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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及要求: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自治区)的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考生。2.2011年我校面向18个省(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按照考生所在省(区)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龋3.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或招办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或招办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院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按计划录满为止。4.如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经所在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或招办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按计划录满为止。5.本科如按第4条仍未完成录取计划,我校将对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省(区)。6.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中未填报“护理学”专业的男性考生即使填报“专业服从”者,亦不予录劝护理学”专业。7.在各志愿批次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对确有特长的考生可优先录龋8.对教育部及各省(区)制定的加分政策我校予以认可。9.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蚌埠医科大学院系设置
冶金与资源学院 :
冶金工程专业、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专业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类(大类招生,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成
型及控制工程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应用化学专业、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化学生物学专业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 环境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安
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建筑学专业、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专业。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类(大类招生,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和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
电气信息学院:
自动化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通信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计算机学院:
数理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光源与照明专业。
管理学院:
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审计学专业、工
商管理专业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统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经济学专业、国际商务专业。
文法学院:
法学专业、英语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行政管理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具体专业介绍可登陆我校招生网:
以上,就是博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考蚌埠医科大学录取规则怎么样 学校院系情况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博考网:www.380856.com首都医科大学录取规则首都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八条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将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首都医科大学的学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考生。第九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以接收非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原则上要高于我校同批次一志愿录取分数40分以
山西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山西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1.录取原则: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选拔新生。2.投档比例:我校一般按120%的比例提档。3.参考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4.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情况确定考生所录专业;若考生
承德医学院录取规则承德医学院录取规则 结合招生实际情况可考虑服从调剂考生;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4.护理学(英语护理方向)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以英语成绩优异者优先;5.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的考生的录取原则,将参照各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6.承德医学院分院的招生批次以河北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7.具体招生专业、人
长治医学院录取规则长治医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及规则: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缺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分数情况,按志愿排序优先、分数排序在后的原则进行录龋3、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则根据考生“去否其他专业”意向进行调配,如
牡丹江医学院录取规则牡丹江医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与专业录取要求第八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专业录取的要求。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九条录取细则:1、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综合衡量德、智、体三方面,择优录龋2、我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
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四、录取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实行远程网上录龋3、专业之间实行志愿清录取,省(市、自治区)同批控制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4、对有关省(市、自治区)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
中国药科大学录取规则中国药科大学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委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六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可不受此比例限制),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龋第十七条实行按志愿录龋若省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录取规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六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七条学院对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龋第八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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