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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实施办法(暂行)

2023-04-05 18:12:40 | 博考网

广西2009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说明

目 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Ⅰ、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Ⅱ、考试内容

Ⅲ、考试要求与题例

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样题

Ⅴ、 2009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Ⅰ、培养目标

Ⅱ、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Ⅲ、考试内容

Ⅳ、题型示例

Ⅴ、2009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附录一 关于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的通知

附件 1 2009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附件 2 2009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附件 3 2009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 一览表

附件 4 2009 年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卡

附录二 考场规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Ⅰ、 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一、考试目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主要考核考生的整体素质 ── 声音、语音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和才艺特长。目的一是了解考生的声音、语言、表达能力的基本状况及发展潜质;二是了解并考核考生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临时组织语言及现场的思维应变能力;三是了解和测试考生除播音主持以外的其他艺术特长,并测试考生的形体条件。

二、考试科目

(一)基础科目

1 .普通话语音,满分为 100 分。

2 .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 100 分。

(二)专业科目

即兴表演,满分为 100 分。

考试科目总成绩折合为 200 分,权重系数:普通话语音 0.6 ,专业素质面试 1.0 ,即兴表演 0.4 。

三、考试形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考试形式为面试。

Ⅱ、考试内容

一、 自备材料朗诵(内容为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故事等, 3 分钟内)

二、 指定稿件播读(内容为新闻、文学作品, 2 分钟内)

三、 即兴评述话题( 3 分钟内)

四、 即兴表演( 2 分钟内)

Ⅲ、考试要求与题例

一、 自备材料朗诵:材料不限,要求脱稿,朗诵、朗读及表演要声音洪亮、清晰、语调自然,表达连贯流畅、有感情。内容包括散文、诗歌、小说、故事等各种文学作品。(限时 3 分钟内)

此项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音状况以及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语言表达所能达到的最好水平。

二、 指定稿件播读:按抽到题目的内容进行,并听从考官的指令。内容包括新闻、文学作品节选。(限时 2 分钟内)

此项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在短时间内感受表达作品的能力及考生的逻辑感受能力。

三、 即兴评述话题:根据抽到的题目对话题进行即兴评述。如:谈谈你对 “ 上网 ” 的看法;谈谈你对 “ 双语教学 ” 的看法;你是否赞同名人做广告宣传。(限时 3 分钟内)

此项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在短时间内对问题的认识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语言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四、 即兴表演:即兴表演的形式与内容自选,器乐、声乐、舞蹈、戏剧、曲艺、小品等形式均可。伴奏带或道具请自备。(限时 2 分钟内)

此项考试主要考察考生除播音主持专业素质以外是否还具备其他相关的艺术素质及特长,并考察考生的形体条件。

说明 :以上题目仅供考生备考参考,并不是实际考试题目。正式考试时,题目的内容与形式与之大体类似。

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样题
一、 自备稿件朗读(限时 3 分钟内)

二、 指定稿件朗读(限时 2 分钟内)

1 . 新闻播读

  本台消息: 11 月 12 日下午,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南宁隆重召开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广西总结表彰大会,对我区参加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进行表彰。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主席马飚在会议上宣读表彰决定。

2.文学作品朗读

  从我的房间的窗子向外望去 , 可以看到一株高大的芙蓉树。秋日里,芙蓉树在薄雾中若隐若现,红花点点 , 样子实在迷人。它总是赋予我灵感 , 让我思如泉涌。时间久了,我竟把这菱蓉视为知已了。

  然而,一天清晨 , 当我推开窗子时,愕然发现前夜的一场风雨已将它摧残得落红满地。刹那间,我有一种“花开终有落”的悲凉感觉。这使我不由得发出一声慨叹:人生的旅途中,总是少不了种种羁绊,那些曲折的经历总会伴随着我们。曾经失去过的挚爱的朋友 , 生命的脆弱不正是像这随风而逝的花吗 ?
三、即兴话题(限时 3 分钟内)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四、即兴表演(限时 2 分钟内)

Ⅴ、 2009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总数

基础科目

专业科目

播音与主持艺术

普通话语音

专业素质面试

即兴表演

(含形体测试)

2+1


备注: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折合为 200 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考试科目权重系数:普通话语音 0.6 ,专业素质面试 1.0 ,即兴表演 0.4 。

