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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2023-04-05 09:20:28 | 博考网

关于2015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及我省实际,现将2015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艺术类专业考试

  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执行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艺术本科专业目录,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进行专业测试。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可按文理类专业招生,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也可进行专业测试,随本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进行录取。录取时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且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省文理类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院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批准。

  美术类考生须达到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高校的美术类专业。未达到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美术类专业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仅适用于本校。

  (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

  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组织专业考试。

  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方可安排考试。未经批准进行考试的,考试成绩一律无效,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考试时间和考点

  2015年我省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4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考试工作由我院统一领导,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具体承办。各招生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进行,且每个院校只能在我省选择1个考点进行1次专业考试。考试在2015年2月27日—3月13日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凡未经我省批准同意的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的考试,我省一律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三、设考流程及管理

  拟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须与选定的承办市招考办签定协议、登记注册,并于2014年12月26日前网上报送2015年在鲁招生的专业代码、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专业类别、院校代码、报名截止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内容、预计招生计划、考试需求、艺考收费标准、学校账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并进行网上打印考试信息,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邮寄至承办市招考办。

  为了减轻考生负担,保证考试安全,2015年省外院校在我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一律使用我省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招生院校务必认真核实所报送的考试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一经向社会公布,一律不作修改。请有关招生院校给予配合和支持。

  我院对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网络管理。各招生院校的身份认定以我院发给的密钥文件为准。各院校要注意保密,不得外借,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没有我院发给的密钥,不能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

  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应将考场违规记录表、相关证据、加盖学校公章的违规考生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报送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515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j@sdzs.gov.cn)。

  四、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须在2015年1月20日前向我院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须邮寄正式文本并发电子邮件,邮箱:e37_pzek2@sdzs.gov.cn,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2室,邮编:250011)。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各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五、考生报名及身份确认

  (一)考生高考报名及信息使用

  我省艺术类考生于2014年11月13日—21日进行夏季高考网上报名,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发给《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并生成14位考生号,即“1537**********”。考生号是我省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招生院校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必须准确无误地使用考生号。

  (二)艺术校考报名及缴费

  2015年省外院校来我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可自行登录省招考院网站(网址:http://wsbm.sdzk.gov.cn/art)进行报名、缴费。开始时间为2015年2月2日,截止时间为所报考院校开考前2天,春节期间(2015年2月11日—24日)网报系统关闭。考试前一天考生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网报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三)考生身份确认

  山东考生无论参加省内还是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必须出示《报考证》、身份证和所报考高校准考证,考点或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为强化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考试成绩报送

  2015年6月5日前各高校按我省提供的《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我院信息管理处(《数据库结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系统将拒绝接收。报送专业成绩时要注意:一是报送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报送计划一致;二是考生成绩如若干专业通用时,每个专业都要有该考生的成绩记录。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对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院校,考试合格考生成绩可随其他艺术专业合格成绩一并报送。

  七、其他

  (一)《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s.gov.cn)公布,请各招生院校自行上网查阅,我省不再邮寄纸质文件。

  (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1916023、86162748

  传真:0531—86162748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2室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e37_pzek2@sdzs.gov.cn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4年11月20日

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一、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按照“统一管理、确保质量、方便考生”的原则,2015年我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统一集中设点,各专业类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美术类:四川美术学院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

  音乐类:西南大学

  影视类(表演、播音):重庆大学

  舞蹈类:重庆大学

  编导类(广电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重庆邮电大学

  二、报名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于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进行指纹采集(用于在专业考试过程中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参加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考生,于2014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8:00时,使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确认专业考点及专业(美术类专业设三个考点,考生在网上自主选择考点,实行先登录先选择的原则)。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点及专业在规定时间持二代身份证到各相关专业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有关手续,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没有在网上确认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报考市内外院校校考专业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市内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校考,报考统考未涉及而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专业的个别考生须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打印《报考证》。

  原则上考生不能同时兼报美术类和艺术其他类,确有兼报者,录取时将按先美术类后艺术其他类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普通高中考生不得报考对口高职艺术类。

  三、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

  1.美术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美术 1、素描(头像) 100分 300分
2、色彩(静物) 100分
3、速写(人物动态) 100分

  2.音乐类

专业 方向 科目 分值 总分
音乐学 师范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00
2、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30分
4、练耳(笔试) 50分
5、乐理(笔试) 20分
理论 (1)音乐学理论基础(笔试):①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②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 100分 300
(2)音乐技能测试(声乐、钢琴或器乐任选一种):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钢琴或器乐演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视唱(或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30分
(4)练耳(笔试) 50分
(5)乐理(笔试) 20分
音乐表演 声乐 (1)主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200分 300
(2)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钢琴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 (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
(2)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器乐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
(2)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通俗演唱 ①主科:准备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200分 300
②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③练耳(笔试) 40分
④乐理(笔试) 20分
通俗演奏 ①主科: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
②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③练耳(笔试) 40分
④乐理(笔试) 20分

  3.编导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导演 艺术常识 100分 300分
故事写作 100分
影视作品分析 100分

  4、影视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表演 1、语言(朗读指定作品) 50分 300分
2、集体表演小品 50分
3、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无伴奏) 50分
4、形体(自备舞蹈、戏曲身段、艺术体操、武术任选一种) 50分
5、命题小品表演 1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 1、朗读指定文学作品 50分 300分
2、播读指定新闻稿件 50分
3、话题评述 100分
4、即兴主持, 100分

  5.舞蹈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舞蹈学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 专业基本条件测试(形体比例、相貌、气质) 50分 300分
基本能力测试(软开度、速度力量、协调感、弹跳力) 130分
舞蹈技能测试(跳、转、翻) 15分
个人特技展示 5分
组合或剧目表演 90分
口试(语言表达能力) 10分

  四、专业考试

  (一)校考专业及考点设置

  在渝招生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既有认定我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也有在统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学校再组织专业校考的。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外,其他院校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只能认定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凡我市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我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报考认定我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院校的考生,只要参加了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达到了本科或专科分数线),就可以填报该校相应层次的专业;报考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要求凭统考专业统考《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果招生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在我市艺术类统考专业范围内,考生必须先参加我市的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证,方能参加招生学校的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我市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校考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学校的招生简章。校考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由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报考市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直接与报考学校联系并索取相关的招生资料,也可以在招生院校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对考生身体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应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专业受限条款执行,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宣传。博考网

  需来我市单独设点进行艺术专业考试的市外院校,须提前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须明确考试时间,组织形式等),经同意后方能进行,市内外高校在渝组织专业校考的时间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须安排在2015年春节之后进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来渝设点的高校必须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如下:

  美术类:四川美术学

  非美术类:重庆广播教育学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59号(原上清寺电台,联系电话:63861075)。

  未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同意,不得擅自在上述考点以外设置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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