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3 21:30:21 | 博考网
晋招考高字[2007]23号
各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08 年山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工作 ,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联考”), 其它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现将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凡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类各专业的考生(除部分专业外详见附件二),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所有报考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主持与播音、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联考。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其他系科、专业。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山西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专业考试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和数码照片壹张。
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按规定编排考生报名号(编排办法见附件一);负责填写音乐专业考生花名表;负责审核考生所填写的报名表中各栏目是否按规定和要求准确填写。
各市招办将所辖县(市、区)招办上报的艺术类报名信息软盘和有关资料汇总后,于元月16 日交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高考处。省联考的主持与播音、表演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由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具体承办。省属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有:山西大学的戏剧影视文学(仅限 艺文)、太原理工大学的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艺文艺理均可)、山西师范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艺文艺理均可)、太原师范学院的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文艺理均可)和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文史类)等专业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生报考时须缴纳有关费用及数码像片叁张,填写有关报名表格,并在规定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无当年高考报名号及数码像片的,一律不准报名。
二、专业考试
1、美术
(1)报到时间:元月19日。
(2)考试时间:元月20日。
(3)报到地点:各市招办所在地,具体考点由各市另行通知。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美术专业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美术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5)计分办法
素描为100分,速写为100分,色彩为100分。
(6)考试时间
素描、速写共180分钟,色彩为180分钟。
2、音乐
(1)声乐、器乐、电声乐、音乐学(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a、报到时间:元月22日。
b、报到地点:山西大学。考生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音乐专业准考证》。考生凭《音乐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c、考试科目
师范类声乐、器乐专业:视唱、听写、乐理、主项、副项。
主项为声乐的:歌曲一首、乐曲一首;主项为器乐钢琴专业的: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歌曲一首;主项为器乐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的: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歌曲一首;主项为器乐中国乐器专业的:乐曲两首、歌曲一首。
非师范类:
声乐、器乐、电声乐专业:视唱、听写、乐理、声(器)乐。
声乐专业:歌曲一首;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其中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木琴 乐曲一首或钢琴曲一首);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吉它、电贝司、萨克斯均 可)。
音乐学(含史论)专业:既可选声乐,也可选器乐(任选一种)专业的考试科目。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2)舞蹈
a、报到时间:元月22日下午。
b、报到地点:山西大学。考生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舞蹈专业准考证》。考生凭《舞蹈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c、考试科目
基本功考核、自选舞蹈表演、音乐即兴表演、命题即兴。
基本功考核:地面练习、擦地、小踢腿、蹲、单腿蹲、控制、软开度、单一小跳、单一中跳、简单的技巧等。
自选舞蹈表演:自选1分钟的舞蹈一段。
音乐即兴表演:即兴创作(现场指定)。
命题即兴:随机抽定考核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编出四个八拍动作。
(3)计分办法
师范类声乐、器乐专业:满分为100分。听写、视唱、乐理各占10%,主项占60%,副项占10% 。
非师范类声乐、器乐、电声乐专业:满分为100分。听写、视唱、乐理各占10%,演唱(奏)占70%。
舞蹈:满分为100分。基本功考核占30%,自选舞蹈表演占25%,音乐即兴表演占20%,命题即兴占25%。
(4)师范类与非师范类不分设考场,统一考试一次完成。师范类主项声(器)乐专业成绩与非师范类声(器)乐专业成绩,按各自的计分办法分别计分。每位声(器)乐专业考生均 有师范类与非师范类两个总分。电声乐专业的成绩不能通用。
(5)声乐考场提供伴奏,考生要自备乐谱,也可自带伴奏带或清唱。考生不得自带伴奏。器乐考生考试时一律不许带伴奏演奏。电声乐专业、打击乐专业的考生小军鼓乐曲带否伴奏 自便,伴奏自理。舞蹈考生表演所需道具均自备。
3、主持与播音
网上报名时间:元月17日—20日(网址:,)。
现场确认时间:元月21日。
考试时间:元月22日开始。
报到地点: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基本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标准,主要考查形体、形象、气质、身高(最低限度:女160米,男170米);整体印象。
基本素质:朗读指定文学作品(现场抽题,限2分钟)、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体裁不限)、即兴评 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2分钟)、才艺展示(限3分钟)。
4、表演(含影视表演和戏曲表演)
网上报名时间:元月17日—20日(网址:,)。
现场确认时间:元月21日。
考试时间:元月22日开始。
报到地点: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1)影视表演考试内容:
a、基本条件:主要考查形象、气质、身高(最低限度:女160米,男170米);
b、基本素质: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一段,限1分钟)、台词(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表演(集体命题小品)。
(2)戏曲表演考试内容:
基本条件:考查形体、形像、气质,身高最低:女160米,男165米。
a、口念白(自备或规定片段、诗词均可,限2分钟);
b、唱腔(自备或规定唱段、民歌均可,限5分钟);
c、技能展示(任选起霸、趟马、走边、小快枪、大刀枪、单刀枪等或剧目片段,限5分钟)。
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属本科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 用省统考成绩,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联考的主持与播音、表演类专业成绩省内通用,省外院校愿意使 用的也可以使用。晋中学院的美术教育(书法方向,专科)专业,录取时使用太原师范学院美术学 (书法方向)的专业考试成绩。省统考未涉及到的 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省属高校的校考应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应于2008年2月7日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
三、组织领导
