻成分腿坐、支撑前摆外侧坐越两杠挺身下、支撑后摆下。
横跳马:(高1.10米)水平分腿腾越。
平衡木:(高1.10米)斜进或木端跳上成单腿蹲立、单腿站立俯平衡、木中侧起倒立转体900挺身下、木端侧手翻跳下。
双杠或平衡木考生任选一项。
③自选动作
自选运动,有能力和技术水平较高的考生可自愿选测。测验时只注明所做的动作及其完成情况,不计考试成绩,供择优录取参考。
(2)测验方法
①专项素质和规定动作为必测项目,考生须按评分表规定的动作规格要求,逐项逐个动作进行测验。
②自选动作为选测项目,考生可选可不选,测验的项目与动作均由考生自己定。
(3)评分方法
①专项素质评分方法:专项素质满分为12分,其中男生:引体向上5分,横叉、纵叉各1.5分,体前屈、两臂上举握手向后各2分;女生:俯卧撑3分,仰卧举腿、桥、两臂上举各2分,横叉、纵叉各1.5分。每项测验内容达到要求者可得评分表规定的满分。达不到要求者视其情况扣分。其中达标项目评分标准为:
男生引体向上:20次为满分5分,每做一次为0.25分;
女生俯卧撑:20次为满分3分,每做一次为0.15分;
女生仰卧举腿:20次为满分2分,每做一次为0.1分。
②规定动作评分方法:规定动作满分为28分,其中男生技巧、双杠、单杠满分各为8分,纵跳马满分为4分;女生技巧、低单杠、双杠、单杠满分各为8分,横跳马满分为4分。每个动作完成并达到要求者可得评分表规定满分,未完成者不予计分,完成动作但达不到要求者,按以下情况扣分:
男生:分值在2.5分以下(包括2.5分)的动作,轻微错误扣0.25分;显著错误扣0.25-0.5分;严重错误扣0.5-0.75分。分值在3分以上(包括3分)的动作,轻微错误扣0.25-0.5分;显著错误扣00.5-0.75分;严重错误扣0.75-1分(跳马扣1.5分)。
女生:轻微错误扣0.25分(跳马扣0.5分);显著错误扣0.25-0.5分(跳马扣0.8-1分);严重错误扣0.5-0.75分(跳马扣1分)。
考生做跳马、平衡木下法动作时可以允许1人保护,但保护人不得助力,凡给予助力完成动作者判为失败,不予计分。
③体操专项总分按40分计算,其中专项素质占12分,规定动作占28分,自选动作不计分。考生专项素质和规定动作得分的总和即为体操专项总分。
3.乒乓球(40分)
(1)考试项目
①专项技术(34分),其中:正手1/2台攻球(10分)、左推右攻或两面攻(12分)、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12分)。
②技术评定(6分),每项各2分。
(2)测验方法
①正手1/2台攻球(共12分,其中达标10分,技评2分)
测试方法:
A考生站于本方球台对来球采用正手攻球的方式进行回击。正手攻球考生站位要离球台在50cm以内,不得离球台过远。击球时发球机将球有规律的送至A区。考生将球回至B区,进行连续击球。使用左手持拍的考生,应进行侧身攻球。
B考试中连续击球30次,以考生所击球的成功次数为最后成绩,每位考生各有二次机会。
②左推右攻或两面攻(共14分,其中达标12分,技评2分)
测试方法:
A考生站于本方台区从反手位击球,然后利用步法的移动到正手位击球,依次类推对发球机发出的球进行回击。身体离球台不超过50cm将发至A区的球回至D区,将发至B区的球回至C区。以防止发球机对球的干扰。
B考试中发球机连续发出30组球(反手攻和正手攻为一组),以成功的组数为最后成绩,每位考生各有一次机会。
③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共14分,其中达标12分,技评2分)
测试方法:
A考生在反手位将发球机发过来的的下旋球回搓到B点,然后接着侧身用正手拉球将发球机发过来的下旋球提拉(或突击)到B点。
B每侧身拉或突击一板后重新搓球,再进行提拉(或突击)。
C共进行20组,以成功的组数为最后得分。每位考生各有一次机会。
(3)评分标准表
①乒乓球定量评分表(共34分)
分值 | 正手1/2台攻球 | 左推右攻 | 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 | |||
成绩(组) | 成绩(组) | 成绩(组)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12 | 30 | 30 | 20 | 20 | ||
11.5 | 28 | 27 | ||||
11 | 26 | 25 | 19 | 18 | ||
10.5 | 24 | 23 | ||||
10 | 30 | 30 | 22 | 21 | 18 | 17 |
9.5 | 28 | 27 | 20 | 19 | ||
9 | 26 | 25 | 18 | 17 | 17 | 15 |
8.5 | 24 | 23 | 17 | 16 | 16 | 14 |
8 | 22 | 21 | 16 | 15 | 15 | 13 |
7.5 | 20 | 19 | 15 | 14 | 14 | 12 |
7 | 18 | 17 | 14 | 13 | 13 | 11 |
6.5 | 16 | 15 | 13 | 12 | 12 | 10 |
6 | 14 | 13 | 12 | 11 | 11 | 9 |
5.5 | 13 | 11 | 11 | 10 | 10 | 8 |
