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8 08:45:43 | 博考网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自身情况,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方案。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其中盘锦校区只面向部分省份招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大连理工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办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可适当提高调档比例,最高不超过120%。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十六条 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七条 我校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等学生为国家指导性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考生的要求: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A、A,必测4C;文史类选测科目一为历史,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A、A,必测4C。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二十条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对考生高考应试语种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大连校区(大连理工大学本部)的英语(含翻译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国防生和盘锦校区的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含翻译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日语强化相关专业因实行英日双语教学,国际班、车辆工程(英语强化)、软件工程(含网络工程专业)、金融学类和盘锦校区其他各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国防生相关专业有男女生比例要求,其他各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国防生具体录取要求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13年国防生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关于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布的2013年相关类别招生章程执行。盘锦校区2013年暂不开展任何特殊类招生。
第二十三条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非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院系设置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食品与环境学院博考网
文法学院
商学院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命与医药学院
基础教学部
大连大学录取规则大连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1.调档比例:11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另:报考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小学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3.录取办法:(1)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面积 104.3万平方米。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PanjinCampusofDalianUniversityofTechnology)是大连理工大学的新校区,是大连理工大学“一校、两地(大连市、盘锦市)、三区(大连凌水校区、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12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3年9月5日,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正式
大连交通大学录取规则大连交通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1、成立“大连交通大学2011年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2011年的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的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招生工作各项规定,认真做好2011年招生各项工作;2、调档比例:100%—120%;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安徽理工大学录取规则安徽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及要求: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龋2、根据本科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生源的预测情况,按我校本科各批次计划数的100%-105%的比例向省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文科类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
西安理工大学录取规则西安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六、录取规则:1、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2、西安理工大学招收本硕连读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普通理工类、文史类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提档,按专业(类)录龋3、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
山东理工大学录取规则山东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第十五条山东理工大学录取工作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六条山东理工大学2011年实行按专业招生,分类培养。第十七条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第十八条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前100%的按专业清的办法安排专业;不满招生计划的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1、录取工作在各地招办统一组织下,所有招生层次实行远程网上录龋2、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3、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
北京理工大学录取规则北京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北京理工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一所理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历批次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首批进入“211工程”,第十所进入“985工程”建设行列,首批成为党委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直接任命的高校。 普通本科专业招生参加各地本科一批录取。 艺术类本科专业根据各省要求参加提前批或本科一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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