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1 17:21:06 | 博考网
闽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博考网
第八条 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九条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重大和特殊的事项由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决定的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除考生所在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别规定外,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将同一省份同一批次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文科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科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依次进行,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某一排序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则顺次安排下一投档分排序考生的录取专业。所有考生检索完成后,根据未完成计划数将尚未安排录取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大类或专业。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均必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分省份、分类别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其中,福建省内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统考的成绩,福建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校考的成绩。各专业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综合分=文考总分×40%+专业成绩×2.5×60%。
音乐类综合分=文考总分×30%+专业成绩×2.5×70%。
编导类综合分=文考总分×60%+校考成绩×2.5×40%。
第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控制线。福建省体育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份若无特殊规定,原则上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福建省体育考生若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体育成绩(百分制)×7.5×70%。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6-2591404。
第四章 资助奖励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第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缓”交学费。
第十七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贷出金融机构审批。另外,根据往届学生做法,学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也可向户口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商业贷款。
第十八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提供临时补助。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校勤工助学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闽南师范大学院系设置
学院设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历史地理学院
计算机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体育学院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艺术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商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与办法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盛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龋第十四条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第十五条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第一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
华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华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第十八条普通专业原则上按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由总分从高到低录取,适当考虑相关科目的分数。音乐类专业原则上从线上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龋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从线上考生中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录取规则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录取规则 1、我院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u3000u30002、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三个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u3000u30003、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u3000u30004、招生体检要求按国家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u3000u30005、部分有
东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东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七条文史、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盛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有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级差1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录取规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u3000u3000第九条学院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采用专业级差调配原则(第一专业志愿与其它专业志愿设5分级差,其它专业志愿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设2分级差,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配)。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录取规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录取规则 七、录取规则:(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龋(二)学校在浙江省录取按招生计划人数1:1进行调档。(三)外语语种不限。(四)男女比例不限。(五)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杭州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杭州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第十一条2010年学校招收本科生3500人,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计划和批次按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执行。1.实行部分专业按类招生。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入学一年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等,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修读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按类招生的类别及专业有:电气信息类:软件工程
华东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华东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经教育部批准,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招生总数为3500名,其中本科3400名、高职100名。我校201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批次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具体涉及到各省的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院系设置华东师范大学院系设置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 历史学系 哲学系 政治学系 法律系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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