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19:58:17 | 博考网
鲁招考〔2011〕101号
各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山东省是全国艺术类生源大省,欢迎各招生院校2012年继续来山东招生。现将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领导小组批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院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专科(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未取得《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考试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允许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
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统设考点组织专业考试。
三、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专科(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必须经我院批准后,方可安排考试。未经批准安排考试的专业,招生院校不得发放专业合格证。
四、2012年我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考试工作由我院统一领导,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具体承办。各招生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进行,且每个院校只能在我省选择1个考点进行1次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应在2012年2月2日—2月17日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进行。博考网
凡未经我院批准同意的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的考试,我省一律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五、拟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请派人(来人要携带学校的介绍信、身份证及我院发给的密钥)到选定的承办市招考办进行登记注册并签定协议。为了减轻考生负担,保证考试安全,我院将对各承办市招考办承接院校的数量进行控制,请有关院校给予理解和支持。
六、对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网络管理。各招生院校的身份认定以我院发给的密钥文件为准。各院校要注意保密,更不得外借,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没有我院发给的密钥,不能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
七、2011年12月20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向承办市招考办提供2012年在鲁招生的专业类别、考试内容、预计招生计划、考试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考试信息。
八、2012年1月10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向我院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邮寄文本或发电子邮件方式均可)。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要求、学费标准等。
九、我省艺术类考生于2011年11月8日—15日进行夏季高考网上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
山东籍考生无论参加省内还是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必须出示《报考证》和身份证,美术类考生还须出示《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考点或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为强化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取消其2012年的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2012年艺术类考生的考生号为14位,即“1237**********”。考生号是我省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招生院校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必须准确无误地使用该代号。
十一、2012年6月5日前各高校按我省提供的《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我院信息管理处(《数据库结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系统将拒绝接收。报送专业成绩时尤其要注意:一是报送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报送计划时的一致;二是考生成绩可在若干专业通用时,每个专业都要有该考生的成绩记录。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十二、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和教育部艺术类专业目录中未包涵的专业,不得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和招生。
十三、《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s.gov.cn)”公布,请各招生院校自行上网查阅,我省不再邮寄纸质文件。
十四、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1—81916023、86162748
传真:0531—86162748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2室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e37_pzek2@sdzs.gov.cn
琼考[2010]56号
各市、县、自治县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的报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符合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在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报艺术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科类,艺术类即艺术文类)并选定专业考试类别。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组织的艺术类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今年我省省级统考开设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五个专业考试类别。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选择其中一个类别参加考试。其中拟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必须先参加我省组织的省级统考,在取得省级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才能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级统考。
(二)报名时间
2010年1月11日上午8:00至1月15日下午5:30。
(三)报名办法
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报名。具体的报名办法是:考生在高考报名期间,登陆我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和“校考”选项中选择一个选项。拟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的,则考生不能选择“校考”选项,而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的省外学校的招生专业选择省级统考开设的相应的考试类别。
凡参加省级统考的考生,必须在2月1日到海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办理参加省级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交纳参加省级统考的考试费用。仅参加“校考”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省级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凡属未参加过本省2010届基础会考的普通中学应届考生、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往届考生、“三校生”、在省外学校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其他人员,须在1月16日至17日到本人的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市县招生办拍照电子相片。
考生申请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海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办理参加省级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或应该到市县招生办拍照电子相片但未拍照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级统考资格。
(四)报考类别所对应的专业
我省今年省级统考中开考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和主持与播音五个考试类别所对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 2010年2月2日至3日。
考试地点: 海南师范大学。
(二)考试科目
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
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音。
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器种不限)、视唱、乐理、听音。
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主持与播音专业考试科目: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各类别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见附件2)。
