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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04-02 16:33:03 | 博考网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以及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体科字〔1989〕20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报考。

  2.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二、考试组织

  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领导,南昌航空大学具体承办。

  (一)考试地点

  考点: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丰和南大道696号

  (二)时间安排

  批次  设区市  考试时间

  第一批  宜春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奉新县、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仅足球考生)、萍乡市  3月21-22日

  第二批  上饶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靖安县,仅足球考生)、鹰潭市  3月23-24日

  第三批  九江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袁州区,仅足球考生)、新余市、景德镇市  3月25-26日

  第四批  赣州市(仅篮球考生)、抚州市  3月27-28日

  第五批  吉安市  3月29-30日

  第六批  九江市(瑞昌市、共青城市、庐山市、彭泽县、湖口县、永修县,仅足球考生)、南昌市  4月1-2日

  第七批  九江市(濂溪区、浔阳区、柴桑区、武宁县、修水县、德安县、都昌县)、上饶市(德兴市、余干县、鄱阳县、万年县、婺源县)  4月3-4日

  第八批  上饶市(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玉山县)  4月5-6日

  第九批  上饶市(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经开区、蓉江新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  4月7-8日

  第十批  赣州市(瑞金市、龙南市、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定南县、崇义县)  4月9-10日

  第十一批  赣州市(安远县、全南县、宁都县、于都县)  4月12-13日

  备注:所有篮球考生缓考均安排在第六批次进行,所有足球考生缓考均安排在第十一批次进行;自第七批次起全部为足球考生。

  (三)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4)原地推铅球。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在专业测试场地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二选一)

  (1)篮球

  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2)足球

  足球考试在室内足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计分原则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项目考试成绩占80%,专项技术项目考试成绩占20%。

  三、专业合格线的划定

  按照当年教育部下达我省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专业本科合格考生人数,以此确定体育类本科专业合格线。

  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确定为60分。

  四、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在各县(市、区)集中进行。单报本科的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的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本科兼报高职(专科)的体育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五、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体育类本科院校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按当年江西省确定的普通本科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体育类高职(专科)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六、投档及录取办法

  普通考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工作按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均设平行志愿。在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仅作为投档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的先后顺序,录取时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按照各高校招生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理工、文史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参照理工类考生平行投档排序规则,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

  七、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规定

  (一)参加我省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普通考生中,凡报考2023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进行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选报文史、理工类,再做好相关专业考试的选报工作。

  (二)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报名申请参加相关项目专业测试。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对象不限年龄。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联考和高校校考等多种组织方式。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及《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须报名参加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及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文化考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2024年起,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允许高校探索建立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机制。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三)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以下简称体育单招)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所设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并根据相关高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体育单招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年版)。具体报名和考试要求按《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执行,考生可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政策。

  (四)2023年体育单招文化考试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有关院校具体承办,考试时间:4月15-16日,考试地点:南昌航空大学。博考网

  八、违规处理

  对在体育统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及体育单招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或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工作人员违纪、违规事实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九、其他

  体育统考前,考生须按要求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于考试所在批次第一天上午上交至考点入口处,拒不签订、上交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2.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1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定,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2.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将铅球、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带入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考务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自觉接受考务人员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

  4.考生严禁服用体育比赛中的禁用药品参加考试。

  5.考生考试全程须穿着符合要求的服饰、鞋袜,文明参考,不得赤裸上身。

  6.考生进入候考区、考试区后,听从考务人员的安排和调度,主动配合考务人员做好检录、核对和登记等工作。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陪同进入候考区和考场。

  7.考生进入候考区、考试区后,不得拍照摄像、不得到其它考试区域奔走观看、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吹哨、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务人员。

  8.考生参加所有项目考试的准备活动均在考场外进行。

  9.考生考试时须将号码牌粘贴在身体规定位置,不得用衣物遮挡号码牌,不得倒贴号码牌。

  10.每组考试完毕,考生须在成绩记录表上规定位置按指模确认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者,须立即向评委或主考提出,如经评委或主考审核后仍有异议,可向考务办(督导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考点考务组将按有关程序予以核查回复。