折合公式:普通话语音 ×0.6 +专业素质面试 ×1.0 +即兴表演 ×0.4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Ⅰ、培养目标:

具有扎实的文学功底与科学知识;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熟练掌握包括数字化技术在内的各种剪辑技术。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栏目、频道策划、节目编导制作、文字撰稿、音响设计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

Ⅱ、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一、考试科目

(一)基础科目

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 100 分。

(二)专业科目

1 .故事写作,卷面满分为 100 分。

2 .影视作品分析,卷面满分为 100 分。

考试科目总成绩折合为 200 分,权重系数:综合知识 0.6 ,故事写作 0.7 ,影视作品分析 0.7 。

二、考试形式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形式为笔试,总分为 200 分。

三、考试时间

1 .综合知识科目与故事写作科目合卷考试,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2 .影视作品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含播放影视作品时间,影视作品只播放一遍)。

Ⅲ、考试内容

综合知识

一、考试目的: 具备一定的文学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常识和素养, 是学习广播影视编导专业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设立涵盖文学、文艺、影视艺术在内的综合知识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美术、音乐、舞蹈、戏曲等艺术常识;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

二、 考试题型: 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

三、 考试要求 :识记准确、表述清楚、卷面整洁
四、 考核内容:

1 .文学常识 了解中外文学史常识,包括各种文学体载的发展演变的历史,主要文学创作理论和流派;具有初步运用文学语言的能力。 文学常识主要有:

① 文学体裁知识(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等各种文学体裁的定义、特性、属性、构成、分类等要素。 )

② 文学史知识( 包括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和外国文学发展的大体过程及其流派、作家、作品等。)

③ 文艺理论知识(包括各种创作方法和风格、流派、内容和形式的诸要素、文学批评的标准和文学鉴赏等。)

关键词: 《诗经》、《楚辞》、《左传》、《史记》、 “ 四书五经 ” 、 “ 三曹七子 ” 、唐诗宋词、唐宋散文八大家、三言二拍、四大名著、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曹禺、沈从文、冰心、丁玲、田汉、钱钟书、茅盾文学奖、新时期文学写作流派更替(伤痕文学、寻根文学、先锋文学、新生代写作、 80 后写作)、希腊神话、荷马史诗、文艺复兴、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雨果、巴尔扎克、普希金、托尔斯泰、高尔基、海明威、卡夫卡、一千零一夜、泰戈尔、歌德、莎士比亚等

2 .文艺常识 广播影视编导艺术是综合艺术,除了文学因素以外,还吸收了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戏剧等表现手段。因此对这些艺术形式的基本常识要有所了解。其中包括:

① 音乐(声乐的分类、器乐的形式及其代表作、中外著名演唱家、演奏家、指挥家、作曲家、世界著名音乐作品、电影音乐等)。

② 舞蹈(舞蹈的种类和特点、国内外著名舞蹈家及其作品、舞蹈常用术语等)。

③ 美术(绘画、书法、雕塑摄影等基本常识、代表人物、传世佳作)。

④ 戏剧(戏剧的种类及特点、戏剧的发展、中外著名剧作家及其代表作)。

关键词: 民族乐器、西洋乐器、器乐演奏、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交响乐、流行音乐、通俗音乐、古典乐派、浪漫乐派、现代乐派、旋律、节奏(节拍)、调式、和声、聂耳、冼星海、陈钢、贺绿汀、华彦钧、雷振邦、王洛宾、巴赫、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肖邦、威尔地、约翰施特劳斯、柴科夫斯基、现代舞、民间舞、芭蕾舞、文房四宝、书法五体、南宋四家、扬州八怪、顾恺之、阎立本、吴道子、张萱、周舫、顾宏中、张择端、齐白石、徐悲鸿、黄永玉、工笔画、写意画、印象派、米勒、罗丹、列宾、莫奈、梵高、毕加索、黄金分割、哥特式建筑、地方戏曲、悲剧、喜剧、京剧艺术、四大徽班、三一律、世界戏剧体系、古希腊悲剧、美国现代剧、莎士比亚四大悲剧

3 .广播影视常识: 喜欢并了解广播电影电视基础常识是学好这一专业的先决条件。尽管高中课本中对此涉及并不宽泛,但依然是这一专业的考核点。广播影视常识主要包括:

① 广播、电视、电影的传媒特性、艺术特征、构成要素、发展脉络。

② 中外名片名栏目名演员名主持人等。

关键词: 影像、声音、色彩、蒙太奇、长镜头、编剧、导演、表演、摄影、故事片、记录片(含戏曲片)、科教片、美术片、格里菲思、卓别林、爱森斯坦、伯格曼、斯皮尔伯格、奇士基耶夫斯基、小津安二郎、黑泽明、北野武、岩井俊二、 中国一到五代导演及其代表作、张艺谋、冯小刚、陈凯歌、电影奖项、广播的发明、电视的发明、调频广播、调幅广播、有线广播与无线广播、中波广播、短波广播、中国广播电视电影之最、有线电视、卫星电视、数字电视、高清电视、著名播音员主持人

故事写作
一、考试目的: 叙事是广播电视媒体的一种主要功能,广播电视编导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叙事能力。该考试环节通过规定考生在限定条件下写一篇记叙文,考查考生的叙事能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潜在素质和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二、 考试题型: 作文题。在规定时间内闭卷完成命题作文。
三、 考试要求: 要求观点正确,中心明确; 内容具有较强的原创性;设置人物和情节,具有较强的故事性; 结构完整、合理,层次清楚; 语言通顺,叙事流畅;卷面整洁;全文不少于 1000 字。
四、考核要点: 记叙文的六要素;描写的种类与方法;记叙文的选材和构思。

影视作品分析

一、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影视作品的分析、评论和总结,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感悟能力、鉴赏能力;考查考生对影视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二、考试题型: 作品分析题。播放一部影视作品或一档电视节目(约 40 分钟),考生观摩后,根据试卷要求写出一篇评析性文章或回答问题。

三、考试要求: 评析性文章属于议论文范畴。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文通意顺。切忌写成感想式的读后感、随笔、散文之类的文章。全文不少于 1000 字。

四、考核要点: 作品的题材、主题、结构,视听语言的解读、特色、

不足。

Ⅳ、题型示例

综合知识(满分 100 分)

一、填空题 (本大题共 15 小题,共 30 个空,每空 1 分,共 30 分。请在每小题的空格中填上正确答案。错填、不填均无分。)

1 .《天方夜谭》是一部著名的民间故事集,它的另一个名字是。 “ 天方 ” 是指古代 地区?

……

二、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 “ 四书 ” 是指:《大学》、《中庸》和
A. 《论语》、《孟子》 B. 《周易》、《春秋》
C. 《诗经》、《楚辞》 D. 《楚辞》、《史记》 【 】
……

三、 名词解释( 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30 分。)

1 .悲剧

……

四、简答题 (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1 .简述《阿 Q 正传》的主题思想

……

故事写作(满分 100 分)

根据题目,写一篇不少于 1000 字的记叙文。

题目:一件小事

影视作品分析(满分 100 分 )

通过观摩凤凰卫视播出的电视系列片《寻找远去的家园》中的一集:《他属于蓝天》,写一篇不少于 1000 字的作品分析文章,要求保持文章的相对完整,不能写成问答形式,行文时可以调整以下题号顺序,但不能合并问题。不要写成感想式的读后感、随笔、散文之类文章。同时文章必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A .本片一开始用了较大篇幅的画面(无解说,只有背景音乐衬托),视觉元素使用上有何特点?

B .举例说明音乐在本片运用上的特点?

C .试阐述本片采取何种表现形式缅怀已经逝去的人和事,这样的编辑手法意义如何?

Ⅴ、 2009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总数

基础科目

专业科目

广播电视编导

综合知识

故事写作

影视作品分析

1+2


备注: 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折合为 200 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权重系数: 综合知识 0.6 , 故事写作 0.7 , 影视作品分析 0.7 。

折合公式: 综合知识 ×0.6 + 故事写作 ×0.7 + 影视作品分析 ×0.7

附录一

关于 200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

全区统一考试的通知

桂考院〔 2008 〕 279 号

各市、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 教育部有关文件 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 2009 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我区 2009 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有一定艺术专业基础。

二、考试时间、地点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时间为 2009 年 1 月 7 日 、 8 日、 9 日,共三天;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 188 号)参加考试。