1、要按照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期间分别成立音乐、美术、舞蹈、主持与播音等各专业考试领导组。省统考所在院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大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省联考与校考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和评判 标准,增强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格专业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对在专业考试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2、参加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招生学校推荐,省招考中心聘请。考试教师必须符合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严谨、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办事公道、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本学科专业考试、身体健康,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等条件。联考和校考原则上参照以上条件。
3、所有参加考试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遵守考试纪律,对在考试工作中以权徇私、违纪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查证属实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予以处理。
四、其他
1、省统考成绩及成绩单由县(市、区)招办通知发给考生,也可在2月6日后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 (www.sxkszx.cn) 查询。成绩单的内容包括专业、考试 科目、单科成绩、总分、是否达到本科(含三本)合格线。联考和校考成绩由招生院校负责公示并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不应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四倍 。招生院校需于4月15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2、考生往返路费、考试期间的食宿自理。报考美术的,画板、画具、马扎自备。报考音乐的,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3、专业考试评委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 :统考未涉及的专业
统考未涉及的专业
舞蹈学(舞蹈史与理论方向)、表演(影视、歌舞剧方向)、体育院校的舞蹈学(艺术体育教育方向、舞蹈教育方向)、表演(体育表演艺术、体育艺术表演方向)、音乐学(乐器修 造、音乐史论与批评、音乐评论方向)、艺术设计学(理论)、摄影专业(电视摄影方向、图片摄影方向) 、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漫画方向、动画技术方向)、绘画(书法、戏剧化妆造型)、 美术学(史论、艺术市场方向、文物鉴赏与修复方向、美术经济研究方向、书法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表演与 营销方向)等模特表演类专业、影视学、播音、节目主 持方向、戏剧(曲艺)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方向)、中国语言文学(军事文学)、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导演类、戏剧影视文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技术管 理)、公共事业管理类、录音艺术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人物造型方向)、摄影(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艺术管理(传媒及文化产业)、音乐学(艺术管理、音乐编辑方向)、媒体创意、广播电 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电视舞蹈方向)。
各市、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我省“省统考”开设有美术类、书法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和主持与播音类六个专业类别,各个类别所对应的招生专业详见《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附件1)。符合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这六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其中要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已开考,必须先参加我省组织的“省统考”,并在取得“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才能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中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统考”。
(二)报名时间
2014年1月8日至1月12日。
(三)报名办法
2014年我省艺术类“省统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费(每人160元)在高考报名时缴纳。
1、选报专业考试类别。考生在高考报名期间,登陆我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文)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书法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校考选项中选择一个选项。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要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统考”已开考的,则考生不能选择“校考”选项,而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的省外学校的招生专业选择“省统考”开设的相应的考试类别。
2、领取准考证。凡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1月15日持报考卡到报名点所在市县招生办领取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报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或不缴交艺术类专业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统考资格。
二、考试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然后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14年1月16日至17日。
2.考试地点:艺术类“省统考”考试地点设在海南师范大学。其中: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的考场设在逸夫艺术楼,美术类的考场设在黄华康体育馆,书法类的考场设在13栋宿舍后院。
(二)考试科目
艺术类“省统考”各个专业考试科目分别为: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2.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临摹1、临摹2、创作。
3.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写。
4.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器种不限)、视唱、乐理、听写。
5.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6.主持与播音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各类别考试科目、形式、内容及分值详见《海南省2014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表》(附件2)。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
(三)考试时间安排
2014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考试项目 | 1月16日 | 1月17日 |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
美术类 | 素描(8:30-11:00) 速写(11:00-11:30) |
色彩(14:30-17:00) | |
书法类 | 临摹1(8:30-9:50) 临摹2(9:50-10:40) 创作(10:40-11:30) |
||
声乐、器乐类 | 演唱 演奏 视唱 (8:30-12:00) | 演唱 视唱(14:30-17:30) | 听写 乐理(9:00-10:30) |
舞蹈类 | 面试(8:30-12:00) | 面试(14:30-17:30) | 面试(8:30-12:00) |
播音与主持类 | 面试(8:30-12:00) |
(四)有关说明
1.参加美术类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用品;参加书法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毛笔、墨汁、画毡等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
2.所有经审查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参加文史类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到省外参加在我省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本科第一、二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4.考生参加“省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五)考试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需按专业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具,不准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点将采用手柄式金属探测仪器对考生进行入场检测,考生如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的物品进入考场将视为违规。考生应自行将个人物品放置在考场外,考点不承担保管责任;报考器乐类的考生不准自带伴奏人员。美术类、书法类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试题要求答题,不得在试卷上涂画试题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视为考试违规。
