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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04-04 22:40:25 | 博考网

关于2011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博考网

  首先感谢各艺术类院校多年来对我省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山东省是全国艺术生源大省,欢迎各校继续来山东招生。现将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其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领导小组批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在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没取得《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

  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院校自主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

  三、2011年我省继续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考试工作由我院统一领导,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具体承办。各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进行,凡未经我院批准同意的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的考试,我省一律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四、拟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请派人(来人要携带学校的介绍信、身份证及我院发给的密钥)到选定的承办市招办进行登记注册并签定协议。为了减轻考生负担,保证考试安全,我院将对各承办市招办承接院校的数量进行控制,请有关院校给予理解和支持。

  五、对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网络管理。我院发给各院校的密钥文件作为招生院校的身份认定。各院校要注意保密,更不得外借,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没有我院发给的密钥,不能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

  六、2010年12月30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向承办市招办提供2011年在鲁招生的专业类别、考试内容、预计招生数、考试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考试信息。每个院校只能在我省选择一个考点进行一次专业考试。

  七、2011年1月20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向我院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文本和电子邮件方式)。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

  八、高职(专科)专业不安排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我院批准后,方可安排考试。未经批准安排考试的专业,招生院校不得发放专业合格证。

  九、我省艺术类考生于2010年11月20日—30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各校要在2011年2月14日—2月28日来我省组织专业考试,不得提前或延后进行。

  山东籍考生无论参加省内还是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必须出示《报考证》和身份证,美术类考生还须出示《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考点或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为强化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取消其2011年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十、考生的报名序号是我省为考生指定的参加专业考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在阅卷、登分和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都要求准确使用。

  十一、2011年6月5日前各高校按我省提供的《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我院信息管理处(《数据库结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系统将拒绝接收。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十二、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和教育部艺术类专业目录中未包涵的专业,不得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和招生。

  十三、《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公布,请各校上网查阅。

  十四、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组织考试准备和考试期间我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1-81916023、86162748

  传真:0531-86162748

  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e37_pzek2@sdzs.gov.cn

  附件: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点击查看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河南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豫招普[2009]35号

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各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

  为了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现就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均须参加全省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省统考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5日9:00-15日18:00,请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根据本地情况,具体安排报名工作,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

  2、全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和体育舞蹈类。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至少选择参加其中一类省统考专业,除音乐、美术类之间不可以相互兼报,其余各专业类别之间可同时报考。

  3、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规定的时间持户口簿、二代正式身份证、会考证(或学籍学历证明)等证件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确定的报名点报名并交纳报名费,县(市、区)招办通过网上支付应付省招办费用后,即向考生发放网上报名序号和登录密码,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可从网上获取自己的14位考生号。

  4、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以此次采集的信息为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这部分考生报名参加文化课统考时将不再重复采集信息。

  5、全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信息采集费按豫财办综[2005]9号文件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考务费按豫教财字[2000]59号文件规定执行,每名考生100元。美术类由省辖市招办收取;音乐类由省辖市招办收取50元,另50元在专业个体测试报名时由考生交考点。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100元考试费由考生在专业考试时将交考点。

  三、加强报名工作组织管理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首次实行网上采集的方式,而且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人数持续增加,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较紧,各级招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管理,制定周密的操作管理办法,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实行报名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报名工作岗位、任务和责任。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地要提高认识,站在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正公平的高度,严格程序,逐级检查,分级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信息采集仍严格履行“录入、打印、校对、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落实考生签字确认制度。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打印存档的考生信息表涂改无效,以确保考生基本信息与原始数据源的一致性。

  各级招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今年艺术类招生政策,使广大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网填报信息,参加专业考试报名。

                             二OO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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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浙教试院〔2015〕8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美术、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等八类专业省统考和各专业校考)实行单独提前网上报名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志愿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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