5 | 12 | 10 | 10 | 9 | 9 | 7 |
4.5 | 11 | 9 | 9 | 8 | 8 | 6 |
4 | 10 | 8 | 8 | 7 | 7 | 5 |
3.5 | 9 | 7 | 7 | 6 | 6 | 4 |
3 | 8 | 6 | 6 | 5 | 5 | 3 |
2.5 | 7 | 5 | 5 | 4 | 4 | 2 |
2 | 6 | 4 | 4 | 3 | 3 | 1 |
1.5 | 5 | 3 | 3 | 2 | 2 | |
1 | 4 | 2 | 2 | 1 | 1 |
②乒乓球定性评分表(共6分)
A正手1/2台攻球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1.8-2.0分 | 1.5-1.7分 | 1-1.4分 | 0.2-0.9分 |
标准 | 击球弧线低,速度快,落点稳定,控制球能力强。 | 动作协调,击球质量较好,控制球能力较强。 | 动作基本协调,击球质量一般,控制球能力一般。 | 动作不协调,击球质量不高,控制球能力差。 |
B左推右攻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1.8-2.0分 | 1.5-1.7分 | 1-1.4分 | 0.2-0.9分 |
标准 | 击球弧线低,速度快,落点稳定,控制球能力强。 | 动作协调,击球质量较好,控制球能力较强。 | 动作基本协调,击球质量一般,控制球能力一般。 | 动作不协调,击球质量不高,控制球能力差。 |
C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1.8-2.0分 | 1.5-1.7分 | 1-1.4分 | 0.2-0.9分 |
标准 | 攻(拉)球动作舒展大方,手感和弧度落点好,速度快力量大,质量高,移动和控球能力强。 | 攻(拉)球动作动作协调,落点相对好,击球质量较好,移动合理控制球能力较强。 | 攻(拉)球动作基本协调,击球质量和落点一般,控制球能力一般。 | 攻(拉)球动作不协调,击球质量和落点较差,移动和控制球能力差。 |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4.足球(40分)
(1)考试项目:颠球(6分)、定位球传准(10分)、20米运球过竿射门(16分)、30米跑(8分)、守门员加试(16分)。
(2)测验方法
①颠球(6分)
A测验方法
a受试者可用脚、大腿、胸、肩和头等各部位,随意连续颠球。主考者数计颠球个数。如果球落地,则为一次颠球结束。
b每人做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
B评分标准
a受试者若连续颠球50次(女生为40次),可得满分(即6分)。
b达标成绩及评分标准详见定量评分表。
②定位球传准(10分)
A场地设置
a以O为圈心,以2.5米和3.5米为半径,分别划里、外两个圆。圆心处插上一根1.5米高并系有彩色小旗的标志竿,作为传准的目标。
b以25米(女生为20米)长为半径,从圆心向任何方向划一25米(女生为20米)长弧为传球限制线。
B测验方法
a受试者将球放在限制线上,用任一脚脚背内侧向圆圈里传球,球落在圈里或圈线上均为有效。
b每人连续做5次,每次均计成绩,5次成绩之和为该项考试达标成绩。
C评分标准
该项成绩满分为(10分),其中达标成绩满分为8分,技评成绩满分为2分。
达标时,每传入半径为2.5米圈者,得1.6分;每传入半径为3.5米圈者,得0.8分。未传准者,不计成绩。5次达标成绩之和为该项达标成绩。
技评按四级评分:
优秀:传球动作方法正确,动作协调,传球方向、落点准确。
良好:传球动作方法正确,动作较协调,传球方向、落点较准确。
及格:传球动作方法较正确,动作较协调,传球方向、落点较准确。
不及格:传球动作方法不正确,动作不协调,传球方向、落点不准确。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③20米运球过竿射门(16分)
A场地设置
a在罚球区线中点处,画一条20米长的垂线,距罚球区线之远端为起点。
b距罚球区线2米处起,沿20米垂线插置标竿8根,竿间距离为2米,第8根标竿距起点4米。
c标竿固定垂直插在地面上,插入地下深度不限,以受试者碰不倒竿为宜。竿高至少1.5米。
B测验方法
a受试者从起点开始运球,脚触球则立即开表计时。运球逐个绕过标竿后射门、球越过球门线时则停表。
b每人做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
c运球漏竿或未射中球门,则无成绩。若射中球门横木或立柱,可补做一次。
C评分标准
总分为16分,其中达标成绩满分12分,技评成绩满分4分。
技评按四级评分
优秀:运球动作方法准确,动作协调、熟练,射门动作正确有力。
良好:运球动作方法正确、较协调、射门动作正确有力。
及格:运球动作方法较正确、较协调、射门动作基本正确。
不及格:运球动作方法不正确、不协调、射门动作不正确。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④30米跑(8分)
A测验方法
a受试者在起点采用站立式起跑。