3.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或绘画,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要停止答卷;不能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速写考试除外);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应立即停止答卷或绘画,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4.面试科目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待考室待考;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三、成绩公布
我省“省统考”成绩将通过我局网站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在2014年2月8日后登陆我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登录我局网站自行打印“省统考”的成绩单,持“海南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取得省外学校“校考”合格资格考生的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我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寄发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各科成绩的标准分和原始分以及基础会考成绩的10%,供学校审查录取。
四、考试管理
全省“省统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省“省统考”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们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方便考生投诉和举报。考生如有违规、作弊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到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2.海南省2014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表
3.关于2014年海南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书法类考试的说明
附件1
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类别 | 层次 | 专业名称 | 备注 |
美术 | 本科 | 绘画 | |
雕塑 | |||
美术学 | |||
艺术设计学 | |||
艺术设计和动画 | |||
专科 | 艺术设计 | ||
产品造型设计 |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
电脑艺术设计 | |||
人物形象设计 | |||
装潢艺术设计 | |||
装饰艺术设计 | |||
雕塑艺术设计 | |||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 |||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影视动画 | |||
声乐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专科 | 音乐表演 | ||
器乐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专科 | 音乐表演 | ||
舞蹈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舞蹈学 | |||
舞蹈编导 | |||
专科 | 舞蹈表演 | ||
主持与播音 | 本科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专科 | 主持与播音 | ||
书法 | 本科 | 书法教育 | |
专科 | 书法教育 |
注: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附件2
海南省2014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表
考试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形式 | 满分值 |
美术类 | 素描 | 人物头像默写; | 笔试 | 100分 |
色彩 | 静物默写(水粉、水彩不限); | 笔试 | 100分 | |
速写 | 人物动态默写。 | 笔试 | 50分 | |
书法类 | 临摹1 | 篆、隶、楷(三选二)临摹 | 笔试 | 80 |
临摹2 | 行、草临摹 | 笔试 | 70 | |
创作 | 按规定内容自选书体创作 | 笔试 | 100 | |
声乐类 | 演唱 | 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 | 面试 | 180分 |
视唱 |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 面试 | 20分 | |
乐理 | 音乐基础理论; | 笔试 | 30分 | |
听写 | 听觉能力(单音、双音、和弦、节奏、曲调)。 | 笔试 | 20分 | |
器乐类 | 演奏 | 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 | 面试 | 180分 |
视唱 |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 面试 | 20分 | |
乐理 | 音乐基础理论; | 笔试 | 30分 | |
听写 | 听觉能力(单音、双音、和弦、节奏、曲调)。 | 笔试 | 20分 | |
舞蹈类 | 舞蹈基本功 | 软开度、技术技巧; | 面试 | 100分 |
舞蹈表演 | 自选舞蹈片断或舞蹈组合表演(不超过1分钟30秒,自备CD伴奏音乐); | 面试 | 90分 | |
即兴表演 | 根据指定音乐即兴舞蹈(允许带道具,不须化妆); | 面试 | 60分 | |
主持与 播音 | 朗读 | 朗读指定稿件; | 面试 | 120分 |
即兴主持 | 指定话题,准备5分钟,讲述3分钟; | 面试 | 80分 | |
才艺展示 | 演唱、演奏、演讲、舞蹈、体操等。 | 面试 | 50分 |
注:各科类满分为250分。
附件3
关于2014年海南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书法类考试的说明
为积极引导我省基础教育书法教学,满足广大考生书法技艺深造的需要,进一步充实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类别,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新增书法类考试。现将书法考试的内容和考试办法说明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临摹1、临摹2、创作
二、考试办法
书法临摹1的考试范围为篆书、隶书、楷书的临摹(三种字体任选二种),考试时间80分钟;书法临摹2的考试范围为行书、草书的临摹,考试时间50分钟;书法创作的考试范围为根据规定文字内容的自选书体创作,考试时间50分钟。三科考试时间共3小时。
三.计分标准:
(一)临摹1、临摹2:
A(90-100分)。笔法符合书体特征,字形准确,作品完整。
B(75-89分)。笔法符合书体特征,字形基本准确,作品完整。
C(60-74分)。笔法基本符合书体特征,字形基本准确,作品完整。
D(0-59分)。笔法不符合书体特征,字形不够准确,作品不完整。
(二)创作:
A(90-100分)。技法运用得当,章法完整合理,无错字、别字、漏字。
B(75-89分)。技法运用较得当,章法较完整合理,无错字、别字、漏字。
C(60-74分)。技法运用较得当,章法不够完整,有错字、别字、漏字但情况不严重。
D(0-59分)。技法运用不得当,章法不够完整合理,错字、别字、漏字情况较严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考试所用笔、墨、毡等工具由考生自备
2.书写用纸张由考点提供(纸张规格为四尺整宣)
3.落款内容仅为“岁次壬辰年冬月临”8字,不得盖印或书写其他与考生姓名相关的内容,否则试卷作废
关于做好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
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关于山西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晋招考高字[2007]23号各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0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
关于做好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
关于做好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
山西: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晋招考高字[2010]18号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等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
海南省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符合我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报艺术
关于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规范管理,2014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五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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