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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2023-04-06 17:11:59 | 博考网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艺考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艺考招生工作的决策部署,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体制机制上对艺考招生工作进行系统性改革和完善。

  根据《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去年以来,我省通过多次组织专家研讨,多轮征求意见,多方调研、充分论证,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出台了《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我省艺考招生改革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二、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统一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三、艺考招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围绕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要求,同时针对当前艺考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方案》重点从三个方面明确了改革任务:

  一是在定位布局方面,将推动高校进一步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一方面,要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扎实、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另一方面,加强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设置调整和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和评估指导。推动高校要紧密结合社会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优化艺术专业设置,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对办学条件不具备、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二是在考试评价方面,将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同时,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专业能力考试方式,实行分类考试。对艺术专业技能要求不高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将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对音乐、舞蹈、播音、表演美术、书法等其他艺术类专业,推进省级统考实现全覆盖,同时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

  三是在考试组织管理方面,完善考评人员遴选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评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建立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严格回避。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四、关于省级统考,改进的举措主要有哪些?

  《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将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范围,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一是江西省从2024年起增设表(导)演类和书法类省级统考,形成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基本覆盖的格局(各统考科类对应招生专业、统考科目、科目分值将另行通知)。不再组织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类省级统考,该类别下有关专业将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并入其他类中。对个别生源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艺术类专业,将视情况采取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进行。二是完善考试科目和内容,制定发布各专业考务规范和考试说明,加强评卷(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三是加强省级统考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命题、制卷、保管、组考等各环节保密工作要求,确保考试安全。

  五、对于校考专业招生,《实施方案》提出哪些规范性要求?

  《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省内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其他高校及专业在赣招生录取时,原则上应直接使用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六、使用我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在招生录取环节有哪些方面的调整?

  从2024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在江西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七、不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包括哪些?将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录取?

  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八、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要求有什么改变?

  2024年起,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控制线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各专业,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播音与主持类不低于7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50%。

  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将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适当降低要求),进一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引导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学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对于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高校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江西省高招委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九、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是否还在高校招生环节选拔?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十、如何加强对艺考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针对艺考招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

  二是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在省高招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按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地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初、高中学段艺术教育,推进与高校艺术人才培养在课程设置、基本训练、素质评价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是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省级、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全省、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四是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高校要及时、准确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省教育考试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省级统考办法、统考成绩查询、投档规则、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五是严查违规违纪行为。招生考试相关人员严格执行招考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对在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一、报考类别与本科专业

  (一)艺术类报考类别

  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分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和其他艺术类,包含的报考类别分别为:

  美术类:汉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

  音乐类: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

  编导类: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

  其他艺术类:汉授其他艺术(文)、汉授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

  (二)艺术类包含的本科专业

  美术类包括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等。

  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音乐学等。

  编导类包括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和戏剧影视导演等。

  其他艺术类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音乐音乐治疗流行舞蹈、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摄影书法学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等。

  以上仅列出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若招生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学科设置、培养目标要求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招生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之一,考生应据此选择报考类别。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上述报考类别中选择其一,不得跨类别报名。考生可参照艺术类报考类别包含的本科专业,结合报考高校对考生拟报专业的统考等要求,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二、统考

  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统考只有笔试,音乐类专业统考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统考笔试和面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笔试全区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按高考的考务管理规定施考,实行网上阅卷。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面试考场全程实时视频监控, 对每位考生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实施“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面试时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分为色彩、素描、速写,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统考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写17:10—17:40。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或根据考场提供的图片按试题要求作画,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的考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本盟市(阿拉善盟考生在乌海市)参加美术类统考。美术类统考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音乐类专业统考

  音乐类专业统考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30分,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9:00-11:00。其中:基本乐理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20分,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

  面试满分270分,其中演唱(声乐)或演奏(器乐)240分、视唱30分,考试于2021年1月14日开始,预计23日结束。声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唱曲目,现场演唱,演唱时间限定在3分钟内;器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奏曲目,现场演奏,演奏时间限定在5分钟内。

