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8 15:42:34 | 博考网
近日,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艺术类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实现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人才支撑。
二、考试评价方式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级统考由省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一)省级统考。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设置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各科类省级统考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要求见《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省级统考涵盖专业及对应艺术类专业见《省级统考科目与本科招生专业对应关系一览表》。生源极少的戏曲类艺术专业,由教育部统筹安排,另行公布。
(二)高校校考。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按照教育部规定,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报考条件。参加省级统考的考生应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省级统考报名,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点设置。省级统考一般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实行主考负责制。考点(考场)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无线信号屏蔽设施,对考试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监控和即时录音录像,有效防范考生作弊行为发生。
(三)考试实施。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符合要求的考试用品等进入考场。考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暂行)》等有关要求,加强考生身份核验和作弊防控检查;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
四、评分与成绩发布
(一)评委选聘。依托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信息库,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考评人员遴选范围,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人员承担考评工作;进一步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省外评委比例不低于50%。逐步建立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相关考试中与考生有指导关系、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建立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
(二)评分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制定省级统考各科类评分细则。按照“先划分等级,后细化分值”的原则实施。
(三)成绩公布。考生统考成绩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经授权的承办院校进行公布。进一步完善省级统考申诉复核机制,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合格线划定。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各科类省级统考合格人数原则上控制在上一年度本科类本省本科录取人数的2—4倍。
五、招生录取办法博考网
按照教育部规定,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可继续安排在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也可根据相应高校人才培养要求由高校自主确定安排在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进行。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继续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平行志愿填报数量仍为70个。各类别省级统考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继续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投档模式。
各相关高校要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积极完善使用办法,加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相关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统考和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艺术类专业统考承办高校根据省统一要求,做好省级统考相关工作。
高校是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提前向社会公布。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规章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不得简单下放、层层转交。
(二)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高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三)落实招生信息公开。中学、高校、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严格按要求落实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公示。高校要及时、准确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承办院校要及时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等信息。
(四)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对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五)加强宣传解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要分层分类组织好艺术类考试招生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具体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的培训指导,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公众充分理解方案的意图和内容,为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平稳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zip 点击查看
省级统考科目与本科招生专业对应关系一览表.pdf 点击查看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0年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联考”),其它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现将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凡符合省招考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09]21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各专业的考生(除部分专业外见〈附件〉),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所有报考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播音及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主持与播音及表演专业省联考(山西师范大学承办)。
所有报考山西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联考(山西师范大学承办)。
所有报考太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和太原理工大学承办的省联考。
考生统一报名时除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外还须填写《山西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专业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缴纳艺术类考试费,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号的编排按省招考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09]2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各市招办将所辖县(市、区)招办上报的艺术类报名和数码照片信息软盘及有关资料(含美术、音乐专业考点名称)汇总后,于12月21日前报送省招考中心。省招考中心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随机编排考场,并将考试注意事项及要求告知考生。
省属高校即山西大学的戏剧影视文学(艺文艺理均可)、太原师范学院的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文艺理均可)和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文史类)、大同大学的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文艺理均可)等专业的报名考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生报考时须缴纳有关费用及数码像片三张,填写有关报名表格,并在规定时间按时参加考试。无当年高考考生号及数码照片的,一律不准报名。
二、专业考试
1、美术
(1)报到时间及地点:考生于2010年1月8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报到点报到,具体地点由各市招办通知。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美术专业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及时间:2010年1月9日。
上午:色彩 8:30—11:30 (180分钟)
下午:素描 14:30—17:00 (150分钟)
速写 17:00—17:30 (30分钟)
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满分为300分。
(3)美术专业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
2、音乐
(1)声乐、器乐、电声乐、音乐学(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a考试科目
