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6 00:55:15 | 博考网
琼考[2010]58号
各市、县、自治县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的报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符合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在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报艺术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科类,艺术类即艺术文类)并选定专业考试类别。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即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组织的艺术类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考生在我省省级统考所开设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等五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其中拟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选报专业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 ,必须先参加我省组织的省级统考,在取得省级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才能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 ,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级统考。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月5日上午8:00至1月9日下午5:30。
(三)报名办法
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报名。具体的报名办法是:考生在高考报名期间,登陆我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 ,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和“校考”选项中选择一个选项。拟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 ,如果所报考专业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的,则考生不能选择“校考”选项 ,而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的省外学校的招生专业选择省级统考开设的相应的考试类别。
凡参加省级统考的考生,必须在1月21日到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办理参加省级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交纳参加省级统考的考试费用。仅参加“校考”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省级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考生申请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办理参加省级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或应该到市县招生办拍照电子相片但未拍照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级统考资格。
(四)报考类别所对应的专业
我省今年省级统考中开考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和主持与播音五个考试类别所对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见附件1)。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11年1月22日至23日。
2.考试地点:海南大学。
(二)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
2.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音。
3.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器种不限)、视唱、乐理、听音。
5.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主持与播音专业考试科目: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各类别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见附件2)。
(三)考试时间安排
2011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 美术类 | 声乐、器乐类 | 舞蹈类 | 播音与主持 | |
1月22日 | 上午 | 速写8:30—9:00 素描9:00—12:00 |
演唱 演奏 视唱8:30—12:00 | 面试8:30—12:00 | 面试8:30—12:00 |
下午 | 色彩14:30--17:30 | 演唱视唱14:30—17:30 | 面试14:30—17:30 | ||
1月23日 | 上午 | 听音乐理9:00—11:00 |
(四)有关说明
1.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绘画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
2.考生在参加省级统考并取得省级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可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在1月28日后登录我局网站自行打印省级统考的成绩单 ,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3.所有经审查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参加文史类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参加在我省属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 ,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我局将不作为给学校投档的依据。
5、经考生报考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其参加省级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五)考试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
2.考生需按专业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具,不准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报考器乐类的考生不准自带伴奏人员。美术类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试题要求绘画,不得在试卷上涂画超出试题要求的内容 ,否则视为考试违规。
3.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要停止答卷;不能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速写考试除外);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4.面试科目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待考室待考;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三、成绩公布
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将实行网上公布的办法。考生可在1月28日后登录我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
取得省外学校“校考”合格资格考生的文化成绩,我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寄发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的卷面成绩(含英语听力成绩和基础会考成绩),供学校审查录取。
四、考试管理
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们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以方便考生投诉和举报。考生如有违规、作弊行为,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其他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 ,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海南省2011年省级统考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2.海南省2011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各类别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海南省2011年省级统考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类别 | 层次 | 专业名称 | 备注 |
美术 | 本科 | 绘画 | |
雕塑 | |||
美术学 | |||
艺术设计学 | |||
艺术设计和动画 | |||
专科 | 艺术设计 | ||
产品造型设计 |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
电脑艺术设计 | |||
人物形象设计 | |||
装潢艺术设计 | |||
装饰艺术设计 | |||
雕塑艺术设计 | |||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 |||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影视动画 | |||
声乐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专科 | 音乐表演 | ||
器乐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专科 | 音乐表演 | ||
舞蹈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舞蹈学 | |||
舞蹈编导 | |||
专科 | 舞蹈表演 | ||
主持与播音 | 本科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专科 | 主持与播音 |
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 ,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这些专业是否按艺术类招生,在省级统考后方能在招生来源计划中公布。
附件2:海南省2011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各类别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形式 | 满分值 |
美术类 | 素描 | 人物头像写生; | 笔试 | 100分 |
色彩 | 静物写生(水粉、水彩不限); | 笔试 | 100分 | |
速写 | 人物动态写生。 | 笔试 | 50分 | |
声乐类 | 演唱 | 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 | 面试 | 160分 |