(二)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 2009 年 1 月 16 日;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 6 市的美术类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地址:桂林市育才路 15 号)参加考试;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 8 市的美术类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地址:南宁市教育路 7 号)参加考试。

(三)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时间为 2009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22 日,共 6 天,其中音乐类的《乐理》、《听音记谱》的考试时间为 1 月 17 日 ;报考此类专业的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考办法及地点

(一) 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符合报考条件 参加 2009 年艺术类专业全区统考的考生, 须本人凭学校或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学力证明或介绍信、身份证,于 2008 年 12 月 15 日前到户口所在县(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 2009 年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手续, 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核对考试科目后,由当地招生办打印《 2009 年度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确认及考试地点

已报名者持本人 18 位号码的身份证和《 2009 年艺术类全区统一考试报名确认卡》,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交纳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领取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考点参加考试。

1. 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 6 市的美术类考生于 2009 年 1 月 14 日 、 15 日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育才校区(地址:桂林市育才路 15 号)办理有关手续,并于 2009 年 1 月 16 日到该考点参加考试。其中 1 月 14 日 上午 8:00-12:00 为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考生办理手续时间,下午 14:00-18:00 为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考生办理手续时间,未能在此时间办理手续的考生可在 1 月 15 日 (上午 8:00- 下午 18:00 )办理。

2. 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 8 市的美术类考生于 2009 年 1 月 14 日、 15 日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地址:南宁市教育路 7 号)办理有关手续,并于 2009 年 1 月 1 6 日到该考点参加考试。其中 1 月 14 日 上午 8:00-12:00 为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防城港市考生办理手续时间,下午 14:00-18:00 为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考生办理手续时间。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考生可在 1 月 15 日 ( 8:00-18:00 )继续办理。

3. 参加全区统考的音乐类、舞蹈类的考生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 、 16 日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育才校区(地址:桂林市育才路 15 号)办理有关手续,并于 2009 年 1 月 17 日 至 1 月 22 日 到该考点参加考试。其中 1 月 15 日 上午 8:00-12:00 为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 6 市考生办理手续时间, 1 月 15 日 下午 14:00-18:00 为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 8 市考生办理手续时间,未在此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考生可在 1 月 16 日 ( 8:00-18:00 )继续办理。

4. 报考全区统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于 2009 年 1 月 6 日到广西民族大学(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 188 号)考点办理相关手续,并于 2009 年 1 月 7 日 至 1 月 9 日 到该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收费

考生报考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报名时考生在县(市、区)招生办交纳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到指定的考点交纳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费。

四、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一)美术类专业及对美术有一定要求的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三科, 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分为 300 分。

(二)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见附件 1 。

(三)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见附件 2 。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见附件 3 。

五、文化考试科目

艺术类文科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艺术类理科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 150 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两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 300 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六、上报考生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办将考生报名信息及时上报到地级市招办,地级市招办汇总后务必将报名信息光盘于 2008 年 12 月 19 日 中午 12:00 前送交广西招生考试院信息处。

七、其他

(一) 报考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含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考生, 必须参加我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二)对我区艺术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经我院同意后亦可认可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三)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和北京电影学院除外)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区属普通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广西艺术学院除外)录取时均应直接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区外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戏剧学院高职(专科)和北京电影学院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可直接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也可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

( 四)我院统一划定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统考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统考合格,统考合格考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主页上的“艺术备案查询”链接查询成绩。我区统考高职(专科)分数线为我区高职 ( 专科 ) 合格控制分数线,美术类考生须统考总成绩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至少 2 门科目各不低于 60 分,方可报考区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校考,非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合格分数线上考生可报考区外本科院校的校考。

(五) 2009 年 1 月 31 日,考生可通过声讯电话 16889001 查询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单(电子版)由我院统一发至考生报名所在地市(县)招生办,由市(县)招生办打印发放(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考合格证), 2009 年 2 月 4 日后考生可到所在地招生办领取。

(六) 2009 年我区继续为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区外院校设置专业考试考点:

1. 美术类专业考试考点( 2 个)

南宁市第五中学考点(地址:南宁市华强路 95 号)和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地址:桂林市王城 1 号)。

2. 非美术类专业考点( 1 个)

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地址:桂林市王城 1 号)。

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 http://www.gxeea.cn ) 上公布 。