b每人跑一次,采用电子计时测试。
B评分标准
满分8分
⑤守门员加试(16分)
A守门员免试20米运球过竿射门。
B守门员加试接扑球技术。
a测验方法
守门员立于球门线中间,主考人位于守门员正面6-8米处,向他前面、左右两侧用手抛球或用脚射低球、平球和高球,守门员完成接扑技术。
b评分标准
按四级评分,各级评分分值详见后面评分表。
优秀:反应能力强,弹跳力好,接扑球技术运用合理、熟练。
良好:反应能力较强,弹跳力较好,接扑球技术运用较合理、较熟练。
及格:反应能力和弹跳力一般,接扑球技术运用基本合理。
不及格:反应能力、弹跳力和接扑球技术均差。
5.篮球(40分)
(1)考试项目:助跑摸高(10分)、往返运球投篮(15分)、投篮(15分)。
(2)测验方法
①助跑摸高(10分)
助跑单脚跳起摸高,以摸高的最高度计分,每人做两次,计其中一次最佳成绩。
②往返运球投篮(15分)
A测验方法:
由球场右侧边线中点开始,面向球篮以右手运球上篮,同时开始计时;球投中篮后,还以右手运至左侧边线中点;然后折转换左手运球上篮;投中篮后,还以左手运球回到原起点;同样再重复上述运球投篮一次,再回到原起点时停表(见图1)。
(图1)
要求:连续运球,不得远推运球上篮;必须投中篮后,才能继续运球,投不中要继续再投,直到投中;投篮的手(左手投或右手投)不加限制。
B评分标准:
达标:按其计时成绩评分,满分为12分。
技评:满分为3分。按四级评分。
优秀:动作正确、协调、熟练,能运用左、右手投篮,投篮一次投中。
良好:动作较正确、熟练,投篮一次投中。
及格:动作基本正确、熟练,身体不够协调。
不及格:动作不正确、不熟练、不协调。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③投篮(15分)
A测验方法:
以篮球投影中心为圆心,以该点到罚球线的距离为半径,划一圆孤。开始时考生在孤线处作跳投,并开始计时;投篮后自己抢篮板球,再运至孤线外再跳投,连续做一分钟(女生投篮可做定位投,也可以做跳投)。(见图2)
(图2)
要求:必须向上起跳投篮,否则不算投篮;投篮时不得踏线或过线,不得带球跑,违者投中无效。对女生做跳投者,技评分可提高一个分数段。
B评分标准:
达标:按其1分钟内投中次数计分,满分为12分,详见表9。
技评:满分为3分,按四级评分,各级分值详见表10。
优秀:动作连贯、协调,起跳迅速,手法正确。
良好:动作较连贯、协调,起跳较迅速,手法正确。
及格:动作基本连贯、协调,起跳较缓慢,手法基本正确。
不及格:动作不连贯、不协调,起跳缓慢,手法不正确。
监考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予技评成绩。考生的最终技评成绩为各个监考员技评成绩之和的平均值。
6.排球(40分)
(1)考试项目:助跑摸高(5分)、6米往返移动(6米×10次)(5分)、发球(10分)、垫球(10分)、扣球(10分)。
(2)测验方法
①助跑摸高(5分)
A测验方法
助跑双脚起跳,用单手摸高,每人测试3次,取其中最好成绩。(采用电子摸高器)
B评分标准
男生3.15米为满分,女生2.85米为满分,每降低1厘米递减0.2分,以此类推。
②6米往返移动(6米×10次)(5分)
A测验方法
在6米宽的场地两侧分别设置标志物,考生听到口令起跑,同时开表计时。考生在6米宽的场地内左右移动并须用手将地面标志物击倒,往返10次停表。每人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
B评分标准
男生15'5为满分,女生16'2为满分,每增加0.2.递减0.2分,以此类推。
③发球(10分)
如图所示。考生在发球区用上手、勾手或跳发球10次,要求所发出的球有一定的速度和力量,对飞行速度慢、力量小的发球,则在相应得分中扣去0.3分
a发球落点在后场A区内得1分;
b发球落点在中场B区内得0.8分;
c发球落点在前场C区内得0.6分;
d压线球按高分计算;
e发球失误为0分。
④垫球(10分)
如图所示。教师在对方场区侧手发球,考生在后场区6号位接10个发球。要求垫球弧度不低于球网,若球的飞行弧度低于球网上沿,则在相应得分中扣去0.3分。
a垫球落点在A区内得1分;
b垫球落点在B区内得0.6分;
c压线球按高分计算;
d垫球落点在B区外得0分。
⑤扣球(10分)
如图所示。由二传在3号位传球,考生在4号位自己给一传后助跑起跳扣球,连续扣球10次。要求扣球有一定力量,力量较小的轻拍扣球,则在相应得分中扣去0.3分。
a扣球落点在A区内得1分;
b扣球落点在B区内得0.8分;
c扣球落点在C区内得0.6分;
d压线球按高分计算;
e扣球失误为0分。
序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说明》(以下简称《音乐、舞蹈考试说明》),是为指导我区艺术统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而编撰出版的。
艺术统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选拔性考试,主要目的是检测考生是否具有学习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潜能并区分优劣,从中确认艺术类考生的资格,以便高等艺术院校(或非艺术院校的艺术专业)选拔音乐、舞蹈艺术类人才。
