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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报名的通知 关于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3-04-02 14:36:24 | 博考网

云南:2011年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同等学力;

  3.本人户口和父母亲常住户口在我省;由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须户籍在我省满三年和本人具备我省高中三年学籍;

  4.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

  7.常住户口不在我省者(含父母)。

  二、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艺术类统考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至25日

  专业统考报名时间:2011年1月12日至13日

  考试时间:

  音乐类统考:2011年1月15日至19日

  美术类统考:2011年1月16日至17日

  专业统考报名地点:云南艺术学院(麻园校区)

  联系电话:0871-5123506(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处)

  0871-6249078(云南艺术学院招办)

  2.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按《云南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文史、理工两大类报考,普通考生在“科类或类别”栏只选择“文史”或“理工”。

  需报考艺术类院校(系科)的考生,或报考其他科类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考试”栏选择“参加”项,并根据本人报考的专业情况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统考”和“是否参加艺术专业非统考”两栏选填相应项目。

  考生持县(市、区)招考办签发的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考试《报考证》直接到主考院校,按报考须知要求,办理专业考试手续,按规定标准缴纳专业考试费,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3.省内、省外非统考专业

  报名时间由招生院校报省招考院备案后确定,考生持普通高等院校专业考试《报考证》到报考院校设置的专业考点办理报考手续。

  (二)体育类统考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至25日

  考试时间:2011年3月7日至18日

  考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

  联系电话:0871-5123506(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处)

  0871-5847389(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按《云南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文史、理工两大类报考,普通考生在“科类或类别”栏只选择“文史”或“理工”。

  需报考体育类院校(系科)的考生,或报考其他科类需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的学生,在“是否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栏选择“参加”项,同时在“体育专项”栏下拉列表内选择报考专项。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报考,不能缺报和多报,考生必须一次确定和填报清楚(例:田径有多个小项,但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小项,如:200M或跳远等)报名结束后不得再次更改专项。

  专业考试考务费,由承办专业考试的院校收取,考生在考试前两天将考务费交给领队或教练到考试现场换领准考证。考生在考前必须自行办理人身安全保险

  参加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

  三、加强领导和宣传工作

  为切实做好2011年艺术、体育专业考试,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省招生考试院成立艺术、体育类统考招生组,负责全省招生统考工作。

  各招考办和招生院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艺术、体育报名、统考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工作,使考生、家长和社会都了解各项招生政策和事宜,保证艺术、体育类统考工作顺利进行。对逾期未报的考生,将不再进行补报。

  各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的各项制度和政策,坚持原则和标准,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考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竞争。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舞弊和弄虚作假,如有违反,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处罚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关于2011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首先感谢各艺术类院校多年来对我省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山东省是全国艺术生源大省,欢迎各校继续来山东招生。现将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博考网

  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其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领导小组批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在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没取得《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

  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院校自主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

  三、2011年我省继续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考试工作由我院统一领导,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具体承办。各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进行,凡未经我院批准同意的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的考试,我省一律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四、拟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请派人(来人要携带学校的介绍信、身份证及我院发给的密钥)到选定的承办市招办进行登记注册并签定协议。为了减轻考生负担,保证考试安全,我院将对各承办市招办承接院校的数量进行控制,请有关院校给予理解和支持。

  五、对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网络管理。我院发给各院校的密钥文件作为招生院校的身份认定。各院校要注意保密,更不得外借,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没有我院发给的密钥,不能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

  六、2010年12月30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向承办市招办提供2011年在鲁招生的专业类别、考试内容、预计招生数、考试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考试信息。每个院校只能在我省选择一个考点进行一次专业考试。

  七、2011年1月20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向我院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文本和电子邮件方式)。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

  八、高职(专科)专业不安排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高职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我院批准后,方可安排考试。未经批准安排考试的专业,招生院校不得发放专业合格证。

  九、我省艺术类考生于2010年11月20日—30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各校要在2011年2月14日—2月28日来我省组织专业考试,不得提前或延后进行。

  山东籍考生无论参加省内还是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必须出示《报考证》和身份证,美术类考生还须出示《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考点或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为强化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取消其2011年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十、考生的报名序号是我省为考生指定的参加专业考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在阅卷、登分和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都要求准确使用。

  十一、2011年6月5日前各高校按我省提供的《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我院信息管理处(《数据库结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系统将拒绝接收。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十二、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和教育部艺术类专业目录中未包涵的专业,不得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和招生。

  十三、《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公布,请各校上网查阅。

  十四、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组织考试准备和考试期间我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1-81916023、86162748

  传真:0531-86162748

  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e37_pzek2@sdzs.gov.cn

  附件: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点击查看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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