(七) 对在统考、校考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专业考试违规的考生,我院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 部第 18 号令 )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 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附件: 1. 2009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
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2. 2009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
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3. 2009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
(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4. 2009 年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卡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1

2009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

音乐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科

目总数

基础科目

专业科目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唱或演奏或舞蹈

3 + 1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中外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传播)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3

音乐表演

演唱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唱或演奏

3 + 1

演奏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3

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

声乐表演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唱

3 + 1

器乐表演

演奏

3 + 1

旅游音响工程与电脑音乐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奏

3 + 1


备注:

1. 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折合为 200 分,各科考试科目权重系数:①音乐学 ( 民族音乐学、中外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传播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乐理 0.8 、听音记谱 0.6 、视唱 0.6 ;②音乐类其它专业的乐理 0.2 、听音记谱 0.3 、视唱 0.5 、专业科目 1 。

2. 演唱:自选独唱歌曲 1 首,总时间不超过 3 分钟,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代为伴奏。演奏:钢琴或其它乐 器, 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附件 2

2009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

舞蹈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科

目总数

基础科目

专业科目

舞蹈学 ( 舞蹈表演与教育、歌舞 )

基本功、民间舞

古典舞、现代舞

或芭蕾舞 3 选 1

2 + 1

舞蹈编导 ( 表演与编导 )

基本功、民间舞

古典舞、现代舞

或芭蕾舞 3 选 1

2 + 1

表演 ( 国标舞 )

基本功、民间舞

古典舞、现代舞

或芭蕾舞 3 选 1

2 + 1

舞蹈表演

基本功、民间舞

古典舞、现代舞

或芭蕾舞 3 选 1

2 + 1

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 ( 舞蹈表演 )

基本功、民间舞

古典舞、现代舞

或芭蕾舞 3 选 1

2 + 1


备注:

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 100 分,三科总分折合为 200 分。各科考试科目权重系数为:基本功 0.8 ,民间舞 0.8 ,专业科目 0.4 。


附件 3

2009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科

目总数

基础科目

专业科目

播音与主持艺术

影视表演

普通话语音

专业素质面试

即兴表演 ( 含形体测试 )

2 + 1

广播电视编导

综合知识

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

1 + 2


备注:

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折合为 200 分。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考试科目权重系数:普通话语音 0.6 ,专业素质面试 1 ,即兴表演 0.4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权重系数:综合知识 0.6 ,故事写作 0.7 ,影视作品分析 0.7 。


附件 4

2009 年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卡

姓 名

性别代码

报考科目组代码

报名号

演奏乐器

名 称


填表说明:( 1 )考生可兼报 2 个科目组 ( 基础科目 + 专业科目 ) ,如基础科目相同,只需增考专业科目。音乐舞蹈类不得与美术类兼报。( 2 )性别: 1----- 男 2 ------ 女 ( 3 )“演奏乐器名称”只有报考演奏的考生须填写 ( 如小提琴、二胡、钢琴等 ) 。 ( 4 )科目组代码表:

考 试 内 容

适用专业

基础科目

专业科目

科目组代码

音乐学(音乐教育)、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声乐)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唱

1101

只选一

音乐学(音乐教育)、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器乐)、旅游音响工程与电脑音乐

演奏 A

1102

音乐学(音乐教育)

舞蹈

1103

音乐表演(演唱)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唱(美声)

1201

只选一

演唱(民族)

1202

演唱(通俗)

1203

音乐表演(演奏)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奏 B (钢琴)

1301

演奏 B (手风琴)

1302

演奏 B (民乐)

1303

演奏 B (管乐)

1304

演奏 B (弦乐)

1305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中外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传播)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1401

只选一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501

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歌舞)、舞蹈编导(表演与编导)、表演(国标舞)、舞蹈表演、旅游艺术表演与筹划 ( 舞蹈 )

基本功

民间舞

古典舞

2101

只选一

现代舞

2102

芭蕾舞

2103

播音与主持人艺术(含影视表演)

基础普通话语音专业素质面试

即兴表演(含形体测试)

3101

所有美术类专业及对美术有一定要求的专业

色彩、素描、速写

4101

广播电视编导

综合知识、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

5101

统考未涉及的专业

按照招生院校要求

9999


附录二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二)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除带必备的文具外,不得将书籍、资料、书包或通讯工具(如手机等)等物品带入考场。因各种原因已带的,应在进入考场前按监考员(或工作人员)提供的地方存放,否则,一旦查出或发现以作弊论处。
(四)每科考试考生迟到 15 分钟不得进入考场。面试科目的考生每时段开考前 15 分钟到现场检录,不按时检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开考 60 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面试科目除外)。