  11.考试期间,如遇恶劣天气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必须待主考宣布考试暂停后,方可离开考场,并到安全区域等候通知。

  12.考生在候考区、考试区等场地内不准乱扔杂物和尖锐物品,保持考试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13.考生考试结束,应立即携带有关物品有序离场,不得在考试场地内逗留。

  14.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条款作出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文,实施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为体育统考)将于3月21日至4月13日在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以下简称为考点)举行,为确保体育统考的安全顺利,共同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现将体育统考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批次和时间安排

  批次   设区市   考试时间

  第一批   宜春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奉新县、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仅足球考生)、萍乡市   3月21-22日

  第二批   上饶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靖安县,仅足球考生)、鹰潭市   3月23-24日

  第三批   九江市(仅篮球考生)、宜春市(袁州区,仅足球考生)、新余市、景德镇市   3月25-26日

  第四批   赣州市(仅篮球考生)、抚州市   3月27-28日

  第五批   吉安市   3月29-30日

  第六批   九江市(瑞昌市、共青城市、庐山市、彭泽县、湖口县、永修县,仅足球考生)、南昌市   4月1-2日

  第七批   九江市(濂溪区、浔阳区、柴桑区、武宁县、修水县、德安县、都昌县)、上饶市(德兴市、余干县、鄱阳县、万年县、婺源县)   4月3-4日

  第八批   上饶市(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玉山县)   4月5-6日

  第九批   上饶市(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经开区、蓉江新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   4月7-8日

  第十批   赣州市(瑞金市、龙南市、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定南县、崇义县)   4月9-10日

  第十一批   赣州市(安远县、全南县、宁都县、于都县)   4月12-13日

  二、考前准备

  1.自行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下载打印《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考试指南》),仔细阅读相关内容,了解考场规则,熟悉相关要求。

  2.依照《考试指南》中明确的考试批次,合理安排赴考时间。考点将严格按照考试批次安排考生入场,非当日当批次考试考生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试流程

  3.进入考点: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

  考试区域实行闭环管理,考生须步行进入考点,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点入口处为南昌航空大学北门(在前湖大道上)。考生进入考点后,须按规定线路通道进入候考区。

  4.检录:考生在每个项目考试前,须先参加检录。各考试项目的检录均按照《考试指南》上考生的考试编号(由计算机随机确定)从小号到大号依次进行。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相应的检录处等候检录,接受身份验证。

  5.确定考试场地:(1)100米跑、800跑两个项目按考生的考试编号顺序确定跑道或场地;(2)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足球、篮球四个项目按考试编号顺序确定考生的临场考号及考试分组,再由每组临场考号为“1”的考生代表本组抽签确定考试场地。

  6.考试:考生检录完毕后,须在工作人员的调度和引导下有序上场(道)考试,每个项目考试结束后,须当场按指模确认本人考试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须立即向评委或主考提出,如经评委或主考审核后仍有异议,可向考务办(督导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考点考务组将按有关程序予以核查回复。

  7.缓考:考生遇特殊情况(如受伤、交通延误造成未按时检录等)不能如期参加考试,或在100米跑或800米跑考试过程中,因外界原因造成没有完成考试(起跑后未过终点线),须由本人持准考证向考务办提出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主考批准后由考务办统一办理缓考手续,篮球考生所有项目缓考均安排在第六批次进行,足球考生所有项目缓考均安排在第十一批次进行。

  所有考生缓考只可办理一次。

  四、考试安全

  8.考生不得服用兴奋剂等在体育比赛中的禁用药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服用的食品、药品、营养品等应注意健康、均衡、合理,带队老师须做好有关监督及安全引导工作,考生如因上述原因在考试中出现任何情况,后果由考生或带队老师负责。

