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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做好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04-14 18:35:05 | 博考网

湖南关于做好2015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湘教考普字〔2014〕12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有关规定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外二本院校本科美术类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设计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类专业,下同)在湘招生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1]49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了2015年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省外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我省将于2015年1月28日前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网站上公布全省艺术类统考各专业类别的合格资格线,并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省级统考合格证书)和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考生和相关院校均可上网查看有关信息。对已在我省安排了校考的院校(专业),考生原则上须在我省指定考点参加该院校相关专业的校考。

  2.我省艺术类考生参加省外院校在湘组织的专业校考报名分两种方式:一是“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方式,此方式只适用于美术类校考报名,但使用招生院校自主开发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的除外;二是“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确认”方式,此方式适用于非美术类校考报名。校考报名的流程及相关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站地址:http://www.hneao.cn/ks]上的《艺术校考报考须知》。

  3.美术类专业校考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时间为报考专业考试前第三天8:00开始至考试前第二天18:00结束(报名截止日与考试当日间隔一天);非美术类专业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下旬开始至考生报考专业考试开始前一天17:00结束。报名及缴费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的“省外高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表”(使用自主开发系统报名的高校,其报名时间以高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在校考报名截止之前,考生可登录系统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后,考生方可办理后续缴费确认手续。美术类考生必须在校考报名前的规定时间内,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预存校考报名考试费用后方能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考生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

  4.各有关院校须统一使用我省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实施组考管理,查阅考生有关报考信息。

  二、高校申办组考程序

  根据我省规定,2015年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省外民办高校(除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和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其他按教育部要求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的本科院校,如有特殊要求确需来湘设点组织校考的,经我院审查同意后,方能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到指定考点组织校考(教育部限定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可以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高校不能组织我省考生参加校考),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所有来湘设点考试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专业设置、考试命题、笔试评卷、面试评议等相关规定,服从我省对来湘高校校考组织程序管理和纪律监督的要求,并于2014年12月11日前向我院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校考安排(美术类校考地点由我院在校考报名确认结束后再向社会公布)。

  2015年我省美术类专业校考设立5个考点,非美术类专业校考设立3个考点,各考点(含报名咨询点)联系方式见附件1。其中,美术类专业校考实行“报考分离”的办法,全省设立1个校考报名咨询点,负责所有院校接洽与现场咨询安排以及考生预存报考费与退费等工作;有关高校须在考试开始三天前与报名咨询点确认报名收费标准和考试方案,报名确认结束后,再由我院统一安排考试地点;非美术类专业的校考仍按往年做法,报名和考试均设在同一考点。校考时间为我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公布以后至3月上旬。拟在我省设点的院校须于2014年11月26日至28日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版)”[网站地址:http://www.hneao.cn/yx,用户名和密码与去年相同],选择进入“艺术类组考子系统”申报组考专业类别、专业名称(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如果高校编制的招生计划不分专业方向,校考组考专业也不能附加方向)、专业代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我院将统一汇总后按专业类别分配指定考点(院校通过管理平台查询)。院校与指定考点(报名咨询点)初步协商好考试时间后,于2014年12月8日至11日在信息管理平台中填写本校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收费标准、财务结算、联系方式等组考详细情况,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成文字函件(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当地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文件一起(美术学、设计学及书法类专业设点还需出具由高校财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报考费结算委托函),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我院根据收到的函件进行审核,并于2015年1月15日前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布各院校考试地点(非美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时间等信息,各院校应及时上网查看我省公布的校考安排情况。获准在我省设置艺术专业校考的高校,在校考期间,须将本校制订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张贴于考点(报名咨询点)醒目位置。

