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0 04:04:53 | 博考网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管理,现就2011年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的设置
2011年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校考由我院统一设置考点,具体组考工作由考点承办。2011年,我省共设立8个校考考点(考点名单见附件),各院校来湘组织校考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进行,具体考试地点由我院统一安排。每所院校的同一个专业只能在我省一个考点组织一次考试。
二、校考的申报及时间安排
1.根据教育部规定,2011年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不需组织校考。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取得我省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生源范围内组织专业校考,也可以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2.我省校考时间为2011年1月24日至3月底。各院校须于2010年12月15日至25日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版)”[网站地址:http://www.hneao.cn/yx,用户名:学校代码(国标),初始密码:学校代码(国标+000)],选择进入“艺术类组考子系统”申报本校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时间、考试时间、专业类别、专业名称(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艺术类招生专业)、专业代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必须以当地物价部门收费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依据)、联系方式及其拟设考点等详细情况,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成文字函件,加盖公章后连同当地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文件一起,通过传真或信函传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我省将根据收到的函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安排考点,从2011年1月15日起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布各院校考试地点、报名、考试时间。各院校应及时上网查看我省公布的校考安排情况,并于1月24日前与其校考考点签订有关协议。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各校考院校必须在2011年1月24日前通过“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版)”将本校制订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电子文档传送至我院。在我省校考期间,院校招生简章及有关说明、录取规则、学费标准,以及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收费管理部门许可的校考收费标准等必须在校考报名点的醒目处张贴公布。
三、考生报名及管理
1.报考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必须先参加湖南省统考并取得相关专业合格资格。我省将于2011年1月24日前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布全省艺术类统考各专业类别的合格资格线,并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发放合格证)和考生成绩分段表等信息,考生和相关院校可上网查询有关信息。对已在我省指定考点安排了校考的院校,我省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我省参加该院校相关专业的校考。
2.我省艺术类考生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报名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考生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相关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校考报名确认时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网上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站地址:http://www.hneao.cn/ks]上的《网上报名须知》,网上报名时间从2011年1月15日开始至考生所选报的院校校考现场确认的前一天为止。考生可在此期间登录该系统,并选择“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修改。报名确认的地点为各院校在我省组织校考的考点(以“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3.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省外院校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工作将共享我省高考报名信息,各院校在我省指定的校考考点组织报名时,只需在计算机中输入考生的高考报名号,便可获取该生有关报考信息,打印其专业准考证。
四、组考管理
1.承担组考任务的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妥善安排,确保专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切实做好主考、监考老师的选聘工作,必须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教师担任考试工作人员。考试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时应予以回避。凡2010年7月以来办了专业辅导班、上了专业辅导课的教师,一律不得参与省外院校专业考试的任何组考工作。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考点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时,要及时收回考生的《专业考试证》,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将违规情况如实记载在《监考情况记载表》上,由主监考、监考签字确认后,交考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本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在考点张榜公布。违规考生的相关证据材料、《监考情况记载表》和《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的缩印件,必须在本场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不得拖延。对被认定违规的考生,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档案。
3.考试期间,我院将派巡视员、督考员到各考点进行巡视督考,检查各考点组考情况。对在专业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中不按规定操作的、出现重大差错或违规问题的考点,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点资格。对在我省组织专业校考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我省将取消其下一年度在我省组织专业校考的资格,并建议相关单位(院校)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五、专业成绩报送
招生院校可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教育部的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其专业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合格证书,并于2011年4月1日至15日期间登录我院网站(网站地址及登录方式与申报校考相同),通过“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版)”的艺术成绩报送子系统,将合格考生的相关信息上传至我院,并将与上传信息一致的合格考生信息打印件(必须通过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通过信函或传真发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逾期我院不再受理。成绩报送时,需分别报送校考合格考生各专业(方向)的测试科目成绩和专业总成绩(即考生校考多个专业〈方向〉合格,院校需按每个专业分别报送合格成绩)。
六、其它有关事项
1.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在2011年4月15日前向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上报组考工作总结(含各设考院校报名情况、考试情况及考点组考情况)。
2.各招生院校在报送我省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时,将本校联系方式一并报送。
附件:2011年省外院校来湘组织校考指定考点名单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2011年省外院校来湘组织校考指定考点名单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考点名称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考点联系人及联络方式 | 备注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410012 | 0731-88838500 | 美术等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410012 | 0731-88631212 | 音乐等 |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410081 | 0731-88873053 | 美术等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410081 | 0731-88872389 | 播音与主持、编导 |