我区自1996年艺术类专业实行全区统考后,对考试的内容、形式和评分方法、评分标准都做出了统一的要求和规定。十几年来,不仅艺术统考考试类别有所增加,考试的具体实施细则也在实践中不断得以完善,日趋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艺术统考成绩在区属院校的艺术同类专业中通用,改变了考生报一校考一校,报多校必须疲于奔波参加多校考试耗费时间、精力、财力的状况,有利于合理利用艺术类生源,提高艺术类专业新生的整体质量。
这本《音乐类、舞蹈类考试说明》是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命题的主要依据,也是考生备考指导学习资料。它简要地介绍了各专业的特点,并按照标准化考试的基本原则,明确考试的目的,制定考试的标准,公布考试的范围,规定考试的内容与形式,并列举了必要的例题,便于有关教师和广大考生了解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考什么和怎么考,帮助他们减少学习、训练和应试的盲目性。
本《音乐类、舞蹈类考试说明》已是十八次修订。艺术统考十九年以来,我们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对参加艺术统考后的高校新生的专业素质进行分析研究,并以此指导我们实施考试。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考试必须遵循艺术教育的规律,把握音乐、舞蹈专业教育的特殊性,针对这些专业唱、奏、听、舞等主要的技能的特点,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技能。因此,在研究今年的艺术统考科目设置和修订《音乐类、舞蹈类考试说明》时,我们对考试科目与内容进行了整合,突出专业特性,使《音乐类、舞蹈类考试说明》更准确、更精炼、更明了,既达到准确地检测出考生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素质与水平的目的,同时更体现出其公正性及便于操作,又能缩短考试时间节省人力物力。
实行艺术统考后,广西招生考试院从区属有关院校聘请了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从事多年艺术教育工作,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丰富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评经验,在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界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职称的人员成立“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专家组”。有了“专家组”的努力工作,艺术统考就有了更高的信度和效度。
参加本次修订的专家有广西艺术学院的林贵雄教授、蔡世贤教授、张小春教授、侯道辉教授,广西师范大学的蔡韧教授、黄小明教授、董灵教授,玉林师范学院的陈家友教授。全书由林贵雄教授执笔修订,广西招生考试院审定。
由于缺乏编写经验,时间也比较仓促,缺点在所难免。我们今后将及时总结提高和修订完善。我们也诚恳地希望得到从事音乐教育的教师、专家和广大考生的指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一三年月
目录
第一章考试科目……………………………………………(1)
第一节考试科目介绍……………………………………(1)
第二节考试科目安排……………………………………(4)
第二章考试形式与方法…………………………………(5)
第三章考试内容及要求……………………………………(6)
第一节音乐类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6)
一、乐理…………………………………………………(6)
二、听音记谱…………………………………………(8)
三、演唱………………………………………………(9)
四、演奏………………………………………………(10)
五、视唱………………………………………………(11)
六、舞蹈………………………………………………(12)
七、音乐类专业素质条件考核…………………………(12)
第二节舞蹈类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13)
一、基本功……………………………………………(14)
二、民间舞……………………………………………(14)
三、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14)
四、舞蹈类专业素质条件考核………………………(15)
第四章考试各科目参考样卷……………………………(16)
