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1 08:58:38 | 博考网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县(区、市)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报考科类为体育(理),要具备体育运动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基础,一般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博考网
二、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类专业课全省统考和文化课全国统考。
(一)专业课统考
我省体育类专业课统考由西安体育学院组织实施,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体育学院,考试监考费及考试工作人员补助由西安体育学院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发放办法与标准。
1.网上报名与缴费
拟报考体育类专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5日9∶00至17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专业课统考网上报名及缴费,缴费方式与高考网上报名相同,报名结束后不受理考生补报名。根据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收费标准为45元每生。
2.现场确认与考试安排
专业课统考由计算机系统随机编排考生参加考试的组别和时间,请报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现场确认时间及具体考试安排,并认真阅读有关须知。
考生必须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具体考试安排,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西安体育学院(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家长及带队教师不得进入考点,且不得在考点大门处聚集。体育运动存在风险,建议考生考前自行购买考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个人原因及符合体育竞赛规则的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人身意外及伤亡,责任由考生自负。西安体育学院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认无误后发放制式的《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得穿戴有特殊标记(如学校名称、学校标识、考生姓名等)的服装或统一着装,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规程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名、现场确认、检录、考试的责任自负,不得补考。
3.考试项目
共4项,分别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4.考试方法
所有考试项目全部采用电子设备进行测量。各项目的数据测量、显示、传输、打印、保存、统计等全部使用计算机自动完成。
5.计分办法
按原国家体委《1989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考生可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二)文化课考试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体育类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县(区、市)招办安排,与其他科类考生同期进行。
四、填报志愿
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方式和时间与其他科类考生相同。体育类志愿必须填报在提前批次,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体育类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体育类专科”栏内。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只能填报体育(理)类专业,填报其他科类专业均属无效志愿。在其他批次可填报理工类志愿。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本专科均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
五、录取
体育类专业文化课与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2023年体育类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
体育类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未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按其填报的理工类志愿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体育类专业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新生。我省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为: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体育类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类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投档。招生院校在陕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投档规则一致,投档后由相关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以及所录取的专业,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不一致,以我省规定为准。省招办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若全部志愿录取结束后计划仍未完成,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缺额院校及专业,达到录取标准且未录取的体育类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
六、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体育类专业课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市)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加强对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的同志负责该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要广泛宣传体育专业招生政策和专业课考试办法,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新生进校时的资格复查,确保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安全、有序。
西安体育学院要不断完善组考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人员选聘与分工、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流程、偶发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绩记录及公布办法、成绩异议处置流程和仲裁办法等。要规范工作程序,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选聘以及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与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凡与考生有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要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考试工作。要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各项目测试前要安排专人认真仔细地核查考生身份,坚决杜绝替考等作弊行为。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问题的工作人员,要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
对体育类专业课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琼考[2010]56号
各市、县、自治县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的报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符合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在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报艺术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科类,艺术类即艺术文类)并选定专业考试类别。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组织的艺术类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今年我省省级统考开设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五个专业考试类别。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选择其中一个类别参加考试。其中拟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必须先参加我省组织的省级统考,在取得省级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才能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级统考。
(二)报名时间
2010年1月11日上午8:00至1月15日下午5:30。
(三)报名办法
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报名。具体的报名办法是:考生在高考报名期间,登陆我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和“校考”选项中选择一个选项。拟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的,则考生不能选择“校考”选项,而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的省外学校的招生专业选择省级统考开设的相应的考试类别。