理论(听写、乐理)、专业(视唱、演唱<奏>)。
b、理论考试报到地点和时间: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0年1月9日上午到各市招办设立的报到点报到领取《音乐专业准考证》,1月9日下午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参加理论考试。
c专业考试内容:所有考生均参加视唱科目的考试。①声乐专业:歌曲一首;②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③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其中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木琴乐曲一首或钢琴曲一首);④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
⑤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吉它、电贝司、萨克斯均可)。
⑥音乐学(含史论)专业:选考声乐或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d、专业考试时间:2010年1月23日开始。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音乐各专业:满分为100分。听写、视唱、乐理各占10%,演唱(奏)占70%。
(2)舞蹈
a、考试科目
基本功考核:地面练习、擦地、小踢腿、蹲、单腿蹲、控制软开度、单一小跳、单一中跳、简单的技巧等。
自选舞蹈表演:自选1分钟的舞蹈一段。
音乐即兴表演:即兴创作(现场指定)。
命题即兴:随机抽定考核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编出四个八拍动作。
b、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0年1月8日到各县(市、区)招办领取《舞蹈专业准考证》。
c.考试时间:2010年1月23日开始。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舞蹈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舞蹈专业满分为100分。基本功考核占30%,自选舞蹈表演占25%,音乐即兴表演占20%,命题即兴占25%。
(3)音乐专业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声乐考场提供伴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生要自备乐谱,也可自带伴奏带或清唱。电声乐专业、打击乐专业的考生小军鼓乐曲带否伴奏不限。其它器乐考生考试时一律不许带伴奏。舞蹈考生表演所需道具自备。
3、主持与播音
报到时间:2010年1月15—16日
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16日开始。
考试内容:
a.基本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标准,形体、形象、气质、身高(最低限度:女1.60米,男1.70米);整体印象;
b.基本素质:朗读指定文学作品(现场抽题,限2分钟)、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体裁不限)、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3分钟)、才艺展示(限2分钟)。
主持与播音专业满分100分。基本条件(整体印象)、指定文学作品、自备文学作品各占20%,即兴评述占30%,才艺展示占10%。
4、表演(含影视表演和戏曲表演)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办法(网址:http://zsb.sxnu.edu.cn)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日—15日。
报到时间:2010年1月20日(报到时要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表演<影视、戏曲>专业联考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表演<影视、戏曲>专业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21日开始。
考试内容:
(1)影视表演
a、基本条件:形象、气质、身高(最低限度:女1.60米,男1.70米);
b、基本素质: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一段,限1分钟)、台词(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表演(集体命题小品准备十分钟,表演十分钟)、才艺展示(限2分钟)。
影视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形体、台词、才艺展示各占20%,表演占30%,声乐占10%。
(2)戏曲表演
a.基本条件:形体、形像、气质,身高最低:女1.60米,男1.65米。
b.唸白(自备或规定片段、诗词均可,限2分钟);
c.唱腔(自备或规定唱段、民歌均可,限5分钟);
d.技能展示(任选起霸、趟马、走边、小快枪、大刀枪、单刀枪等或剧目片段,限5分钟)。
戏曲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基本条件、唸白、技能展示各占20%,唱腔占40%。
5、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办法(网址:http://zsb.sxnu.edu.cn)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日—1月15日。
考试报到时间:2010年1月20日(报到时要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21日开始。
考试内容:
(1)面试
a.基本条件:普通话标准,形体、形象、气质、身高。
b.即兴演讲(规定题目):现场抽题,准备时间3分钟,不得形成书面提纲或文稿(限2分钟)。
c.才艺展示
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美术任选一项。声乐统一钢琴伴奏(可自备伴奏带)。舞蹈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美术统一命题考素描(画具自带)。
(2)笔试
命题故事写作:根据提供的几个词作为元素或给定的素材,围绕这些元素或素材写一个故事(可以是散文、故事或剧本中的任一形式),命题或题目自拟,不少于1200字。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满分400分。身体条件10%,即兴演兴25%,才艺展示30%,笔试35%。
三、专业考试成绩使用
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联考的主持与播音、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成绩省内通用,省外院校也可以使用。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省属高校的校考应在本校所在地组织,须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1、有关高校和各市招办要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期间分别成立音乐、美术、舞蹈、主持与播音等各专业考试领导组,认真部署专业考试工作,确保试题(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考试工作所在院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大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织省联考与校考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和评判标准,增强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格专业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对在组织专业考试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2、参加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评卷(评委)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省招考中心聘请。教师必须符合政治思想觉悟高、服从领导、工作严谨、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考试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等条件。联考和校考评委亦执行以上条件。
3、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有关学校须及时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通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五、其他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2、省统考成绩及成绩单由县(市、区)招办通知并发给考生,考生也可在2月5日后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www.sxkszx.cn)查询。校考成绩由招生院校负责公示并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四倍。招生院校需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及考试成绩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3、考生考试期间的费用自理。
4、专业考试评委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名称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名称
舞蹈学(舞蹈史与理论方向)、表演(影视、歌舞剧方向)、体育院校的舞蹈学(艺术体育教育方向、舞蹈教育方向)、表演(体育表演艺术、体育艺术表演方向)、音乐学(乐器修造、音乐史论与批评、音乐评论方向)、艺术设计学(理论)、摄影专业(电视摄影方向、图片摄影方向)、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漫画方向、动画技术方向)、绘画(书法、戏剧化妆造型)、美术学(史论、艺术市场方向、文物鉴赏与修复方向、美术经济研究方向、书法方向、视觉文化)、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服装展示)、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等模特表演类专业、影视学、播音、节目主持方向、戏剧(曲艺)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方向)、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导演类、戏剧影视文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技术管理、影视人物造型方向)、公共事业管理类、录音艺术类、摄影(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艺术管理(传媒及文化产业)、音乐学(艺术管理、音乐编辑方向)、媒体创意、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音乐类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电视舞蹈方向)、音乐表演(音乐编导方向、乐队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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