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12:08:50 | 博考网
1月18日,湖北省招办、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湖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相关考试试行说明。
从2024年起,湖北省部分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而是安排在普通提前批或普通批次,由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同时,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进一步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2021年以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湖北省结合实际制定了该《实施方案》。
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推进科教强省、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继续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
湖北省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继续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博考网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两种形式,省级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高校校考由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单独组织校考资格的招生高校组织实施。
2024年起,在湖北省招生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影视技术等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以上专业安排在普通提前批或普通批次,由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024年起湖北省艺术专业省级统考共有6类,分别是音乐类(含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招考方向)、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招考方向)、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戏曲类专业能力考试方式另行公布。
艺术类省级统考6个类别中,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不得兼报。例如:报考美术与设计类的考生不得兼报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等其他5个类别。同一统考类别下的不同招考方向可以兼报。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2024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从2024年起,湖北省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首选科目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的校考考生名单全部提供给高校,由高校在校考合格考生中依据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同时,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经教育部同意可以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对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可制定高考文化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为保障艺术类专业统考公平公正,湖北省严格执行大纲要求和规范。一是实现统考专业类别全覆盖;二是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身份核验,防止考生替考和陪考;三是完善考评人员管理,建立健全考评人员信息库制度、省外校外评委制度、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等管理制度;四是严格落实考生、考评人员、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五是加强和完善省级统考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考试招生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024年起,组织校考的招生高校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2024年起,除经教育部同意组织校考的招生高校(专业)外,其他高校(专业)均不组织校考。考生报名参加校考,其对应专业的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2024年起,组织校考的招生高校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校考工作均在招生学校所在地组织。
除经教育部同意组织校考的高校外,湖北省高校对外省艺术省级统考已经覆盖的专业不再组织校考,使用招生所在省的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从2024年起,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统考专业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录取。
此外,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实施方案》中涉及的各专业具体投档成绩构成、投档录取细则等内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9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1年经批准在沪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加试的外省市本科院校名单及报名考试时间汇总如下:
序号 | 院校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加试地点 |
1 | 景德镇陶瓷学院 | 2月19日—20日 | 2月21日 |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
2 | 中国美术学院 | 张江校区就读专业:3月3日—4日 | 张江校区就读专业:3月5日—7日 | 中国美术学院张江校区 |
3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 1月22日—23日 | 1月24日 |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
4 |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 非美术类:2月11日—12日 美术类:2月18日—19日 |
非美术类:2月13日 美术类:2月20日 |
非美术类: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试验中学 美术类: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
5 |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
6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3月4日—5日 | 3月6日 |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立达中学 |
7 |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 非美术类:2月11日—12日 美术类:2月19日—20日 |
非美术类:2月13日 美术类:2月21日 |
非美术类: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试验中学 美术类: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
详情请登录各校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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