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9 10:19:06 | 博考网
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首先感谢各艺术类院校多年来对我省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山东省是全国艺术生源大省,欢迎各校继续来山东招生。现将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其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领导小组批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在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没取得《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
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院校自主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
三、2011年我省继续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考试工作由我院统一领导,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具体承办。各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进行,凡未经我院批准同意的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的考试,我省一律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四、拟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请派人(来人要携带学校的介绍信、身份证及我院发给的密钥)到选定的承办市招办进行登记注册并签定协议。为了减轻考生负担,保证考试安全,我院将对各承办市招办承接院校的数量进行控制,请有关院校给予理解和支持。
五、对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网络管理。我院发给各院校的密钥文件作为招生院校的身份认定。各院校要注意保密,更不得外借,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没有我院发给的密钥,不能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
六、2010年12月30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向承办市招办提供2011年在鲁招生的专业类别、考试内容、预计招生数、考试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考试信息。每个院校只能在我省选择一个考点进行一次专业考试。
七、2011年1月20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向我院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文本和电子邮件方式)。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
八、高职(专科)专业不安排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我院批准后,方可安排考试。未经批准安排考试的专业,招生院校不得发放专业合格证。
九、我省艺术类考生于2010年11月20日—30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各校要在2011年2月14日—2月28日来我省组织专业考试,不得提前或延后进行。
山东籍考生无论参加省内还是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必须出示《报考证》和身份证,美术类考生还须出示《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考点或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为强化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取消其2011年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十、考生的报名序号是我省为考生指定的参加专业考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在阅卷、登分和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都要求准确使用。
十一、2011年6月5日前各高校按我省提供的《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我院信息管理处(《数据库结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系统将拒绝接收。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十二、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和教育部艺术类专业目录中未包涵的专业,不得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和招生。博考网
十三、《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公布,请各校上网查阅。
十四、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组织考试准备和考试期间我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1-81916023、86162748
传真:0531-86162748
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e37_pzek2@sdzs.gov.cn
附件: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点击查看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省外院校在晋美术类专业考试(太原师范学院考点)考场规则
1 、考生凭省统考准考证、院校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若准考证损坏、污涂视为无效。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自备的考试用具(文具、画架、画板、颜料、马扎等),不准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2、院校报名时间为8点30分-19点(午餐休息40分)。
3、院校考试时间为每日上午8点30分开始;下午2点开始。考生7点20分在图书馆前按院校指示牌集合,7点40由工作人员整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8点30分正式开考(下午2点开考,考生自己去考场)。个别院校如有不同以院校准考证时间为准。
4、院校考试地点为太原师范学院中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如有变化,请及时注意考点通知。
5、考生在考前20分钟由工作人员带入考场,将省统考准考证、院校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夹在画板左上角以便查对,试卷一律用四个图钉固定四角。
6、 迟到30 分钟不准入场,开考30 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不交卷不许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一律不准再进入考场。
7、考生进入考场,座位听从监考老师安排。
8、考生如有作弊行为,按规定上报省招办处理。
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博考网:www.380856.com山西2012年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考试日程安排(太原师范学院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院校 地址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 1月11-12日 1月14日 常州大学 江苏常州 工业设计、艺术设计(视觉
关于201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 琼考[2010]56号 各市、县、自治县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的报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符合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
2010年山东省外艺术类院校专业考试通知 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首先感谢多年来对我省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山东省是全国艺术生源大省,欢迎继续来山东招生。现将专业考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全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其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
关于2011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首先感谢各艺术类院校多年来对我省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山东省是全国艺术生源大省,欢迎各校继续来山东招生。现将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
山西:2015年省外高校在晋艺术类专业考试(山西传媒学院考点)日程安排 序号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院校地址 国标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1 2月24日-25日 2月25日-27日 13669 四川传媒学院 四川成都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指定作品朗读、即兴命题评述;复试:自备文学作品朗诵、命题辩论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 初试
2011年省外高校在晋音乐类专业考试日程安排(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考点) 2011年省外高校在晋音乐类专业考试(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考点)日程安排 序号 院校名称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专业 考试内容 1 洛阳师范学院 2月8、9日 2月10日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 音乐学:视唱演唱(奏) 舞蹈学:自身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专业 2 长江大学 2月8、9日 2月1
2009年省外美术类院校在辽宁省专业考试时间表 序号 院校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东北师范大学(校址:长春) 1月 16、17日 1月 18日 2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1月 16、17日 1月 18日 3 绵阳师范学院(校址:四川省) 1月 16、17日 1月 18日 4 北京交通大学 1月 17、18日 1月 1
关于省外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在晋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招考高字[2007]2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2008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晋组织专业考试工作健康有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
2024-05-26 17:21:13
2023-03-16 01:48:37
2024-01-30 11:40:27
2024-02-01 12:48:01
2024-04-09 21:36:23
2024-04-11 02: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