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2 17:21:00 | 博考网
北京大学医学部录取规则
1.在北京大学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医学类考生报考的特点,医学类各专业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单独录取。
2. 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等因素,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3、医学部只招收理科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医学部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综合优先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医学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依据报考次序的不同,各专业志愿间设一定的分数级差,一般在5分以内,同等条件下将先后参考语文、英语、化学或理科综合成绩。
6.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高考录取模式改革情况,医学部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新疆民族预科生专业录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执行。
7.对江苏省考生的具体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要求为化学,等级要求AA。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照顾分)后等级。
8.医学部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各种加分(各种加分不累加,最高不超20分),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但在录取时均按实际考分排队,加分仅在考分相同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医学部认定的自主选拔候选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9. 护理学专业男女生不限,只招收有护理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或一批一本线上降分单独投档录取。
10.北京大学医学部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经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北京大学医学部本专科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11.医学部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按录取的专业报到,报到时不调换专业。
12.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13.学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由北京大学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大学授予学位。
北京大学医学部院系设置博考网
基础医学院 | ||
生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系 | 病理学系 | 医学遗传学系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 | 病原生物学系 | 医学信息学系 |
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系 | 生物物理学系 | 中西医结合教研室 |
药理学系 | 神经生物学系 | 心血管所 |
免疫学系 | 细胞生物学系 | 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
北京大学系统生物医学研究所 | ||
药学院 | ||
天然药物与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 | 天然药物学系 | 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 |
化学生物学系 | 药剂学系 | 教学实验中心 |
药物化学系 | 分子与细胞药理学系 | 应用药物研究所 |
药学实验教学中心 | ||
公共卫生学院 |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系 | 毒理学系 | 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
卫生政策与管理学系 | 社会医学与健康教育学系 | 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 | 中心实验室 | 营养与保健品评价中心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 |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 | 预防医学培训部 |
妇女与儿童青少年卫生学系 | 北京大学循证医学中心 | |
护理学院 | ||
内外科护理学教研室 | 护理学基础教研室 | 社区护理学教研室 |
妇儿科护理学教研室 | 护理学人文教研室 | |
医学人文研究院/公共教学部 | ||
哲学与社会科学系 | 应用语言学系 | 北京大学医史学研究中心 |
医学人文学系 | 体育学系 | 北京大学临床心理中心 |
医用理学系 | 北京大学性学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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