视唱 |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 面试 | 30分 | |
乐理 | 音乐理论常识; | 笔试 | 30分 | |
听音 | 听觉能力(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曲调)。 | 笔试 | 30分 | |
器乐类 | 演奏 | 演奏一首自选曲,一首练习曲,曲目自选; | 面试 | 160分 |
视唱 |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 面试 | 30分 | |
乐理 | 音乐理论常识; | 笔试 | 30分 | |
听音 | 听觉能力(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曲调)。 | 笔试 | 30分 | |
舞蹈类 | 舞蹈基本功 | 软开度、技术技巧; | 面试 | 100分 |
舞蹈表演 | 自选舞蹈片断或舞蹈组合表演(不超过1分钟30秒,自备CD伴奏音乐); | 面试 | 90分 | |
即兴表演 | 根据指定音乐即兴舞蹈(允许带道具,不须化妆); | 面试 | 60分 | |
主持与播音 | 朗读 | 朗读指定稿件; | 面试 | 120分 |
即兴主持 | 指定话题,准备5分钟,讲述3分钟; | 面试 | 80分 | |
才艺展示 | 演唱、演奏、演讲、舞蹈、体操等。 | 面试 | 50分 |
注:各科类满分为250分。博考网
一、 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有艺术专业基础者均可报考。
二、 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1.时间:2009年11月15—19日。
2.地点:考生户口所在市、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
3.办法:①报名时须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②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 ③缴纳报名考试各项费用;④报名时须经市、县招办摄像以制作电子档案;⑤考生基本信息按各市、县安排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录入;⑥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的考生可于12月10日到所在市、县招生办领取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
4.注意事项:艺术类考生报考的类别为艺术(文)或艺术(理),报考文史、理工类的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
三、 专业统考
(一)报名
美术和音乐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报考美术、音乐类的考生在完成文化课报名后选择登录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系统”报名。专业统考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到所在考点缴纳专业课报名考试费用并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二)美术类统考
1.美术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及内容
①考生于2009年12月11日—12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后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及考场安排表;②12月13日8:00—11:00素描(150分),11:15—11:50速写(75分),14:00—17:00色彩(150分)。考试以初中现行美术教材为主要范围。考生画具器皿自带,食宿自理。
2.美术类考试地点
考生按其所属地区,分片考试。
合肥考点一(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滁州;
合肥考点二(合肥学院):六安、巢湖;
芜湖考点(安徽工程科技学院):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黄山、宣城、池州;
阜阳考点(阜阳师范学院):淮北、阜阳、亳州;
蚌埠考点(安徽财经大学):蚌埠、淮南、宿州。
考生缴费、领取准考证地点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北校区,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合肥学院,南艳湖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158号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芜湖市赭山东路8号
阜阳师范学院,新校区,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蚌埠市曹山路962号
具体考试地点见考点通知。
(三)音乐类统考
1. 考试地点
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2.考试时间
①阜阳、淮南、蚌埠、淮北、亳州、六安、宿州市的考生于2010年1月1—2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后领取准考证,1月3日开始考试;②合肥、巢湖、芜湖、马鞍山、安庆、铜陵、黄山、滁州、池州、宣城市的考生于1月4—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后领取准考证,1月6日开始考试;③1月6日19:00—21:00全省音乐考生参加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的笔试。
3. 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音乐满分210分,其中主项90分,副项60分,视唱20分,练耳30分,乐理10分。
主项、副项由考生在报名时确定,考试时不得更改。(主项为声乐副项为器乐,或者主项为器乐副项为声乐)
声乐 考生演唱自选歌曲2首(伴奏可选择自带CD光盘或盒带;也可以清唱);器乐 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
4.对于声乐和器乐考试,评分组长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四)成绩发放及合格线划定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划定艺术类省统考合格线,考生2010年1月中下旬可在网上查询本人成绩及合格线,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
四、专业校考
省统考未涉及到的其他专业由各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校考)。
(一)省属院校校考
省属院校非美术、音乐类专业可组织校考。考生根据各招生院校要求报名、考试,具体事项详情见相关院校招生简章。
(二)省外艺术专业在皖设点校考
省外院校校考的报名考试、评分等由院校负责,具体事项请向招生院校咨询或参见各校《招生简章》。其中,在皖设点考试须在我省指定考点考试的相关事项:
1.报名考试地点: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报名由招生院校负责。应在该校考试2天前到相应考点向考试院校报名、交费(报名时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与本人电子档案一致的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
3. 考试时间:各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具体时间、考试科目、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要求详见各校的《招生简章》和我院将于2010年1月10日在安徽招生考试网上公布的《2010年省外院校在皖设点艺术专业考试日程表》。
4.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院校发放的准考证和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考试。美术类考生自带画具,音乐和其他类考生自带钢琴以外的考试用具。
注意事项:报名参加省外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若所报考专业是我省统考涉及到的美术和音乐类专业,须先参加我省统考并达到我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合格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计划下达到我省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的美术、音乐类专业原则上采用我省统考成绩。
五、专业课考试违规处理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考生在全国统考(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作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在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所有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010年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另有规定的,另行通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九年十一月
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2009年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专业录取的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注:上述院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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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晋招考高字[2007]23号各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0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
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有艺术专业基础者均可报考。 二、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1.时间:2009年11月15—19日。 2.地点:考生户口所在市、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 3.办法:①报名时须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②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③缴纳报名考试各项费用;④报名时须经市、县招办
关于山西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晋招考高字[2007]23号各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0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
2024-05-26 17:21:13
2023-03-16 01:48:37
2024-01-30 11:40:27
2024-02-29 00:40:50
2024-02-01 12:48:01
2024-04-09 21: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