(五)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在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交接)答卷、不准冒名或请人代考,不准贿赂考试工作人员。

(六)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试内容,不得在试卷空白处或故意在试卷上做其它标记。

(七)监考员组织考生按时进入考场,考生应对号入座,并将自己《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合适位置,以便查对。

  (八)监考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程序。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

(十)考试结束,各考场由 2 名监考员或考评员将答卷或评分表、成绩单送到试卷保管室交给试卷保管负责人,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十一)对违纪考生要填写违纪登记表,要求违纪考生签名、监考员签名,并保存违纪行为使用过的资料、工具等。

(十二)考生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十八号令)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纪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员及工作人员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实施办法(暂行)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体育专业考试在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委托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承担测试任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考试时间、地点

  体育专业考试于5月5日至5月18日分别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同时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届时由以上两所主考院校做出安排。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锡盟、乌兰察布市、阿盟的考生到内蒙古师范大学参加考试。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的考生到内蒙古民族大学参加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未出具《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不再进行补考。

  各盟市要派出领队,组织本盟市考生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试项目

  体育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测试和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

  身体素质测试项目: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专项技术测试项目:田径[包括下列单项: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男)、篮球、排球、武术。考生可任选一项进行专项测试,测试开始后不准临时变更测试项目,测试后不再补测、重测。

  四、考试顺序

  体育专业考试先进行身体素质测试,再进行专项技术测试。其中身体素质测试的顺序为:每日上午进行口试目测、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三项,下午进行原地推铅球、800米跑二项。

  五、考试内容、办法及要求

  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各个项目的测试内容、动作规格和测试方法要严格执行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89)体科字20号文件中规定的《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为了使体育专业考试做到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对评分标准与办法做以下补充规定:

  (一)口试目测:测身高、体重时要求考生一律穿运动短裤和短袖运动衫;要求考生徒手做几个简单动作,注意考生的肢体有无缺陷和残疾,还要与考生进行简单对话,注意考生是否口吃。

  (二)100米跑:按田径运动最新竞赛规则全能项目100米跑的规定进行考试,根据电动计时仪的技术参数具体安排每次考试的考生人数,采用蹲踞式起跑,起跑号令用发令枪。决定每位考生成绩的最小计量单位是1/10秒。起跑两次犯规者,取消该项考试资格,不计成绩。

  (三)立定三级跳远:一律在跳远沙坑进行测试,起跳板与沙坑距离男生为7米、女生为6米,要使用木制踏跳板。要求双脚起跳,起跳前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及线前地面。
丈量尺应与起跳板地面在同一平面上,丈量尺应垂直于起跳线或起跳延长线。

  (四)原地推铅球:球出手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投掷圈外地面或踏在抵趾板上,待球落地身体稳定后才能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丈量成绩时,丈量尺须通过投掷圈圆心,以铅球着地点的后沿至抵趾板内沿的直线距离作为每次丈量成绩。

  (五)800米跑:采取不分道跑,根据电动计时仪的技术参数具体安排每次考试的考生人数,起跑号令用发令枪。在弯道处须设一名检查员。

  (六)排球专项中的三米移动测试项目,考生的起动位置应在三条线的交点处。足球专项中的30米跑测试项目,考生一律不准穿钉子鞋测试。

  (七)径赛计时项目每个受试者,均采用电动计时仪测试,按田径运动最新竞赛规则确定成绩,本项目测试负责人、记录员和考生本人签字后成绩有效。

  (八)非计时项目(丈量高度、远度的项目)至少要有两人测试成绩,经本项目测试负责人、记录员和考生本人签字后成绩有效。沙坑和投掷区两旁必须标明距离线,便于考
生监督。

  (九)专项技术测试中的技评项目或内容,考试时测试人员均不得少于三人参加,各
自独立评分,相互之间不能磋商。计算成绩时,将测试人员的技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间分值为该考生技评成绩。各专项技评等级得分对应表(附件1—5)是专项技评中所应执行的评分标准,在整个考试中要始终如一地贯彻执行。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问题