  三、组考管理

  校考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组考管理责任。各考点(报名咨询点)要认真做好有关工作。我院负责对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点考试的资格审核和考点安排,对校考组织和考风考纪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1.各考点单位须在考试开始前与招生院校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协议必须包含试卷保密与考风考纪等方面的内容。具体事宜由考点单位与招生院校共同协商确定。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一份。考点单位要按协议负责给招生院校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配合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各招生院校要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实施专业校考工作。要强化考风考纪建设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切实加强对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回避制度。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时,要及时收回考生的《专业考试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见附件4)的规定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并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张榜公布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见附件5);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名册(见附件6)、证据材料和公布栏缩印件,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我院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违规考生,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档案。对存在工作人员违规的考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坚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

  3.考试期间,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各考点的巡视督考,认真检查各考点组考情况。对在专业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中不按规定操作、出现重大差错或违规问题的招生学校和考点,将分别给予取消在湘组织校考资格或取消校考考点资格的处罚。

  四、专业成绩报送

  招生院校须于2015年4月1日至15日期间登录我院网站(网站地址及登录方式与申报校考相同),通过“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版)”的艺术成绩报送子系统,将合格考生的相关信息上传至我院,并将与上传信息一致的合格考生信息打印件(必须通过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寄传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要注意的是,高校需按编制招生计划的专业上报相应的校考成绩,如果同一考生取得了多个专业(含专业方向)校考合格资格,则需按这些专业(含专业方向)分别报送该考生的合格成绩;如果同一个计划招生专业录取时要求分不同的类型排序(例如音乐表演专业中的声乐、器乐、舞蹈等及类似情况),务必在该专业成绩上报数据中注明类型名称。

  对下列情况,我省对招生院校所报考生校考合格成绩将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或考生)负责。一是考生未取得湖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二是我省规定的只能按我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三是未在我省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五、其他事项

  1.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在2015年4月10日前向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上报组考工作总结(含各设考院校报名情况、考试情况及考点组考情况)。博考网

  2.各招生院校在报送我省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时,将本校联系方式一并报送。

  附件:1.2015年省外院校来湘组织校考考点联系方式

  2.湖南省2015年省外院校艺术类校考方案设置申报表点击查看

  3.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点击查看

  4.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点击查看

  5.湖南省艺术类校考违规考生名册点击查看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1月19日

  2015年省外院校来湘组织校考考点联系方式

考点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报名地点 考点联系人及联络方式 主要考试类别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410004 校本部 美术类报名、现场咨询点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784号 410004 雨花校区 美术类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410004 院本部 美术类
长沙师范学院 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 410100 校本部 美术类
湖南师范大学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410012 美术学院 美术类
410081 工程与设计学院 美术类
410012 音乐学 音乐、表演
410081 新闻与传播学 播音与主持、编导类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410012 院本部 音乐类

山西省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0年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联考”),其它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现将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凡符合省招考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09]21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各专业的考生(除部分专业外见〈附件〉),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所有报考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播音及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主持与播音及表演专业省联考(山西师范大学承办)。

  所有报考山西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联考(山西师范大学承办)。

  所有报考太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和太原理工大学承办的省联考。

  考生统一报名时除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外还须填写《山西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专业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缴纳艺术类考试费,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号的编排按省招考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09]2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各市招办将所辖县(市、区)招办上报的艺术类报名和数码照片信息软盘及有关资料(含美术、音乐专业考点名称)汇总后,于12月21日前报送省招考中心。省招考中心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随机编排考场,并将考试注意事项及要求告知考生。

  省属高校即山西大学戏剧影视文学(艺文艺理均可)、太原师范学院的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文艺理均可)和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文史类)、大同大学的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文艺理均可)等专业的报名考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生报考时须缴纳有关费用及数码像片三张,填写有关报名表格,并在规定时间按时参加考试。无当年高考考生号及数码照片的,一律不准报名。

二、专业考试

  1、美术

  (1)报到时间及地点:考生于2010年1月8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报到点报到,具体地点由各市招办通知。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美术专业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及时间:2010年1月9日。

  上午:色彩 8:30—11:30 (180分钟)