第一节乐理考试参考样卷……………………………(16)
第二节听音记谱考试参考样卷………………………(20)
第三节视唱考试参考样卷……………………………(21)
第四节演唱考试题例及参考曲目……………………(22)
第五节演奏考试题例及参考曲目……………………(29)
第一章 考试科目
第一节考试科目介绍
一、音乐类考试科目
(一)乐理
乐理,又名“音乐基础理论”。是专门研究有关五线谱、简谱等乐谱的记谱方法,以及音乐中各种要素的一门学科,用以作为研究深层次音乐理论、音乐创作、学习声乐和器乐必要的准备。简单的说来,它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它是音乐类所有专业考试重要的专业基础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
(二)听音记谱
听音记谱是音乐专业的基础课程,主要是对考生进行音高、旋律、节奏的听辩和记写能力的考核,它是音乐类所有专业考试重要的专业基础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
(三)视唱
视唱是指独自把一首现场指定的乐谱,按照它固有的调式、音高、节拍、节奏、速度和表情记号等,准确地视谱即唱。它是音乐类所有专业考试重要的专业基础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音准、节奏、识谱及音乐表现的能力。考试形式为面试。
(四)演唱
演唱又称“声乐”,它是以歌唱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是音乐类表演(演唱)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声乐表演)专业的面试科目。
(五)演奏
演奏又称“器乐”,它是通过乐器演奏来塑造音乐形象、传达思想情感、表现音乐内容的一种艺术形式,是音乐类表演(演奏)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器乐表演)专业的面试科目。乐器种类由考生选考,主要是常见的乐器,如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各种键盘乐器;西洋管弦乐器;中国民族管弦乐器等。
(六)舞蹈
舞蹈科目在此指舞蹈剧目或舞蹈作品片段,是以有节奏的人体动作来塑造艺术形象、表达思想情感、表现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是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选考舞蹈方向面试的选考科目。
乐理、听音记谱、视唱三科是报考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演唱、演奏、舞蹈是报考音乐类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
乐理、听音记谱为闭卷笔试,视唱、演唱、演奏、舞蹈为个别面试。
[注:对音乐类专业考生学习音乐所需的基本素质和条件的了解和考核(包括五官、身高、身材、嗓音、口语能力等)随各专业面试科目同时进行。]
二、舞蹈类考试科目
(一)基本功
基本功在此指舞蹈动作的基本构成,是检验舞者关于舞蹈动作构成基本能力及技术水平的客观体现,是舞蹈类所有专业面试的必考科目。
(二)民间舞
民间舞科目在此指常见的中国民族民间舞或民族民间舞组合,简称民间舞。它是以具有中国各民族风格特征的肢体动作来塑造舞蹈艺术形象、表达思想情感、表现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是舞蹈类所有专业考生面试的必考科目。
(三)古典舞
古典舞是在民族民间传统舞蹈的基础上,经过历代专业工作者提炼、加工、创造,并经过较长时期艺术实践检验流传下来,被认为是具有一定典范意义和古典风格特点的舞蹈。一般来说,古典舞都具有严谨的程式化、风范化的动作和较高的技巧,是舞蹈类所有专业考生面试的选考科目。
(四)现代舞
现代舞是二十世纪初在西方兴起的一种舞蹈。现代舞最鲜明的特点是反映社会矛盾和人们心理特征,它以合乎自然运动法则的舞蹈动作,自由地抒发人的真实情感,强调舞蹈艺术要反映现代生活,是舞蹈类所有专业考生面试的选考科目。
(五)芭蕾舞
芭蕾舞起源于意大利,兴盛于法国,是欧洲在民间舞蹈的基础上,经过几个世纪不断加工、完善、丰富、发展而形成的传统舞蹈艺术。它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严格的规格和结构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女演员穿上特制的足尖鞋立起脚尖起舞。是一门综合性舞台艺术,是舞蹈类所有专业考生面试的选考科目。
基本功、民间舞是报考舞蹈类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
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是报考舞蹈类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