凡参加省级统考的考生,必须在2月1日到海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办理参加省级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交纳参加省级统考的考试费用。仅参加“校考”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省级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凡属未参加过本省2010届基础会考的普通中学应届考生、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往届考生、“三校生”、在省外学校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其他人员,须在1月16日至17日到本人的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市县招生办拍照电子相片。
考生申请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海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办理参加省级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或应该到市县招生办拍照电子相片但未拍照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级统考资格。
(四)报考类别所对应的专业
我省今年省级统考中开考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和主持与播音五个考试类别所对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 2010年2月2日至3日。
考试地点: 海南师范大学。
(二)考试科目
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
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音。
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器种不限)、视唱、乐理、听音。
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主持与播音专业考试科目: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各类别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见附件2)。
(三)考试时间安排
2010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 美术类 | 声乐、器乐类 | 舞蹈类 | 播音与主持 | |
2月2日 | 上午 | 速 写 8:30-9:00 素 描 9:00-12:00 | 演唱 演奏 视唱 8:30-12:00 | 面 试 8:30-12:00 | 面 试 8:30-12:00 |
下午 | 色 彩 14:30-17:30 | 演唱 视唱 14:30-17:30 | 面 试 14:30-17:30 | ||
2月3日 | 上午 | 听音 乐理 9:00-11:00 |
(四)有关说明
1.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绘画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
2.考生在参加省级统考并取得省级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可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在2月8日后登录我局网站自行打印省级统考的成绩单,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3.所有经审查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参加文史类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参加在我省属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我局将不作为给学校投档的依据。
5、经考生报考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其参加省级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五)考试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
2.考生需按专业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具,不准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报考器乐类的考生不准自带伴奏人员。
3.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要停止答卷;不能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速写考试除外);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4.面试科目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待考室待考;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三、成绩公布
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将实行网上公布的办法。考生可在2月8日后登录我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
取得省外学校“校考”合格资格考生的文化成绩,我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寄发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的卷面成绩(含英语听力成绩和基础会考成绩),供学校审查录取。
四、考试管理
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们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方便考生投诉和举报。考生如有违规、作弊行为,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其他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海南省2010年省级统考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类别 | 层次 | 专业名称 | 备注 |
美术 | 本科 | 绘画 | |
雕塑 | |||
美术学 | |||
艺术设计学 | |||
艺术设计和动画 | |||
专科 | 艺术设计 | ||
产品造型设计 |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
电脑艺术设计 | |||
人物形象设计 | |||
装潢艺术设计 | |||
装饰艺术设计 | |||
雕塑艺术设计 | |||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 |||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影视动画 | |||
声乐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专科 | 音乐表演 | ||
器乐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专科 | 音乐表演 | ||
舞蹈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舞蹈学 | |||
舞蹈编导 | |||
专科 | 舞蹈表演 | ||
主持与播音 | 本科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专科 | 主持与播音 |
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这些专业是否按艺术类招生,在省级统考后方能在招生来源计划中公布。
附件2:海南省2010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各类别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 试 内 容 | 考试形式 | 满分值 |
美术类 | 素描 | 人物头像写生; | 笔试 | 100分 |
色彩 | 静物写生(水粉、水彩不限); | 笔试 | 100分 | |
速写 | 人物动态写生。 | 笔试 | 50分 | |
声乐类 | 演唱 | 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 | 面试 | 160分 |
视唱 |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 面试 | 30分 | |
乐理 | 音乐理论常识; | 笔试 | 30分 | |
听音 | 听觉能力(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曲调)。 | 笔试 | 30分 | |
器乐类 | 演奏 | 演奏一首自选曲,一首练习曲,曲目自选; | 面试 | 160分 |
视唱 |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 面试 | 30分 | |
乐理 | 音乐理论常识; | 笔试 | 30分 | |
听音 | 听觉能力(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曲调)。 | 笔试 | 30分 | |
舞蹈类 | 舞蹈基本功 | 软开度、技术技巧; | 面试 | 100分 |
舞蹈表演 | 自选舞蹈片断或舞蹈组合表演(不超过1分钟30秒,自备CD伴奏音乐); | 面试 | 90分 | |
即兴表演 | 根据指定音乐即兴舞蹈(允许带道具,不须化妆); | 面试 | 60分 | |
主持与 播音 | 朗读 | 朗读指定稿件; | 面试 | 120分 |
即兴主持 | 指定话题,准备5分钟,讲述3分钟; | 面试 | 80分 | |
才艺展示 | 演唱、演奏、演讲、舞蹈、体操等。 | 面试 | 50分 |
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县(区、市)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报考科类为体育(理),要具备体育运动要求的身体素
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县(区、市)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报考科类为体育(理),要具备体育运动要求的身体素
关于山西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晋招考高字[2007]23号各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0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
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贵州: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相关高校: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是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
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2024-02-29 00:40:50
2024-02-07 06:53:24
2024-04-06 01:39:17
2024-05-01 14:27:58
2024-03-12 06:14:09
2024-04-12 07: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