  下午:素描 14:30—17:00 (150分钟)

  速写 17:00—17:30 (30分钟)

  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满分为300分。

  (3)美术专业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

  2、音乐

  (1)声乐、器乐、电声乐、音乐学(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a考试科目

  理论(听写、乐理)、专业(视唱、演唱<奏>)。

  b、理论考试报到地点和时间: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0年1月9日上午到各市招办设立的报到点报到领取《音乐专业准考证》,1月9日下午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参加理论考试。

  c专业考试内容:所有考生均参加视唱科目的考试。①声乐专业:歌曲一首;②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③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其中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木琴乐曲一首或钢琴曲一首);④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

  ⑤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吉它、电贝司、萨克斯均可)。

  ⑥音乐学(含史论)专业:选考声乐或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d、专业考试时间:2010年1月23日开始。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音乐各专业:满分为100分。听写、视唱、乐理各占10%,演唱(奏)占70%。

  (2)舞蹈

  a、考试科目

  基本功考核:地面练习、擦地、小踢腿、蹲、单腿蹲、控制软开度、单一小跳、单一中跳、简单的技巧等。

  自选舞蹈表演:自选1分钟的舞蹈一段。

  音乐即兴表演:即兴创作(现场指定)。

  命题即兴:随机抽定考核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编出四个八拍动作。

  b、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0年1月8日到各县(市、区)招办领取《舞蹈专业准考证》。

  c.考试时间:2010年1月23日开始。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舞蹈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舞蹈专业满分为100分。基本功考核占30%,自选舞蹈表演占25%,音乐即兴表演占20%,命题即兴占25%。

  (3)音乐专业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声乐考场提供伴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生要自备乐谱,也可自带伴奏带或清唱。电声乐专业、打击乐专业的考生小军鼓乐曲带否伴奏不限。其它器乐考生考试时一律不许带伴奏。舞蹈考生表演所需道具自备。

  3、主持与播音

  报到时间:2010年1月15—16日

  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16日开始。

  考试内容:

  a.基本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标准,形体、形象、气质、身高(最低限度:女1.60米,男1.70米);整体印象;

  b.基本素质:朗读指定文学作品(现场抽题,限2分钟)、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体裁不限)、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3分钟)、才艺展示(限2分钟)。

  主持与播音专业满分100分。基本条件(整体印象)、指定文学作品、自备文学作品各占20%,即兴评述占30%,才艺展示占10%。

  4、表演(含影视表演和戏曲表演)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办法(网址:http://zsb.sxnu.edu.cn)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日—15日。

  报到时间:2010年1月20日(报到时要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表演<影视、戏曲>专业联考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表演<影视、戏曲>专业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21日开始。

  考试内容:

  (1)影视表演

  a、基本条件:形象、气质、身高(最低限度:女1.60米,男1.70米);

  b、基本素质: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一段,限1分钟)、台词(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表演(集体命题小品准备十分钟,表演十分钟)、才艺展示(限2分钟)。

  影视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形体、台词、才艺展示各占20%,表演占30%,声乐占10%。

  (2)戏曲表演

  a.基本条件:形体、形像、气质,身高最低:女1.60米,男1.65米。

  b.唸白(自备或规定片段、诗词均可,限2分钟);

  c.唱腔(自备或规定唱段、民歌均可,限5分钟);

  d.技能展示(任选起霸、趟马、走边、小快枪、大刀枪、单刀枪等或剧目片段,限5分钟)。

  戏曲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基本条件、唸白、技能展示各占20%,唱腔占40%。

  5、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办法(网址:http://zsb.sxnu.edu.cn)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日—1月15日。

  考试报到时间:2010年1月20日(报到时要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21日开始。

  考试内容:

  (1)面试

  a.基本条件:普通话标准,形体、形象、气质、身高。

  b.即兴演讲(规定题目):现场抽题,准备时间3分钟,不得形成书面提纲或文稿(限2分钟)。

  c.才艺展示

  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美术任选一项。声乐统一钢琴伴奏(可自备伴奏带)。舞蹈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美术统一命题考素描(画具自带)。