  (一)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实行主考学校负责制,其组织管理、人员配备、场地布置、工作进程、考风考纪等均由主考学校负责。主考学校要根据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体育专业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体育专业考试要实行“全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试场地必须“全封闭”管理,参与考试的测试老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全封闭”管理。

  (三)考试所需要的一切经费全部由主考学校负担,主考学校可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体育专业考试费(80元/人)。

  (四)所有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都要自觉遵守《体育专业考试考场规则》(附件6)。若有舞弊者,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取消其当年体育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参与测试的每位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守则》(附件7),对不负责任、徇私舞弊,造成体育专业考试
成绩不真实的人员,要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体育专业考试过程中,要随机安排考生的考试顺序,随机确定考生的分组。测试教师的分工不能固定不变,要随时轮换。

  (六)考试成绩要当场向考生公布(个别球类专项除外),不能公布最后成绩的项目,应将每个分项目的具体等级或成绩向考生当众公布。每个项目的考试成绩(或考试结果)当场公布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未经确认的考试成绩无效。考生若对某项成绩有异议,本项目测试负责人要当场向考生解释清楚。

  (七)考试期间,主考院校要责成专人将考生成绩认真填写或打印在《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8)上。体育专业考试结束后,主考院校应立即将打印好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册》(附件9)随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登记表》一并于5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一处)。考试成绩在打印前要仔细检查(包括原始成绩、相应得分及总分在内),不得出现任何差错。
  
  (八)体育专业考试的各项目成绩,如《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中无相应分值,一律按高分值计。体育专业考试的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满分为8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20分,身体素质各项目和专项项目的分数按《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所得分加权生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身体素质各项目的分数=按《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所得分×43 ,专项技术项目分数=按《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所得分×12 。每位考生的各项目得分和最后累计总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九)主考院校应在体育专业考试中,积极引进先进的电子测量仪器设备,努力改善考试场地的硬件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考试成绩的真实性。今年,两所主考院校继续在体育专业考试的径赛项目中使用FP-2000C彩色无线便携式径赛电动计时仪来完成考试,以确保考试成绩真实,维护体育专业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

  (十)主考院校在体育专业考试中投入使用的各种体育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统一标准和测试要求,不得将不合格的体育器材用于考试。

  (十一)考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登记表》由主考院校确认无误后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整理后通过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返给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最后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附件:
   1、篮球技评等级得分对应表
   2、足球技评等级得分对应表
   3、排球技评等级得分对应表
   4、体操规定动作技评等级得分对应表
   5、武术套路评分等级标准
   6、体育专业考试考场规则
   7、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守则
   8、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登记表
   9、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册 
篮球技评等级得分对应表






等 级
往返运球投篮 (2分) 一分钟跳投 (2分) (比 赛) (8分)
优 秀 A 2 2 8
B 1.8 1.8 7.5
C 1.6 1.6 7
良 好 A 1.5 1.5 6
B 1.3 1.3 5.5
C 1.1 1.1 5
及 格 A 1.0 1.0 4
B 0.8 0.8 3.5
C 0.6 0.6 3
不 及 格 A 0.5 0.5 2
B —— —— ——
C —— —— ——

附件2:

足球技评等级得分对应表






等 级
20米运球 射门(2分) 定位球传准 (2分) 比 赛 (10分) 守门员技术 (10分)
优 秀 A 2 2 10 10
B 1.9 1.9 9.5 9
C 1.8 1.8 9 8
D 1.7 1.7 8.5 7
良 好 A 1.6 1.6 8 6
B 1.5 1.5 7.5 5
C 1.4 1.4 7 4
及 格 A 1.3 1.3 6.5 3
B 1.25 1.25 6.25 2.5
C 1.2 1.2 6 2
不 及 格 A 0.5 0.5 5.5 1
B —— —— 5 ——
C —— —— 4.5 ——
D —— —— 4 ——
E —— —— 3.5 ——
F —— —— 3 ——

附件3:

排球技评等级得分对应表






等 级
发球技术 (1.5分) 垫球技术 (1.5分) 传球技术 (1.5分) 扣球技术 (1.5分) 比赛 (5分)
优 秀 A 1.5 1.5 1.5 1.5 5
B 1.4 1.4 1.4 1.4 4.8
C 1.3 1.3 1.3 1.3 4.6
D 1.2 1.2 1.2 1.2 4.4
良 好 A 1.1 1.1 1.1 1.1 4.3
B 1.05 1.05 1.05 1.05 4.0
C 1.0 1.0 1.0 1.0 3.7
及 格 A 0.9 0.9 0.9 0.9 3.6
B 0.8 0.8 0.8 0.8 3.3
C 0.7 0.7 0.7 0.7 3.1
不 及 格 A 0.6 0.6 0.6 0.6 3.0
B 0.5 0.5 0.5 0.5 2.9
C 0.4 0.4 0.4 0.4 2.8

附件4:

体操规定动作技评等级得分对应表






等 级
动 作 难 度 分
4 3.5 3 2.5 2 1.5 1
优 秀 A 4.0 3.5 3.0 2.5 2.0 1.5 1.0
B 3.5 3.0 2.5 2.0 1.5 1.25 0.75
良 好 A 3.0 2.5 2.0 1.5 1.25 1.0 0.5
B 2.5 2.0 1.5 1.0 1.0 0.75 ____
及 格 A 2.0 1.5 1.0 0.75 0.75 0.5 0.25
B 1.5 1.0 0.5 0.5 0.5 0.25 _____
不 及 格 A 1.0 0.5 0.25 0.25 0.25 0 0
B 0.5 0 0 0 0 ____ ____

附件5:

武术套路评分等级标准

等 级 及 格 不及格
A B A B A B C A B
分 值 6.0 5.5 5.0 4.5 4.0 3.5 3.0 2.0 1.0

附件6:

体育专业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考生由引导员整队带入考场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按顺序参加考试。

三、考生必须按考试项目程序与有关规定进行考试。

四、考试开始后,考生应在指定场地和时间做准备活动,不得到其它项目考试区内奔跑观看,不得助跑,转场须由引导员带队。否则,按违规论处。

五、考生应全身心地投入每项考试,不得与同组人员大声喧哗,不得与场外指导教师、领队、家长等交谈或传递物品。场外领队、指导教师等也不得对场内考生大声喧哗,以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考生在考试进行期间不得围观记录员咨询或查阅成绩,以免干扰其工作。否则,均以违规论处。

六、考试开始点名至本组考生都已考试完毕还未到场的考生,视为缺考,不予补考。

七、除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场地。

八、考试全部结束后,考生应立即携带有关物品整队由引导员带领径直退出考试场地,不得在考试场地内逗留。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规,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予以处罚,取消其当年体育专业考试资格,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因故未能参加考试者,均不予补考。

十一、考生成绩在考试全部结束后,由本项目考试负责人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未经确认的考试成绩无效。考生若对其决定成绩有异议,可向本项目考试负责人提出,并由该负责人当场予以说明。

十二、考生在考试场地不准乱扔杂物和尖锐物品,以保持考试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附件7:

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守则

一、参与体育专业考试的全体成员要对工作高度负责,严格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要精心组织、精心操作、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团结协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

二、体育专业考试的每位成员在工作期间要做到“六不”,即:不会客、不外出、不打电话、不吃请、不收钱物、不对无关人员谈论考试情况。

三、考试教师在考试期间,要服从组织的统一调配和指挥。要严格掌握考试标准,统一方法、统一尺度,评判给分要公正准确,防止偏宽偏严。要坚持原则,自觉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四、考试教师应认真核对考生与《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严防冒名顶替。

五、考试教师要关心爱护考生,考试前要向考生说明考试规则和动作要求,尽量减少考生的失误。对于临场过分紧张的考生,应给予适当安慰,使之稳定情绪。不准歧视考生。要确保考生安全。

六、每个考点的负责人应对本考点考试工作全面负责,合理安排人员分工,并适时调整,不要一成不变;对工作中的偏差要及时纠正,不得听之任之;对考生提出的异议要耐心、细致地加以解释,直到考生满意为止。

七、记录员在记录或录入成绩时因笔误或其他原因确需改动原有成绩,必须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将情况作简要记载。

八、在全部考试工作结束之前,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查分,更不准对外查分。

九、对于个别不能胜任或不适合担任某项考试工作的人员,主考高校应及时作出合理调整。

十、考试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串岗,要熟悉自己的工作,正确掌握评分标准,特别是专项评分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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