  面试考场只提供钢琴,除钢琴考生外,其他器乐考生一律自带乐器。考生可选择有伴奏或无伴奏表演。考场不提供伴奏服务,考生可自带伴奏(钢琴和手风琴演奏的器乐考生除外)。声乐和器乐考试均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表演,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不提示、不更换评委。

  演唱(或演奏)与视唱不分别单独计时,由考生自行掌握考试时间。声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唱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3分40秒,考场内大屏幕上倒计时开始即为考试开始;器乐考生面试时间按演奏与视唱考试时间之和计算,时长5分40秒,考场内大屏幕上倒计时开始即为考试开始。超出规定时间,终止考试。

  1月12日开始,进行伴奏人员注册、信息采集和发放《专业统考通知单》。有关伴奏人员的注册、相关信息采集等事项按届时发布的有关文件执行。考生须按要求从已注册的伴奏人员库中选择自己的伴奏人员并保存到音乐面试管理系统。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名伴奏人员。凡未选择伴奏人员的考生,表演时不允许有伴奏人员伴奏。考试时,伴奏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入场,并服从考点的相关管理。评委在给考生打分时还须给伴奏人员打分,分数不合格或违反考场纪律的伴奏人员将被取消伴奏资格,并列入伴奏人员黑名单,之后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伴奏工作。

  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的考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本盟市(阿拉善盟考生在乌海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音乐类专业统考面试考点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类考生均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面试评委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派出。

  (三)编导类专业统考

  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分为笔试一和笔试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笔试一包括文学艺术常识、命题写作、创意策划,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笔试二包括影视作品分析、影视作品评论,考试形式为播放影视作品(或作品片段),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其中:笔试一9:00-11:30,笔试二14:30-17:00。

  编导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内蒙古大学,考试的组织管理由内蒙古大学负责。

  (四)统考成绩公布

  我区不发放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统考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门户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公布的成绩为准,考生登录该网站可查询本人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本专科合格分数线与统考成绩一并公布。

  三、校考

  各高校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或对我区考生在我区以外设点组织的校考,均须符合教育部年度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规定。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考。

  (一)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

  1.美术类。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直接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我区美术类统考合格的考生组织专业校考;其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

  2.音乐类和编导类。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区外普通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的区外高校等,可直接使用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合格考生组织专业校考。

  其他高校的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一律不得面向我区考生在我区及我区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点组织校考,统一使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录取。

  3.参加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亦不得录取。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

  在我区招生的其他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全部由招生高校实施校考,各招生高校可联合或独立组织校考。若相关高校实施校考确有困难的,可以使用我区一所高校的其他艺术类相同或相近专业校考成绩。

  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相应院校组织的校考。

  (三)按时上传相关艺术类考试招生信息

  各艺术类校考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及时登录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传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按照我区上传的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子科类对照表,准确上传拟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和科类、子科类对应关系,上传并匹配校考报名考生信息、考生成绩信息等。

  (四)校考时间及地点

  拟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须在2020年12月25日前将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等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附表),经批准后方可在我区指定的考点组织校考,否则,不得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我区一律不予认可考生的校考成绩。校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拟使用我区高校校考成绩的高校须提前与我区相关高校联系取得同意,并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联系人:云宇,电话0471-3261904,传真0471-3261714转1113。

  区外高校校考统一安排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若考生人数较多,将由内蒙古艺术学院协调安排在校外其他地点考试。

  不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考生须按相关高校对外发布的艺术类报名、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参加校考。

  各高校校考原则上应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进行;凡因相应类别考生未参加统考、统考不合格、报考类别不符或相关高校把关不严,造成考生校考成绩在我区不予认可的,责任由相关高校和考生自负。

  (五)校考合格人数确定

  在我区分列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确定的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上一年度相应专业在我区录取人数的4倍。对于应试人数不足上一年度相应专业在我区录取人数4倍的专业,同样要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科学确定合格考生,淘汰成绩差的考生,不得将全部应试考生均视为合格。区内高校不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考试成绩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区外高校是否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学校自定。专业考试成绩及是否合格以高校上报并经“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