  (2)笔试

  命题故事写作:根据提供的几个词作为元素或给定的素材,围绕这些元素或素材写一个故事(可以是散文、故事或剧本中的任一形式),命题或题目自拟,不少于1200字。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满分400分。身体条件10%,即兴演兴25%,才艺展示30%,笔试35%。

三、专业考试成绩使用

  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联考的主持与播音、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成绩省内通用,省外院校也可以使用。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省属高校的校考应在本校所在地组织,须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1、有关高校和各市招办要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期间分别成立音乐、美术、舞蹈、主持与播音等各专业考试领导组,认真部署专业考试工作,确保试题(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考试工作所在院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大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织省联考与校考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和评判标准,增强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格专业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对在组织专业考试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2、参加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评卷(评委)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省招考中心聘请。教师必须符合政治思想觉悟高、服从领导、工作严谨、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考试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等条件。联考和校考评委亦执行以上条件。

  3、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有关学校须及时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通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五、其他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2、省统考成绩及成绩单由县(市、区)招办通知并发给考生,考生也可在2月5日后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www.sxkszx.cn)查询。校考成绩由招生院校负责公示并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四倍。招生院校需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及考试成绩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3、考生考试期间的费用自理。

  4、专业考试评委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名称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名称

  舞蹈学(舞蹈史与理论方向)、表演(影视、歌舞剧方向)、体育院校的舞蹈学(艺术体育教育方向、舞蹈教育方向)、表演(体育表演艺术体育艺术表演方向)、音乐学(乐器修造、音乐史论与批评、音乐评论方向)、艺术设计学(理论)、摄影专业(电视摄影方向、图片摄影方向)、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漫画方向、动画技术方向)、绘画(书法、戏剧化妆造型)、美术学(史论、艺术市场方向、文物鉴赏与修复方向、美术经济研究方向、书法方向、视觉文化)、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服装展示)、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等模特表演类专业、影视学、播音、节目主持方向、戏剧(曲艺)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方向)、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导演类、戏剧影视文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技术管理、影视人物造型方向)、公共事业管理类、录音艺术类、摄影(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艺术管理(传媒及文化产业)、音乐学(艺术管理、音乐编辑方向)、媒体创意、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音乐类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电视舞蹈方向)、音乐表演(音乐编导方向、乐队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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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外院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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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省外院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管理,现就2011年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的设置 2011年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校考由我院统一设置考点,具体组考工作由考点承办。2011年,我省共设立8个校考考点(考

2023-04-14 00:38:49
关于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公告 湖南关于做好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公告 湖南关于做好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山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公告 一、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14年11月26日开始,所有拟参加2015年全国统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以及高等院校经批准组织的单独招生(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盲聋哑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保送生以

2023-03-27 00:46:08
湖南关于做好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将启动
湖南关于做好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将启动

湖南关于做好2015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湘教考普字〔2014〕12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有关规定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外二本院校本科美术类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设计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类专业,下同)在湘招生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1]49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

2023-03-21 08:03:33
山西省普通高校美术专业考试20日开始 湖南关于做好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普通高校美术专业考试20日开始 湖南关于做好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普通高校美术专业考试20日开始 本报1月18日讯(记者王冠兴)今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日开始,共有24631名考生参加本次考试。 据省气象台监测,18日夜间至19日白天,全省阴天,有小到中雪,中南部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雪,局部地区有暴雪。19日夜间至20日白天,全省阴天,有中雪,北部局部地区、中南部部分地区有大雪,局部地区有暴雪,气温有所下降

2023-03-27 04:12:37
关于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关于做好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关于做好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5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及我省实际,现将2015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艺术类专业考试 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执行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艺术本科专业目录,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进行专业测试。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

2023-04-04 08: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