  9.在每个项目考试前考生应自行做好准备活动,考试前30分钟之内避免进食。100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应做好全身肌肉的拉伸,防止肌肉拉伤。800米跑考试应充分做好心肺系统的准备活动,并把握好准备活动的时间。

  10.考生严禁将铅球、刀具、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带入考点。考试时应注意自我保护,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11.每个项目考试结束后应进行肌肉放松,800米跑考试后不要立刻坐下或躺下,应慢走直至心率恢复至正常水平。

  12.考生如患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相关疾病,应主动向设区市招考机构派驻考点的工作人员报告,是否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谨慎决定,如因自身身体原因在考试中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3.考生考试期间如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领队老师、考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五、其它事项

  2023年体育统考成绩将于4月底公布,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查询本人成绩。

  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县(区)招考办递交书面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结果由所属县(区)招考办通知考生。成绩复核仅限是否存在漏评、漏统、错登、错统情况,评分宽严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

  考试期间,有关咨询服务电话:

  考务组:李老师13698001696

  保卫组:0791-83863110(保卫处)

  信访组:冯老师157976798930791-83863976

  邮箱:tygk2022@126.com

  其他时间,可拨打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791-86765366.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艺术类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实现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人才支撑。

  二、考试评价方式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级统考由省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一)省级统考。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设置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各科类省级统考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要求见《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省级统考涵盖专业及对应艺术类专业见《省级统考科目与本科招生专业对应关系一览表》。生源极少的戏曲类艺术专业,由教育部统筹安排,另行公布。

  (二)高校校考。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按照教育部规定,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报考条件。参加省级统考的考生应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省级统考报名,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点设置。省级统考一般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实行主考负责制。考点(考场)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无线信号屏蔽设施,对考试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监控和即时录音录像,有效防范考生作弊行为发生。

  (三)考试实施。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符合要求的考试用品等进入考场。考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暂行)》等有关要求,加强考生身份核验和作弊防控检查;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

  四、评分与成绩发布

  (一)评委选聘。依托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信息库,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考评人员遴选范围,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人员承担考评工作;进一步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省外评委比例不低于50%。逐步建立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相关考试中与考生有指导关系、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建立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

  (二)评分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制定省级统考各科类评分细则。按照“先划分等级,后细化分值”的原则实施。

  (三)成绩公布。考生统考成绩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经授权的承办院校进行公布。进一步完善省级统考申诉复核机制,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合格线划定。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各科类省级统考合格人数原则上控制在上一年度本科类本省本科录取人数的2—4倍。

  五、招生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规定,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可继续安排在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也可根据相应高校人才培养要求由高校自主确定安排在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进行。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继续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平行志愿填报数量仍为70个。各类别省级统考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继续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投档模式。

  各相关高校要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积极完善使用办法,加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相关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统考和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艺术类专业统考承办高校根据省统一要求,做好省级统考相关工作。

  高校是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提前向社会公布。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规章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不得简单下放、层层转交。

  (二)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高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三)落实招生信息公开。中学、高校、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严格按要求落实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公示。高校要及时、准确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承办院校要及时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等信息。

  (四)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对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五)加强宣传解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要分层分类组织好艺术类考试招生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具体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的培训指导,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公众充分理解方案的意图和内容,为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平稳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zip 点击查看

  省级统考科目与本科招生专业对应关系一览表.pdf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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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2023-03-26 22:46:51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使学校、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了解《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

2023-03-21 10:42:40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十问答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2023-04-08 22:39:30
湖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湖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湖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023-04-16 08:19:43
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构建高质量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评价体系,有效促进科学选才与公平公正的有机结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深化艺术类专业考

2023-04-23 10:26:08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使学校、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了解《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

2023-04-12 04:04:31
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构建高质量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评价体系,有效促进科学选才与公平公正的有机结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深化艺术类专业考

2023-04-24 18:27:28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规定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规定

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使学校、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了解《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

2023-04-07 12: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