舞蹈类专业考试均为个别面试。
[注:对舞蹈类专业的素质面试,主要是对考生学习舞蹈所需的基本素质和条件进行现场的了解和考核(包括五官形象、身高、身材、体形及肢体比例等)。随基本功、民间舞、舞蹈(舞蹈剧目)考试科目同时进行。]
第二节考试科目安排
一、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安排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为:3科必考科目(乐理、听音记谱、视唱)+1科选考科目(演唱或演奏或舞蹈),共考四科。
音乐类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
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
形式
音乐类 必考 听音记谱 笔试
乐理
视唱 面
试
选考 演唱、演奏、舞蹈
(三选一)
二、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安排
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为2科必考科目+1科选考科目共3科,考试形式均为面试。
必考科目—基本功、民间舞;
选考科目—古典舞或现代舞或芭蕾舞(三选一)。
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
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
形式
舞蹈类 必
考 基本功 面
试
民间舞
选考 古典舞、现代舞、
芭蕾舞(三选一)
第二章考试形式与方法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与个别面试两种形式。
一、听音记谱、乐理采用笔试的形式,并且两个科目连考,安排在一个时段考试,先考听音记谱,后考乐理。其中听音记谱是由考场统一播放钢琴弹奏的录音,考生边听边记,考试时间约为40分钟;乐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只能用蓝(黑)色字迹笔答题,铅笔答题无效。
二、视唱考试科目采用一次性个别面试的形式进行,由考生当场按试题进行考试。
三、演唱、演奏、舞蹈三项为音乐类专业技能考试科目,采用一次性个别面试的形式。三项科目考试的曲目及舞蹈作品均由考生自选。演唱、演奏、舞蹈考试所需的乐谱、乐器及伴奏碟等由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音乐类专业对考生音乐素质和条件的了解随演唱或演奏考试进行。
四、基本功、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科目的考试均为一次性个别面试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考核和条件的了解随专业面试科目进行。
第三章考试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音乐类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乐理
考试内容
(一)音
1.乐音体系、音列、音组、音区和音域;
2.基本音级和变化音级、音名和唱名;
3.音律;
4.自然半音和自然全音、变化半音和变化全音、等音。
(二)记谱法
1.五线谱:
①谱表和谱号;
②音符和休止符;
③附点、延音线和自由延长号;
④变音记号;
2.简谱记谱法;
3.五线谱与简谱记谱法相互的译记。
(三)节奏、节拍
1.节奏、节奏型、节奏的特殊划分形式;
2.重音、小节、节拍、拍子和拍号;
3.拍子的类别(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和交替拍子);
4.完全小节和不完全小节;
5.切分音、切分节奏;
6.连音符;
7.音值组合。
(四)调
1.调、调号;
2.升号调、降号调;
3.调的五度循环、等音调。
(五)调式、调性
1.调式和调性;
2.大调式和小调式;
3.以五声音阶为基础的各种调式;
4.调式音阶;
5.平行调、同主音调、同宫系统调;
6.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
(六)音程
1.音程和音程计算;
2.音程的种类;
3.音程的性质;
4.单音程和复音程;
5.音程的转位;
6.等音程。
(七)和弦
1.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增大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八)常用记号
1.临时变音记号;
2.省略记号;
3.重复记号;
4.演奏(唱)记号;
5.装饰音记号;
6.速度记号;
7.力度记号;
8.表情术语记号。
考试要求
该科目为笔试。要求对乐理的上述内容有较全面的了解,并能正确地表达和答题。
二、听音记谱