(三)考试时间安排
2010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 美术类 | 声乐、器乐类 | 舞蹈类 | 播音与主持 | |
2月2日 | 上午 | 速 写 8:30-9:00 素 描 9:00-12:00 | 演唱 演奏 视唱 8:30-12:00 | 面 试 8:30-12:00 | 面 试 8:30-12:00 |
下午 | 色 彩 14:30-17:30 | 演唱 视唱 14:30-17:30 | 面 试 14:30-17:30 | ||
2月3日 | 上午 | 听音 乐理 9:00-11:00 |
(四)有关说明
1.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绘画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
2.考生在参加省级统考并取得省级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可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在2月8日后登录我局网站自行打印省级统考的成绩单,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3.所有经审查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参加文史类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参加在我省属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我局将不作为给学校投档的依据。
5、经考生报考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其参加省级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五)考试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
2.考生需按专业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具,不准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报考器乐类的考生不准自带伴奏人员。
3.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要停止答卷;不能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速写考试除外);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4.面试科目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待考室待考;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三、成绩公布
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将实行网上公布的办法。考生可在2月8日后登录我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
取得省外学校“校考”合格资格考生的文化成绩,我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寄发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的卷面成绩(含英语听力成绩和基础会考成绩),供学校审查录取。
四、考试管理
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们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方便考生投诉和举报。考生如有违规、作弊行为,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其他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海南省2010年省级统考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类别 | 层次 | 专业名称 | 备注 |
美术 | 本科 | 绘画 | |
雕塑 | |||
美术学 | |||
艺术设计学 | |||
艺术设计和动画 | |||
专科 | 艺术设计 | ||
产品造型设计 |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
电脑艺术设计 | |||
人物形象设计 | |||
装潢艺术设计 | |||
装饰艺术设计 | |||
雕塑艺术设计 | |||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 |||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影视动画 | |||
声乐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专科 | 音乐表演 | ||
器乐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专科 | 音乐表演 | ||
舞蹈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舞蹈学 | |||
舞蹈编导 | |||
专科 | 舞蹈表演 | ||
主持与播音 | 本科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专科 | 主持与播音 |
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这些专业是否按艺术类招生,在省级统考后方能在招生来源计划中公布。
附件2:海南省2010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各类别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 试 内 容 | 考试形式 | 满分值 |
美术类 | 素描 | 人物头像写生; | 笔试 | 100分 |
色彩 | 静物写生(水粉、水彩不限); | 笔试 | 100分 | |
速写 | 人物动态写生。 | 笔试 | 50分 | |
声乐类 | 演唱 | 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 | 面试 | 160分 |
视唱 |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 面试 | 30分 | |
乐理 | 音乐理论常识; | 笔试 | 30分 | |
听音 | 听觉能力(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曲调)。 | 笔试 | 30分 | |
器乐类 | 演奏 | 演奏一首自选曲,一首练习曲,曲目自选; | 面试 | 160分 |
视唱 |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 面试 | 30分 | |
乐理 | 音乐理论常识; | 笔试 | 30分 | |
听音 | 听觉能力(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曲调)。 | 笔试 | 30分 | |
舞蹈类 | 舞蹈基本功 | 软开度、技术技巧; | 面试 | 100分 |
舞蹈表演 | 自选舞蹈片断或舞蹈组合表演(不超过1分钟30秒,自备CD伴奏音乐); | 面试 | 90分 | |
即兴表演 | 根据指定音乐即兴舞蹈(允许带道具,不须化妆); | 面试 | 60分 | |
主持与 播音 | 朗读 | 朗读指定稿件; | 面试 | 120分 |
即兴主持 | 指定话题,准备5分钟,讲述3分钟; | 面试 | 80分 | |
才艺展示 | 演唱、演奏、演讲、舞蹈、体操等。 | 面试 | 50分 |
关于2013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及我省的实际,现将2013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通知 琼考[2010]58号 各市、县、自治县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的报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符合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在申请高考
关于2015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及我省实际,现将2015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艺术类专业考试 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执行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艺术本科专业目录,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进行专业测试。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
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关于2011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首先感谢各艺术类院校多年来对我省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山东省是全国艺术生源大省,欢迎各校继续来山东招生。现将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
关于省外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在晋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招考高字[2007]2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2008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晋组织专业考试工作健康有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
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浙教试院〔2015〕8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美术、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等八类专业省统考和各专业校考)实行单独提前网上报名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志愿报考
关于2015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及我省实际,现将2015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艺术类专业考试 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执行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艺术本科专业目录,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进行专业测试。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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