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4 08:33:39 | 博考网
近日,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使学校、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了解《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省级统考全覆盖、提高文化成绩要求、严控高校校考范围,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要求省级招委会制定本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10月,印发《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试行)》《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对艺术类省级统考类别、科目、分值等进行明确。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遵循顶层设计、结合我省实际、维护公平公正”原则,组成专家组多方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订出台了我省的《实施方案》,2024年起在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施行。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三、《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
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艺术类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实现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人才支撑。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及变化
我省的《实施方案》共分为六部分:一是总体原则;二是考试评价方式,包括省级统考、高校校考;三是考试组织与实施,包括报考条件、考点设置、考试实施;四是评分与成绩发布,包括评委选聘、评分要求、成绩公布、合格线划定;五是招生录取办法;六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加强宣传解读。
与我省现行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相比,《实施方案》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在省级统考科类设置方面,由现行的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等3类,扩大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和书法类等6类,实现教育部提出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基本覆盖要求。
在省级统考科目和内容方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进一步完善了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目、内容、分值等。
在高校校考方面,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在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方面,一是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部分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二是提高省级统考综合成绩的文化成绩占比,按照教育部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类省级统考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由现行的30%调整为50%,播音与主持类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仍按现行的70%执行。三是提高高校校考文化成绩要求,由现行的执行艺术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为执行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评价方式
《实施方案》明确,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级统考由省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六、省级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自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共设置美术与设计、音乐学等6个科类,每个科类考试总分均为300分。
一是美术与设计类,考试内容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二是音乐类,细分为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
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考试内容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考试内容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音乐教育类,考试内容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三是舞蹈类,考试内容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四是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内容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服装表演方向,考试内容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内容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五是播音与主持类,考试内容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六是书法类,考试内容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
七、省级统考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级统考适用于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专业。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适用于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等专业,音乐教育类考试适用于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专业,音乐学等专业可根据招生院校要求确定参照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类相关考试要求。
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适用于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等专业。
表(导)演类专业省级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其中戏剧影视表演考试适用于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教育、音乐剧等专业,服装表演考试适用于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专业,戏剧影视导演考试适用于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考适用于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
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适用于书法学等专业。
八、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和录取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志愿填报仍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平行志愿填报数量为70个。录取时,高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九、使用高校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和录取
使用高校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志愿填报仍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录取时,高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十、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自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可继续安排在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也可根据相应高校人才培养要求由高校自主确定安排在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进行。相关办法由高校向我省报备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十一、落实《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完善工作方案,根据已公布的实施方案、考试说明,进一步完善我省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务工作方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四是提升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条件,做好专业考试标准化考点的建设与维护。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艺考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艺考招生工作的决策部署,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体制机制上对艺考招生工作进行系统性改革和完善。
根据《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去年以来,我省通过多次组织专家研讨,多轮征求意见,多方调研、充分论证,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出台了《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我省艺考招生改革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二、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统一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三、艺考招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围绕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要求,同时针对当前艺考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方案》重点从三个方面明确了改革任务:
一是在定位布局方面,将推动高校进一步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一方面,要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扎实、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另一方面,加强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设置调整和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和评估指导。推动高校要紧密结合社会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优化艺术专业设置,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对办学条件不具备、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二是在考试评价方面,将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同时,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专业能力考试方式,实行分类考试。对艺术专业技能要求不高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将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对音乐、舞蹈、播音、表演、美术、书法等其他艺术类专业,推进省级统考实现全覆盖,同时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
三是在考试组织管理方面,完善考评人员遴选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评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建立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严格回避。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四、关于省级统考,改进的举措主要有哪些?
《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将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范围,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一是江西省从2024年起增设表(导)演类和书法类省级统考,形成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基本覆盖的格局(各统考科类对应招生专业、统考科目、科目分值将另行通知)。不再组织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类省级统考,该类别下有关专业将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并入其他类中。对个别生源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艺术类专业,将视情况采取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进行。二是完善考试科目和内容,制定发布各专业考务规范和考试说明,加强评卷(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三是加强省级统考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命题、制卷、保管、组考等各环节保密工作要求,确保考试安全。
五、对于校考专业招生,《实施方案》提出哪些规范性要求?
《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省内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其他高校及专业在赣招生录取时,原则上应直接使用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六、使用我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在招生录取环节有哪些方面的调整?
从2024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在江西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七、不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包括哪些?将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录取?
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八、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要求有什么改变?
2024年起,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控制线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各专业,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播音与主持类不低于7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50%。
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将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适当降低要求),进一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引导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学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对于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高校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江西省高招委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九、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是否还在高校招生环节选拔?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十、如何加强对艺考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针对艺考招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
二是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在省高招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按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地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初、高中学段艺术教育,推进与高校艺术人才培养在课程设置、基本训练、素质评价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是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省级、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全省、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四是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高校要及时、准确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省教育考试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省级统考办法、统考成绩查询、投档规则、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五是严查违规违纪行为。招生考试相关人员严格执行招考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对在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博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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