考试内容
包括听记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等。采用五线谱记谱法记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听辩记谱。
(一)听记单音:主要为a-a2以内的各自然音级和少量的变化音级;
(二)听记音程:在七个基本音级(少量含变化音级)上构成的各种自然音程。有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之分。
(三)听记和弦:在七个基本音级(少量含变化音级)上构成的大、小三和弦,以及它们的转位;少量的原位大小七及小小七和弦;
(四)听记旋律:听记8小节左右的旋律片段。采用常用的拍子、节奏、调式、调号在一个升降号之内。
考试要求
该科目为笔试。
1.准确地听辨音高(给标准音)。
2.准确地听记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并能够准确地区分根音与冠音。
3.准确地听记和弦各音。
4.准确地听记旋律,并能准确地标记音值、节奏组合及划分小节。
三、演唱
考试内容
演唱思想内容健康的歌曲,曲目可以是各种题材、体裁、风格不同的中外歌曲。主要根据嗓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和作品程度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1.嗓音条件:即演唱者学习声乐所应具备的嗓音条件,主要包括音色、音质、音域和音量等。
2.演唱方法:即演唱时发声的科学方法,主要包括演唱姿势、发声状态、气息控制、咬字吐字及共鸣运用等歌唱技巧。
3.表现能力:即通过各种歌唱技巧表现出的对歌曲情感方面进行艺术处理的能力,主要包括把握音准、节奏、演唱风格、速度、力度对比变化等方面的完整性、感染力及控制能力。
4.作品程度:即演唱的歌曲在旋律、音域、风格、感情表现及技巧等方面的难易程度。
该科目为个别面试。采用一次性考试的方式,每考生考试限时3分钟。
1.演唱歌曲的数量:
①自选独唱歌曲1首,限时三分钟,用钢琴伴奏。
②钢琴及钢琴伴奏人员由考场统一安排。考生自备乐谱。
2.嗓音条件
发声器官健康、无喉疾病变,声带开合良好,声音干净、音质纯净、有一定音域、音量,可塑性强、富于表现力。
3.演唱方法
歌唱状态良好,方法正确,声音自然顺畅、音色变化自如,做到三个准确:音高准确、节奏准确、咬字吐字准确且清晰。
4.演唱技巧
演唱的技巧及歌曲艺术处理得当,有一定表现能力,整体效果较好。
5.演唱作品程度
演唱的作品有一定难度和较强的艺术性。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主考演唱的考生要求与上相同。
四、演奏
考试内容
演奏各种题材、体裁、风格不同而内容健康的乐曲和练习曲,以及音阶等基本技术练习。主要根据考生的演奏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程度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1.演奏方法:即演奏的姿势和基本方法是否正确。
2.演奏技巧:即演奏时对音色、音准、节奏、各种表现技巧的掌握程度与熟练程度。
3.表现能力:即对乐曲的艺术处理能力、演奏的感染力及整体艺术效果。
4.作品程度:即演奏的乐曲在演奏技巧、艺术风格表现等方面的难易程度。
考试要求
该科目为个别面试。采用一次性考试的方式,每考生考试限时5分钟。
1.演奏曲目的数量
自选曲目1首,限时5分钟。
2.演奏要求
音乐各专业器乐的演奏要求方法正确,演奏姿势、手形、动作、指法或持琴、持弓、运弓(弦乐器)、口形(管乐器)等方面较规范;有一定演奏技巧,音高、节奏准确,基本功扎实,演奏熟练完整;表现力强,对作品艺术风格的诠释较准确,对速度、力度的把握准确、处理得当,艺术感染力较强,整体效果较好,作品技巧及表现要求有一定难度
3.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可自带伴奏。除钢琴外,所使用的乐器自备。
五、视唱
考试内容
视唱考试采用五线谱和简谱两种乐谱各一首,范围与内容大致包括:常用的四二拍子、四三拍子、四四拍子;常用的音符及休止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的各种组合;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弱起小节、三连音、少量的临时变化音和八度以内的各种音程级进与跳进等。主要根据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表现能力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1.音准:即对所唱考题中的各个音高、各音程关系进行及调式感觉的准确性。
2.节拍节奏:即对所唱考题中各种音符的时值及节拍律动掌握的准确性。
3.视谱能力:即对考题视谱即唱完成的准确性、连贯性、完整性的熟练程度。
4.表现能力:即在视唱时对考题中的各种速度、力度等表情术语把握的正确程度。