长沙理工大学 | 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 | 410076 | 0731-82309815 | 美术、音乐等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长沙市井湾路784号 | 410004 | 0731-85677267 | 美术、音乐等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410012 | 0731-88837288 | 美术、音乐等 |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 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号 | 410100 | 0731-84028681 | 音乐等 |
一、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有艺术专业基础者均可报考。
二、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1.时间:2010年11月15—17日。
2.地点:考生户口所在市、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
3.办法:①报名时须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②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③缴纳报名考试各项费用;④报名时须经市、县招办摄像以制作电子档案;⑤考生基本信息按各市、县安排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录入。
4.注意事项:艺术类考生报考的类别为艺术(文)或艺术(理),报考文史、理工类的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
三、专业统考
(一)报名
美术和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报名与文化课网上报名同时进行)、银行缴费(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所辖各营业网点柜台)的方式。考生考前两天到相应考点报到、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逾期未报名或报名后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规定,艺术专业招生报名考试收费为报名费40元/生,专业加试费30元/生·科。
(二)美术类统考
1.美术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及内容
①考生于2010年12月10日—11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报到,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及考场安排表;②考试科目为三科:12月12日8:00—11:00素描(150分),11:15—11:50速写(75分),14:00—17:00色彩(150分)。考试以初中现行美术教材为主要范围。考生画具器皿自带,食宿自理。
2.美术类考试地点
考生按其所属地区,分片考试。
合肥考点一(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滁州;
合肥考点二(合肥学院):六安、巢湖;
芜湖考点(安徽工程大学):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黄山、宣城、池州;
阜阳考点(阜阳师范学院):淮北、阜阳、亳州;
蚌埠考点(安徽财经大学):蚌埠、淮南、宿州。
考生报到、领取准考证地点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北校区,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合肥学院,南艳湖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158号博考网
安徽工程大学,芜湖市北京中路
阜阳师范学院,新校区,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蚌埠市曹山路962号
具体考试地点见考点通知。
(三)音乐类统考
1.考试地点
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2.考试时间
①蚌埠、淮南、淮北、阜阳、亳州、宿州、六安市的考生于2011年1月1—2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考点报到,领取准考证,1月3日开始考试;②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黄山、滁州、巢湖、宣城、池州市的考生于1月4—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后领取准考证,1月6日开始考试;③1月6日19:00—21:00全省音乐考生参加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的笔试。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音乐考试科目为五科,满分210分,其中主项90分,副项60分,视唱20分,练耳30分,乐理10分。
主项、副项已由考生在报名时确认,考试时不得更改。(主项为声乐副项为器乐,或者主项为器乐副项为声乐)
声乐考生演唱自选歌曲2首(伴奏可选择自带CD光盘或盒带;也可以清唱);器乐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
4.对于声乐和器乐考试,评分组长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四)成绩发放及合格线划定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成绩分别划定美术类和音乐类省统考合格线,2011年1月中下旬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成绩及合格线,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
四、专业校考
省统考未涉及到的其他专业由各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校考)。
(一)省属院校校考
省属院校非美术、音乐类专业可组织校考。考生根据各招生院校要求报名、考试,具体事项详情见相关院校招生简章。
(二)省外艺术专业在皖设点校考
省外院校校考的报名考试、评分等由招生院校负责,具体事项请向招生院校咨询或参见各校《招生简章》。其中,在皖设点考试须在我省指定考点考试。设点考试相关事项:
1.报名考试地点: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报名由招生院校负责。考生应在该校考试2天前到相应考点向招生院校报名、缴费(报名时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部分院校有特殊要求的,请咨询报考院校或见考点说明。
3.考试时间:各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具体时间、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招生计划和要求详见各校的《招生简章》和将于2011年1月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的《2011年省外院校在皖设点艺术专业考试日程表》。
4.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院校发放的准考证和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考试。美术类考生自带画具,音乐和其他类考生自带钢琴以外的考试用具。
注意事项:报名参加省外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若所报考专业是我省统考涉及到的美术和音乐类专业,须先参加我省统考并达到我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合格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计划下达到我省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的美术、音乐类专业原则上采用我省统考成绩。
五、其他
专业课考试违规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2011年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另有规定的,另行通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一○年十一月
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专业录取的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注:上述院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关于省外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在晋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招考高字[2007]2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2008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晋组织专业考试工作健康有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通知 琼考[2010]58号 各市、县、自治县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的报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符合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在申请高考
2011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来川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设点安排 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2011年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单独来川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公布如下,供考生参考,若公布的内容与学校招生简章有差异的,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我们还会陆续将收到的省外单考院校的信息继续在《招生考试报》、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和www.zk789.net上向社会公布,考生直
关于2011年省外院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管理,现就2011年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的设置 2011年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校考由我院统一设置考点,具体组考工作由考点承办。2011年,我省共设立8个校考考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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