  (六)校考成绩报送

  已组织艺术类校考的招生高校,应于教育部分送各省招生计划后立即将上传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的招考类型、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对应关系以电子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两种形式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将本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送我中心,报送方式为高校录入,录入网址届时通知。招生高校各艺术类校考专业确定的我区校考合格考生人数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在我区录取人数4倍的,该专业上报成绩均无效,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违规高校承担。对因招生高校报送校考成绩时出现的考生报考类别与招生计划考试类型归属不符合我区兼报规定、统考成绩未达到相应合格标准、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情形,影响考生校考成绩公布、填报志愿、投档以及录取的,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

  未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如果参加了高校组织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绩无效,也不允许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七)校考成绩查询

  从2021年6月份开始,艺术类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应迅速与招生高校联系,由招生高校负责在2021年6月15日前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更正,之后一律不再变更考生校考成绩。博考网

  (八)校考收费

  区内高校组织校考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收取费用。

  四、招生简章或章程

  各招生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的内容必须与本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一致,特别是录取规则的表述必须一致。《招生简章》与《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必须表明艺术类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使用原则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在录取时所占比例等,且表述必须通俗易懂、准确明了、体现公平。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艺术类《招生简章》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议区外高校应分艺术类别、分专业制定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时按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分专业进行录取。

  对于使用我区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我区网报志愿系统可提供第一专业志愿的四种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填报志愿时考生根据所填报高校的录取规则选择相应的排序方法,从而了解本人在所报高校、专业的排名。建议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使用我区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并明确录取规则按以下4种排序方式之一录取:

  1.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序;

  2.按统考成绩排序;

  3.按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排序;

  4.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排序。

  区内招生高校须在2020年12月30日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经高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本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我区的《招生简章》,其中录取规则部分须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拟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区外高校须将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以适当方式及时向我区考生进行宣传。

  五、招生计划

  (一)严格限定艺术类专业的报考类别和范围

  各招生高校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包含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及要求相应的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计划,根据招生情况须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其他的艺术类专业计划须列在其他艺术类。同一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或其他艺术类之一,不可同时列在多个类别内。我区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文、理科,文、理科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专业的有关招生要求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考试报考类别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我区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专业考试准考证及通知单发放

  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已报名的艺术类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用于考生参加高校校考报名、考试等。组织实施艺术类专业统考的高校或盟市为考生发放《专业统考通知单》,具体发放时间届时咨询相关高校或盟市。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统考前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通知单》;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需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报考高校发放的考试证件等材料。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校考,均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七、兼报原则

  填报志愿时,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若取得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院校其他艺术类相应专业;美术类不能兼报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音乐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

  蒙授美术考生若达到汉授美术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汉授美术专业;蒙授音乐考生若达到汉授音乐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汉授音乐专业;蒙授其他艺术考生若取得院校汉授其他艺术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院校汉授其他艺术相应专业。

  报考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和蒙授其他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

  报考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和蒙授其他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

  报考汉授美术(文)、汉授音乐(文)和汉授其他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普通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普通文科。

  报考汉授美术(理)、汉授音乐(理)、和汉授其他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普通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普通理科。

  附表

  区外高校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申请表

  招生院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招考类型包括汉授美术、蒙授美术、汉授音乐、蒙授音乐、汉授编导、汉授其他艺术和蒙授其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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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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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艺考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艺考招生工作的决策部署,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

2023-04-22 17:43:07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艺考招生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较为完备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

2023-03-29 00:05:47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2023-04-08 22:39:30
上海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问答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上海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问答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上海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问答 1.本市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

2023-04-08 04:01:03
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构建高质量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评价体系,有效促进科学选才与公平公正的有机结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深化艺术类专业考

2023-04-01 10:37:37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艺考招生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较为完备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

2023-04-07 23:37:41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内容和要求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内容和要求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艺考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艺考招生工作的决策部署,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以下简称

2023-04-04 01: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