考试要求
该科目为个别面试。
考生在考场按考题(一套)视谱即唱地考试。考题有五线谱和简谱两大题,均为必唱曲目。五线谱考题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
1允许考生在正式视唱前对考题进行默唱,限时半分钟。
2做到一次性连贯地视谱即唱,并做到音高、节奏准确。
3对节拍、节奏及五线谱的旋律视唱(一升、一降调号内)能熟练准确地掌握。
4对常用音乐术语记号(速度、力度等)能正确掌握和表现。
六、舞蹈
考试内容及要求
参见舞蹈类考试各科目,选考其中一个科目即可。
七、音乐类专业素质条件考核
考核内容及要求
根据音乐类专业培养目标和招生的要求,对考生学习音乐的素质和条件进行了解和考核,随演唱或演奏考试科目进行。
要求考生: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各部位比例匀称协调。
2.四肢健全、手形良好。
3.身高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标准;
4.声音清晰明亮,声带无病变;无口吃,无语音障碍;会说较标准的普通话,乡音能纠正。
第二节舞蹈类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内容
主要为选跳内容健康的基本功、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和芭蕾舞等体裁的舞蹈剧目或舞蹈作品片段。根据考生的形体条件、基本功、表现能力与韵律感、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1.形体条件:即身高、五官、体形等方面的基本条件。
2.基本功:即舞蹈的基本技能动作掌握及完成的程度。
3.表现能力与韵律感:即运用各种技巧动作诠释作品内容和情感的表现能力以及动作表现的韵律清晰、协调、流畅,把握舞蹈风格的准确程度。
4.作品难度:即完成作品动作技巧,表现作品内容及情绪情感方面的难易程度。
考试要求
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个别面试。
1.每科目考试限时2分钟。
2.舞蹈面试着装要求:上身——着体操服或紧身T恤;下身——着紧身高弹力练功裤或高弹力短裤;脚——穿软底舞蹈鞋;头——免冠,发式简洁利索。着装要求亦可按所考舞蹈节目剧情需要着装。
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考以下三个科目的,内容不能重复:
一、基本功
舞蹈基本功是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必考的舞蹈科目。由考生自选把下各种跳、转、翻等基本功的动作或组合,或者按主考教师指定动作跳考。所考内容应能体现考生身体的基本专业素质条件、掌握基本功的一定水平,以及恰当运用肢体动作的表现能力。
二、民间舞
民间舞是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必考的舞蹈类科目。由考生自选常见的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朝鲜族、壮族、傣族、瑶族等中国民族民间舞或民族民间舞组合,或者按主考教师指定动作跳考。所考内容应能体现考生形体基本条件;体现舞蹈的基本技能动作掌握的程度;体现表现能力与韵律感;即运用各种技功动作诠译作品内容和情感的表现能力以及动作表现的韵律清晰、协调、流畅、把握舞蹈风格的准确程度;体现作品难度:即完成民间舞作品动作技功,表现作品内容及情绪情感方面的难易程度。
三、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
要求考生从古典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和现代舞等体裁的舞蹈中自选一段不同风格的舞蹈剧目或舞蹈作品片段进行表演,表演限时2分钟。舞蹈应体现考生本人的舞蹈艺术水平,并有一定难度,对常见规范的舞蹈基本动作及技巧要有所体现;对舞蹈作品艺术风格和情绪情感把握较为准确,表情与动作结合自然协调且较有韵律感。
音乐类专业主考舞蹈的考生只要求选跳一个舞蹈类科目或舞段,主要考查其是否具备学习舞蹈最基本的条件。
四、舞蹈类专业素质条件考核
考核内容及要求博考网
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招生的要求,对考生舞蹈的素质和条件进行了解和考核,随舞蹈面试科目进行。
要求考生: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各部位比例匀称协调。
2.四肢健全、手形良好。
3.身高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专业素质综合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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